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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非物质文化景观设计(世界非物质文化景观设计理念)

    发布时间:2023-03-22 22:23:14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122        问大家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世界非物质文化景观设计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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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目录:

    世界非物质文化景观设计(世界非物质文化景观设计理念)

    一、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

    20世纪30年代,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在《雅典宪章》中明确提出“有价值的建筑和地区”的保护问题,确定了一些个体建筑保护基本原则及具体的保护措施,促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国际运动的展开。 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从个体的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

    1960年代美国白宫会议首先提出设立“世界遗产信托资金”的建议案。提出要保护世界上杰出的自然风景区和历史遗址。美国在提出这个“世界遗产信托资金”理论,恰恰赶上埃及政府在尼罗河上游修阿斯旺水坝,由于修这个水坝使水位加高,淹没了一座有2000年历史的神庙,所以联合国提出了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公约。

    1964年5月通过的《威尼斯宪章》,提出了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与方法。文件扩大了文物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够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一定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和乡村环境。

    1970年,美国首度将这一理念写进当时一部重要法案《国家环境政策法》。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向全世界提出要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当时提出了“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概念。

    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七届大会在巴黎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确定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的三种类型,扩大了历史文化遗产的范围,从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公众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将文化景观作为文化遗产的类型,从而进一步丰富了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1997年11月,非物质文化遗产——“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得到国际的认可。

    截至2005年7月,世界上有170多个国家成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公约》的缔约国,已有788处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47个列入非物质遗产名录。

    世界非物质文化景观设计(世界非物质文化景观设计理念)

    二、世界遗产包括哪些?并具体解释说明

    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狭义的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四类。广义概念,根据形态和性质,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记忆遗产、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

    文化遗产

    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

    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其标准有:

    (1)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3)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4)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6)与具有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和实质的联系(委员会认为,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该项标准与其他标准一起作用时,此款才能成为列入《名录》的理由)。

    自然遗产

    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规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境区。

    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定的自然地带。

    其标准有:

    (1)构成代表地球现代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

    (2)构成代表进行中的重要地质过程、生物演化过程以及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关系的突出例证。

    (3)独特、稀少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带。

    (4)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的栖息地。

    混合遗产

    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Mixed Site)简称“混合遗产”、“复合遗产”、“双重遗产”。按照《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只有同时部分满足《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中关于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定义的遗产项目才能成为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

    文化景观

    文化景观这一慨念是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时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中的。

    这样一来,世界遗产即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即双重遗产)和文化景观。 文化景观代表《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所表述的“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一般来说,文化景观有以下类型:

    (1) 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包括出于美学原因建造的园林和公园景观,它们经常(但并不总是)与宗教或其他概念性建筑物或建筑群有联系。

    (2) 有机进化的景观。它产生于最初始的一种社会、经济、行政以及宗教需要、并通过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相联系或相适应而发展到目前的形式。它又包括两种次类别:一是残遗物(化石)景观,代表一种过去某段时间已经完结的进化过程,不管是突发的或是渐进的。它们之所以具有突出、普遍价值,就在于显著特点依然体现在实物上。二是持续性景观,它在当地与传统生活方式相联系的社会中,保持一种积极的社会作用,而且其自身演变过程仍在进行之中,同时又展示了历史上其演变发展的物证。

    (3) 关联性文化景观。这类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与自然因素、强烈的宗教、艺术或文化相联系为特征,而不是以文化物证为特征。 此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古迹遗址、自然景观一旦受到某种严重威胁,经过世界遗产委员会调查和审议,可列入《处于危险之中的世界遗产名录》,以待采取紧急抢救措施。

    文化景观的评定采用文化遗产的标准,同时参考自然遗产的标准。为区分和规范文化景观遗产、文化遗产、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的评选,《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对文化景观的原则进行了规定:文化景观“能够说明为人类社会在其自身制约下、在自然环境提供的条件下以及在内外社会经济文化力量的推动下发生的进化及时间的变迁。在选择时,必须同时以其突出的普遍价值和明确的地理文化区域内具有代表性为基础,使其能反映该区域本色的、独特的文化内涵。”

