HOME 首页
SERVICE 服务产品
XINMEITI 新媒体代运营
CASE 服务案例
NEWS 热点资讯
ABOUT 关于我们
CONTACT 联系我们
创意岭
让品牌有温度、有情感
专注品牌策划15年

    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3-03-02 19:40:02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386        问大家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的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球各地,相关业务请拨打电话:175-8598-2043,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一览表)

    一、安全生产有限空间指的是什么

    一、定义:

    有限空间是指进出口有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或探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二、特点:

    1、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易燃气体的积聚和缺氧等;此特点是造成有限空间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毒有害气体中又以硫化氢为常见;所以在进入有限空间前首先必须保证该空间内有足够的无害的空气。

    2、对于某些有限空间,内部构造的复杂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

    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一览表)

    扩展资料:

    有限空间作业需掌握的几个原则:

    一、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二、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三、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

    四、必须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

    五、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

    六、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监护人员。

    七、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

    八、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限空间

    参考资料来源:常山县政府网—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有限空间作业存在哪些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1、中毒危害:有限空间容易积聚高浓度有害物质。有害物质可以是原来就存在于有限空间的也可以是作业过程中逐渐积聚的。

    2、缺氧危害:空气中氧浓度过低会引起缺氧。

    3、燃爆危害:空气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过高遇火会引起爆炸或燃烧。

    4、其他危害:其他任何威胁生命或健康的环境条件。如坠落、溺水、物体打击、电击等。

    措施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第八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经2013年2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5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法律责任、附则5章30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2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5月29日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一览表)

    扩展资料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一)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二)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三)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限空间作业

    三、警示标志规格,尺寸

    安全生产警示标识国标尺寸一般为500mm*400mm和400mm*300mm。

    根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安全标志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安全标志是向工作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标志的。

    安全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标志不仅类型要与所警示的内容相吻合,而且设置位置要正确合理,否则就难以真正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

    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一览表)

    安全标志的设置

    (1)安全标志应设置在与安全有关的明显地方,并保证人们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其所表示的内容。

    (2)设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标志应被牢固地安装,保证其自身不会产生危险,所有的标志均应具有坚实的结构。

    (3)当安全标志被置于墙壁或其它现存的结构上时,背景色应与标志上的主色形成对比色。

    (4)对于那些所显示的信息已经无用的安全标志,应立即由设置处卸下,这对于警示特殊的临时性危险的标志尤其重要,否则会导致观察者对其它有用标志的忽视与干扰。

    四、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的暂行规定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 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第十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第十一条 工贸企业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第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第十三条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十五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工贸企业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第十六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第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八条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第十九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四)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五)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六)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第二十条 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第二十一条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二条 工贸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工贸企业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工贸企业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将检查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并为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仪器。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 第二十八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第二十九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四)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

    (五)未教育和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本规定正确佩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的。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一览表)

    以上就是关于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推荐阅读:

    零博营销策划(零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行云数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待遇(北京行云数聚招聘吗)

    愿景未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愿景未来官网)

    长沙设计公司(长沙设计公司招聘)

    怎么看抖音直播带货量?抖音直播带货数据查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