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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幸福南路景观设计(西安市幸福南路景观设计招聘)

    发布时间:2023-03-16 12:01:35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130        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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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目录:

    西安市幸福南路景观设计(西安市幸福南路景观设计招聘)

    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英文名称:Xi’an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703。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历证书。

    第四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现有雁塔校区(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邮编:710055)、草堂校区(西安市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邮编:710311)和幸福校区(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编:710043)。

    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贫困地区定向、内地新疆班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学生处、教务处、纪委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归口学生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在专业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之间设置分数级差,级差分值为“3-2-1”,其余专业志愿平行。

    第十五条 江苏省考生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为BC;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类考生的选测等级按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入学后素描加试不合格者须调整到同科类的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绘画等七个专业的录取原则:

    (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8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编导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并视考生志愿和学校实际安排专业。

    第二十条 保送生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以当年公布招生计划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录取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等。

    第二十二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理工类4500元/学年;管理类4500元/学年;体育类4500元/学年;外语类4500元/学年;文史类3500元/学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同时对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其顺利入学。

    第二十六条 学校互联网域名是http://www.xaua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9-82202288,029-82205014(传真),本科招生网:http://zs.xauat.edu.cn,邮箱:zhb@xauat.edu.cn。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科招生工作,择优标准的具体细则按《关于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科招生章程的补充细则》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3月30日

    二、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 工作 ,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Huaqing College。学院国标代码:13679。

    第三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 陕西 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编:710043。

    第五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 理工 类、普通文史类、 艺术 类、普通专升本。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 高考 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 平行志愿 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 志愿 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5%。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高考改革省份(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辽宁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海南 、 重庆 等)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

    第十六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

    第十七条 按照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根据 学习 成绩和志愿,分流至其中一个专业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颁发 毕业 证书 ,授予学位。学院按大类招生的专业为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各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考生如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参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如学院录取政策与所在省录取政策相冲突,按所在省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新生 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费 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依据陕西省价格相关部门抄送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争先创优”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保障其顺利入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毕业证 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有关精神,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者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院互联网域名:http://www.xauat-hqc.com, 招生信息网:http://zs.xauat-hqc.com/招生咨询电话:029-82628201,029-82628205(传真)。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择优标准的具体细则按《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的补充细则》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有几个校区

    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有几个校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有个3校区,分别为雁塔校区、幸福校区、草堂校区,雁塔校区地址为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幸福校区地址为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草堂校区地址为西安市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

    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简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现有雁塔、草堂两个校区和一个科教产业园区。雁塔校区南眺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北临举世闻名的明代古城墙;草堂校区坐落在秦岭北麓,毗邻千年名刹草堂寺;华清科教产业园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东开发区幸福林带南段,东依景色怡人的浐灞生态园;两校区和产业园区总占地4300余亩。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最早可追溯到始建于1895年的北洋大学,1956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土木、建筑、市政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积淀了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市政类学科精华,时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是新中国西北地区第一所本科学制的建筑类高等学府,我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原冶金工业部直属重点大学。1959年和1963年,学校先后易名为西安冶金学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1994年3月8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1998年,学校划转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教育部、陕西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

    经过并校60年来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实力不断增强,已经成为一所以土木建筑、环境市政、材料冶金及其相关学科为特色,以工程技术学科为主体,工、管、艺、理、文、法、哲、经、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被国际建筑师协会(UIA)授予"建筑教育特别贡献奖",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学校党委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获准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的单位。学校拥有原国家重点学科3个(结构工程、环境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在2016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5个学科为B+(全国前20%);材料科学与工程为B(全国前30%);管理科学与工程为B-(全国前40%);2016年11月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设有研究生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6个;具有16种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博士点涉及工学、管理学2个学科门类,硕士点涉及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理学、法学、哲学、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基本涵盖学校所有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20个学院,63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第一批招生,有权招收保送生,实行本硕连读。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四个专业为五年学制,其它本科专业均为四年制。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环境设计等9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学等21个本科专业获准陕西高校“一流专业”建设。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乡规划、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等9个本科专业相继通过教育部专业评估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拥有西部绿色建筑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级成果研究推广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8个,3个甲级资质设计研究院。陕西省依托学校成立了"陕西循环经济工程技术院"、“陕西省新型城镇化和人居环境研究院”、“陕西省膜分离技术研究院”。

    四、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具体地址在哪?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现有雁塔、草堂两个校区和一个科教产业园区(幸福校区)。具体地址为:

    1、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邮编:710055;

    2、草堂校区,地址:西安市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邮编:710311;

    3、幸福校区,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编:710043。

    西安市幸福南路景观设计(西安市幸福南路景观设计招聘)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雁塔校区南眺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北临举世闻名的明代古城墙;草堂校区坐落在秦岭北麓,毗邻千年名刹草堂寺;华清科教产业园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东开发区幸福林带南段,东依景色怡人的浐灞生态园;两校区和产业园区总占地4300余亩。

    学校现有20个学院,63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第一批招生,有权招收保送生,实行本硕连读。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四个专业为五年学制,其它本科专业均为四年制。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环境设计等9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建筑学等21个本科专业获准陕西高校“一流专业”建设。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乡规划、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等9个本科专业相继通过教育部专业评估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幸福南路景观设计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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