    世界上的第一项文化景观遗产诞生于1992年,即新西兰的汤加里罗国家公园(Tongariro National Park)。此后,陆续评选出了一些文化景观遗产,但往往被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的名单中。

    其他形式的世界遗产

    线性遗产

    是指在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的线形或带状区域内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族群,运河、道路以及铁路线等都是重要表现形式。

    (1)世界线性遗产:

    ①塞默林铁路(奥地利)

    ②大吉岭喜马拉雅铁路(印度)

    (2)中国的线性遗产:

    ①京杭大运河

    ②丝绸之路

    ③徽商兴起路线

    ④长征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确定而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遗产项目。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可传承的物质遗产而言的概念。

    2003年10月通过的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涵盖五个方面的项目: 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 表演艺术;

    3.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

    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5. 传统手工艺。

    《公约》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的非物质性的涵义,是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质生产相对而言的,是指以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为目的的精神生产这层涵义上的非物质性。所谓非物质性,并不是与物质绝缘,而是指其偏重于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其结晶。目前,中国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需先入国家级名录。

    世界记忆文献遗产

    世界记忆文献遗产是指符合世界意义、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国际咨询委员会确认而纳入《世界记忆名录》的文献遗产项目。世界记忆文献遗产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延伸,侧重于文献记录,包括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等文化事业机构保存的任何介质的珍贵文件、手稿、口述历史的记录以及古籍善本等。其目的是对世界范围内正在逐渐老化、损毁、消失的文献记录,通过国际合作与使用最佳技术手段进行抢救,从而使人类的记忆更加完整。

    三、世界文化遗产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表现人类创造力的经典之作。在某期间或某种文化圈里对建筑、技术、纪念性艺术、城镇规划、景观设计之发展有巨大影响,促进人类价值的交流。呈现有关现存或者已经消失的文化传统、文明的独特或稀有之证据。关于呈现人类历史重要阶段的建筑类型,或者建筑及技术的组合,或者景观上的卓越典范。

    世界非物质文化景观设计(世界非物质文化景观设计理念)

    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总的来说,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四类。广义概念,根据形态和性质,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记忆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

    主要特点:

    1、表现人类创造力的经典之作。

    2、在某期间或某种文化圈里对建筑、技术、纪念性艺术、城镇规划、景观设计之发展有巨大影响,促进人类价值的交流。

    3、呈现有关现存或者已经消失的文化传统、文明的独特或稀有之证据。

    4、关于呈现人类历史重要阶段的建筑类型,或者建筑及技术的组合,或者景观上的卓越典范。

    5、代表某一个或数个文化的人类传统聚落或土地使用,提供出色的典范-特别是因为难以抗拒的历史潮流而处于消灭危机的场合。

    6、具有显著普遍价值的事件、活的传统、理念、信仰、艺术及文学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连结(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该基准应最好与其他基准共同使用)。

    7、包含出色的自然美景与美学重要性的自然现象或地区。

    8、代表生命进化的纪录、重要且持续的地质发展过程、具有意义的地形学或地文学特色等的地球历史主要发展阶段的显著例子。

    9、在陆上、淡水、沿海及海洋生态系统及动植物群的演化与发展上,代表持续进行中的生态学及生物学过程的显著例子。

    10、拥有最重要及显著的多元性生物自然生态栖息地,包含从保育或科学的角度来看,符合普世价值的濒临绝种动物种。

    四、国外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建筑意味着什么

    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与积累,国外有很多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形成颇具特色的模式,尤其像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的保护机制相对完备。

    无论是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程度,还是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在社会转型期,分析国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研究和借鉴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成功经验,对推动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外历史文化遗产概念演变

    保护城市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不是保护落后,完整地保护“昨天的文明”恰恰是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标志。

    因此,国外的历史文化遗产概念首先是从保护城市建筑开始的。

    尽管古城保护的思想很早就已出现,但是,一直到18世纪末才开始受到重视,并逐步发展完善,形成一系列的保护机制。

    20世纪30年代,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在《雅典 *** 》中明确提出“有价值的建筑和地区”的保护问题,确定了一些个体建筑保护基本原则及具体的保护措施,促进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国际运动的展开。

    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从个体的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

    最早明确提出保护历史街区的是1964年5月通过的《威尼斯 *** 》,提出了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与方法。

    文件扩大了文物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够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一定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和乡村环境。

    ”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七届大会在巴黎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确定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的三种类型,扩大了历史文化遗产的范围,从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受到世界各国 *** 和公众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将文化景观作为文化遗产的类型,从而进一步丰富了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

    1997年11月,非物质文化遗产——“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得到国际的认可。

    截至2005年7月,世界上有170多个国家成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公约》的缔约国,已有788处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47个列入非物质遗产名录。

    由上可知,国际社会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由城市建筑到城市历史保护区,由文化遗产到自然遗产,由物质文化遗产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科学、全面的历史文化遗产概念,尤其是在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对象、内容也在不断扩大。

    如1980年以后,日本在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开始考虑对历史环境保护的问题,不仅反映在保护对象的扩大方面,而且还反映在对历史环境保护的物质价值认识,以及对历史环境在精神文化方面的价值的理解和评价上。

    历史环境保护工作已经不单是简单地保护文化遗产本身的问题,而是发展为发掘城镇魅力,进行社区营造的主要途径。

    传统建筑物群保存地区制度的创立,标志着文化遗存保护从崇古求美的单纯保护,走到了保护与再利用的新阶段。

    二、国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

    (一)合理的投入机制

    国外历史文化遗产在资金投入上形成一套长效的机制,从而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过程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众所周知,持续充足的 *** 资金投入和社会的广泛参与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保证。

    在发达国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来源主要是 *** 、非 *** 组织、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和个人(志愿者)多方参与的运作机制。

    其中, *** 起主导作用。

    美国对文化遗产的管理是国家公园制度。

    美国《国家公园管理手册》明确规定,国家公园是社会公益事业,根本不同于以赢利为目的的旅游开发区,国家公园的保护经费由联邦 *** 拨给国家公园管理局。

    这样,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每年联邦 *** 拨给20亿美元保护经费给国家公园管理局。

    与此同时,联邦 *** 还通过税费减免和降低门票价格等措施,鼓励社会各界对自然和文化遗产的投资。

    据统计,1999年来自社会捐助款达23亿美元。

    在英国,由国家和地方 *** 提供的财政专项拨款和贷款,是保护资金最重要的来源,非 *** 组织的捐赠和志愿者个人的捐款也是经费的重要来源。

    除此之外,志愿人员的义务劳动、无偿提供房产和固定资产,也可纳入资助范围。

    在保护资金的具体投入与运作方面,英国 *** 授权各种团体负责实际运作。

    由于与 *** 关系的密切程度和承担责任不同,各保护团体获得的 *** 拨款也不同。

    同时,在英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仅在官方,而且在民间也有相应的保护组织,主要有由环境部所规定的5大组织:古迹协会、不列颠考古委员会、古建筑保护协会、乔治小组和维多利亚协会。

    由于介入法定程序,每年英国 *** 给以上5个团体相当的资助。

    在日本,逐步形成以国家投资带动地方 *** 资金相配合,并辅以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及个人的多方合作。

    国家和地方资金分担的份额,由保护对象及重要程度决定。

    日本规定对传统建筑群保护地区的补助费用,国家及地方 *** 各承担50%,对古都保护法所确定的保存地区,国家出资80%,地方 *** 负担20%,而由城市景观条例所确定的保护地区一般由地方 *** 自行解决。

    一些发展中国家对遗产保护的投入也非常重视。

    如印度每年国家投入约合3.1亿元人民币;墨西哥每年国家投入约合14.2亿元人民币;埃及旅游点门票收入的90%上交国库,再返还给文化遗产部门,用于文化遗产保护, *** 每年用于 *** 古建筑的保护经费约合5000万元人民币。

    (二)完善的保护体系

    完善的保护体系主要是指科学、高效、精简、完备的管理网络体系,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中发挥主导作用。

    世界上最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之一的意大利,建立了多层次的历史城市建筑保护和管理机构,并形成了保护机构网络。

    意大利历史城市和古建筑保护和管理机构主要由国家文化遗产部负责,各大区、市则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

    如罗马,市 *** 下设有相关办公室对全市、历史城市区、发展区、文物古迹区和古建筑区分别规划管理,其中罗马市设有总体规划办公室,负责全市总体规划,重点是全市的生态环境、城市交通干线、地区城镇的发展。

    罗马市历史城区建筑保护办公室运用微机系统对历史城区的街区保护、建筑维修、私人住宅改建和居民生活环境改善进行 全面管理。

    罗马市郊区办公室组织管理郊区市政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郊区各小区的配套建设,负责重点小区改造规划的实施。

    除了国家各级 *** 机构外,意大利还有一些保护历史城市和古建筑的民间团体,如“我们的意大利”在全国有200多个分会,2000多个会员。

    该组织在推动 *** 建立法律、健全制度、保护遗产、社会宣传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在法国除了国家和各城市设立有专门管理历史文化遗产的机构外,各类受保护的历史文化遗产所在地也分别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

    美国国家公园系统由联邦 *** 内政部下属的国家公园管理局直接管理,国家公园管理局将全国50个州划分为7个大区,分别管理全国200多个不同类型的国家公园,每个国家公园都是独立的管理单位,公园的管理人员都由总局直接任命、统一调配,直接对国家公园管理局负责。

    所有国家公园的规划设计统一由国家公园管理局下设的丹佛规划设计中心全权负责。

    澳大利亚对大堡礁的旅游管理包括一系列完整严密的计划,主要有分区计划、地点计划、管理计划和25年战略计划。

    这些计划从空间上覆盖了整个遗产区域,并对敏感地带和关键地点给予更细致和特别的管理。

    在时间上,除重视日常管理外,还注重战略管理,使大堡礁的保护和资源利用具有可持续性,而不仅仅看重眼前利益。

    这一系列的计划成为大堡礁旅游管理各项工作的指导,保证了整个旅游管理过程都贯穿了对世界遗产保护理念的实现。

    作为我国近邻的日本,在保护历史文化体系中的成功做法颇值得我们借鉴。

    国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由文物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这两个相对独立、平行的组织机构共同负责。

    与文物保护直接相关的事务归国家文部省文化厅,与城市规划相关的事务归国家建设省城市局。

    为了给 *** 决策提供高层次的参谋,使行政与学术有效地结合起来,地方 *** 机构中还设立法定的常设咨询机构——审议会,其作用是提供技术与监督。

    日本的国家公园由环境厅与都道府县 *** 、市 *** 以及国家公园内各类土地所有者密切合作、联合管理。

    国家公园的管理就是与公园的其他用途使用者达成某种程度的合作,通过合作管理体系来对自然环境进行保护。

    日本的国家公园建设往往是由 *** 与私人合作进行。

    一般情况下基础性工程如道路、自然小径、野餐地、停车场、野营地和厕所由 *** 负责建设,而能够收费的设施如客房和交通设施则由私人投资兴建。

    (三)科学的保护理念

    开发与保护、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等观念,都会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产生重要影响。

    许多国家,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采用分区管理和分级管理结合、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相结合、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以实现历史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

    从国际经验来看,分区的方法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保护和管理手段,并且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利用。

    在美国就有国家公园和州立公园之分,不过国家公园局与州立公园的联系很弱。

    但州立公园确实起到了减轻国家公园旅游发展压力的作用。

    日本则根据《自然保护法》划分为荒野区、自然保护区和地区自然保护区3种类型,根据《自然公园法》,又划分为国家公园、国定公园和地区性自然公园3类。

    q9澳大利亚的卡卡杜公园,就是根据保护的需要划分成4个开发区,第一区建有旅店、饭馆及良好的公路和停车条件;第二区仅有简单的旅店,停车场减少;第三区仅提供野外宿营地和简易公路;第四区仅有人行小道和简单的营址,这样极少数的游客才能到达第四区域,即需要重点加强保护的区域。

    同时各个区域的划分和管理措施也随时变化,不断调整,例如有的地区在开放一段时间后,又实行半封闭半开放。

    分级手段也是各国加强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常见手法之一。

    意大利把文物保护分成4个等级:第1级是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建筑艺术精品,称之为“重要文化价值建筑”,其保护方法和我国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类似,即一切按原样保存,保护原物不得改变;第2级指具有特色的建筑,对此稍松一些,室内外的可见部分不可改动,但结构可以更新;第3级是地方价值建筑,仅保存外观,室内可以改动,增加现代化的设施,以便更好地加以使用;第4级指上述文物建筑周围环境中的一般建筑,只保存其外形,只要原样不改可以重建。

    这样,国家根据文物的保护级别,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许多国家都采取措施保护本国的传统文化,如法国、韩国等国都十分注重保护和弘扬本国的传统文化,增强人民的民族自豪感,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吸引公民自觉加入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行列。

    英国同样十分注重开发文化遗产资源,旅游业十分发达。

    伦敦两日一次的白金汉宫皇家卫队换岗仪式,几乎每次都吸引数万至数十万游客。

    日本也一样,积极发掘民俗文化资源,吸引旅游,增加收入。

    日本一年一度的焰火大会,是日本人最有特色、最为普遍的传统活动之一,也是日本之夏的时令风物,仅东京的焰火大会,每年都有近百万人观看,吸引了大批外国游客。

    此外,国外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过程中,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如旅游设施与生态系统相协调、引导健康旅 *** 为,避免对文化遗产的破坏。

    马来西亚的古那穆鲁国家公园和尼亚国家公园的接待设施都是二层的传统民居建筑,它们的高度都低于当地森林的高度,其色调大多是木色,采用分散在森林中的布局。

    许多建筑是依生态环境有序而建,因此许多古树和名贵林木并没有因建设而受到破坏,在公园内没有建筑物是用水泥和石块构建的。

    在澳大利亚的大堡礁绿岛公园,游客不许带走任何自然物体(包括贝壳),违者将被处以高额罚款。

    在新西兰的卡巴提岛,游人在上岛观鸟前,必须经过一天的相关知识培训,然后洗澡消毒,不许自带食物和背包,上岛后的行为须举止文明,岛屿上也没有明显的建筑设施,当游客离开时,可见到这样的标识牌:“除了你的脚印,什么都别留下”。

    (四)完备的法律保障

    国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经验表明,遗产保护法律先行。

    国外普遍采取的方法是不仅立法保护,而且法律保护体系和法律监督体系同样完善。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中,法国针对相应的遗产概念,确定了一整套行政管理体系、资金保障体系、监督体系、公众参与体系等,使得保护制度法制化。

    早在1913年,法国就制定《保护历史古迹法》,成为世界上第一部保护文化遗产的现代法律。

    1962年,法国又制定了“历史性街区保存法”,亦称“马尔罗法”。

    1930年英国 *** 制定了《古建筑法》,对于保护古建筑做了具体规定。

    1967年英国制定了《城市环境适宜准则》。

    1943年,德国立法规定改变历史建筑周围500米环境要得到专门的批准。

    1962年,德国还进一步制定了保护历史性街区的法规。

    与此同时,俄罗斯、匈牙利、西班牙等国家都先后制定了有关法律。

    意大利专门立法对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成片保护,房屋拆迁、维护必须依法,不得擅自修缮。

    俄罗斯立法规定世界遗产区域内不准乱拆乱建。

    1885年,加拿大联邦 *** 就颁布了国家公园行政法令,现已有6部与保护国家公园相关的国家立法。

    其中在体制方面的有《加拿大遗产部法》、《加拿大国家公园局法》;在自然遗产管理方面有《加拿大国家公园法》;在文化遗产管理方面有《遗产火车站保护法》。

    1972年,我国台湾省也 通过了《国家公园法》。

    澳大利亚非常重视立法的地位和作用,目前已建立起十分完善的遗产保护和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大堡礁海洋公园法》(1975)是关于海洋公园的基本法,其法规为海洋公园的建立、看护和管理提供了框架。

    昆士兰州 *** 制定的《昆士兰海洋公园法》(1990),对邻近海域的保护提出了补充规定。

    此外,还有一系列关于大堡礁的专项立法,如《大堡礁海洋公园法(环场管理消费税)》(1993),《大堡礁海洋公园法(一般环场管理费)》(1993)、《大堡礁地区(禁止采矿)条例》(1999),《大堡礁海洋公园(水产业)条例》(2000),《环场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1999)等。

    澳大利亚关于大堡礁法律法规的条款很细,可操作性很强,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摩擦。

    为了有效地保护和充分利用日本的自然风景区,日本颁布了以《自然保护法》、《自然公园法》、《都市计划法》、《文化财产保护法》等16项国家法律,以及《自然环境保护条例》、《景观保护条例》等法规文件,形成了日本自然保护和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

    日本国家公园的保护和利用法规由国家环境厅制定,每5年修订一次;准国家公园适用的法规仿照国家公园的标准,由国家环境厅、都道府县制定。

    1960年韩国 *** 颁布了《无形文化财产保护法》。

    此外,在欧洲各国,诸如法、德、芬兰、挪威等国,在近半个世纪中,先后都颁布了相关的文化遗产保护法案,建立了严密的保护机制,形成了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秩序和良好的人文环境。

    三、对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启示

    通过对国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历史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科学的保护机制起到重要作用。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国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我国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这既是中国各族人民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全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它自身所具有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经济价值是不可替代的。

    仅世界遗产而言,1985年11月,我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之一。

    1986年,我国开始申报世界遗产,现已拥有33项世界遗产,仅次于西班牙和意大利,位居世界第三位。

    中国境内的世界遗产包括:文化遗产24项,自然遗产4项,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项和文化景观1项。

    但是,与国外相比:美国国家公园系统占国土面积的3.5%,仅51个国家公园就占2.07%,日本28处国家公园占国土总面积的5.48%,泰国占6.6%,新西兰为7.7%,台湾省为省域面积的8.4%,而我国国家风景名胜区共119处,总面积4.7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总面积的0.5%。

    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相对数量不是很多。

    再加上近年来我国对世界遗产的保护不尽如人意,甚至出现建设性破坏等现象,土地的超容量开发和过度利用已经威胁到这些珍贵世界遗产的完整与真实。

    因此,当前,我们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责任重大,很有必要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一)创新投入机制

    目前,我们国家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主要是 *** 投入为主体,还没有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投入的机制。

    由于投入机制还不健全,加上国家财政投入不足。

    使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大打折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和地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 ***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实施管理。

    有关数据显示,近10年来,美国每年投入在国家公园体系上的财政资金,平均折合人民币168.2亿元,中国风景名胜区却仅为0.1亿元,占美国的0.06%。

    也就是说,美国每年用于国家公园的财政投入为中国风景名胜区的1682倍。

    美国2003年比1995年财政投入增加了约42%,中国与此同时增加数为0。

    2000年,韩国20个国立公园的经费,相当于6亿人民币,其中一半是国家投资,其余是门票收入和团体捐助。

    而我国151个国家风景区,国家只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有的地方 *** 每年还向其风景区索要几千万元人民币,从而迫使风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并扩大景区开发规模。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是 *** 行为, *** 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责任者,因此,国家要加大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建立以 *** 为主体。

    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吸收民间资本,从而保障历史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在加大投入的同时, *** 应该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人才培训、紧急救援、宣传、咨询、考察、教育、交流等一系列活动。

    国家要制定相关的社会资助政策,给提供资助的企业和个人在政策和税收方面的优惠。

    *** 鼓励以个人名义设立基金,尤其欢迎港、澳、台及外国企业家为保护和开发文化遗产设立基金。

    还可以向旅游、交通运输、餐饮等部门征收一定的文化遗产资源税或以冠名权等形式,以扩大资金来源。

    (二)改革保护管理体系

    目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国的文物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都要接受上级多个主管部门的业务归口管理和地方各级 *** 的行政领导,业务的行政审批权在中央主管部门,财政的控制权在地方。

    关于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管理体系具体情况,可以参阅表一。

    ∞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中国文化部委托中国艺术研究院协同相关部门进行管理。

    目前,我国这种职能重叠,纵向分离的文化遗产的管理体系,很容易导致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局面。

    俄罗斯的世界遗产的专门保护机构是俄罗斯遗产委员会,墨西哥世界遗产的专门保护机构是国家人类学和历史局,意大利世界遗产的专门保护机构是文化遗产部。

    因此,为了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应建立直属于国务院领导的国家历史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行使管理权、监督权,进行垂直管理。

    国家历史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指导文化遗产地开展工作,并对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重大问题做出科学的和最终的决策;同时理顺地方 *** 与遗产地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确立 *** 的责任制度,提高官员依法管理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责任感。

    要给予文化遗产地管理机构对内和对外的统一管理权,特别是应赋予其必要的执法权。

    (三)更新发展理念

    面对严峻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不能因循守旧,为了保护而保护。

    只有积极转变观念,紧跟时代的步伐,在保护中求发展,发展中守特色,才能使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让历史文化遗产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近几年来,中国出现了空前的世界遗产申报热潮,全国有近百个项目被宣布提出申报世界遗产。

    各地纷纷申报世界遗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最重要的驱动力是将世界遗产 看作一个含金量很高的“金字招牌”,可以极大地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山西平遥古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第二年,旅游门票收入就从18万元增加到了500多万元;黄山成为世界遗产后,旅游收入由数百万元猛增到2亿元;苏州古典园林被列入《名录》五年来,海外旅游者年均增长18%,境内旅游者年均增长12%。

    这反而在一定意义上助长了一些人对历史文化遗产认识的错位,重开发、轻保护,重视经济效益,忽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承受能力。

    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两者是辩证的矛盾统一体,并在辩证联系 *** 同改善其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关系,推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看,保护是开发的前提,开发是保护的基础。

    开发必须遵循“统一规划、依法开发、合理利用、科学保护”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其展示历史、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功能,不能以损害遗产为代价,不能进行超负荷掠夺式的开发。

    因此,在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牢固树立“保护第一”的思想,一方面通过合理利用遗产资源获取利益,壮大经济实力;另一方面要在实践中,探索有效保护文化遗产的具体措施,促进文化遗产的科学利用,走“保护一开发一利用一发展一保护”的良性循环发展之路,并带动相邻周边区域发展,共同构筑保护屏障。

    发展历史文化遗产旅游,要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实现两个效益的统一。

    发展历史文化遗产旅游,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但不能把经济价值作为惟一目标,更重要的是要把它作为先进文化建设的一项内容,立足于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要树立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具有多方面的独特价值的正确观念,不仅关心其旅游观光价值和经济价值,还要注重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及遗产资源的保护,树立新的文化遗产旅游发展观,实现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借鉴国外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以保护为前提,按功能分区原则整治错位开发,以突出生态保护为重点,严格整治超载开发,做到分区定位建设。

    禁止在文化遗产核心区和保护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及各类培训中心等各类建筑,严禁在遗产所在区周围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以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凡不符合总体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限期拆除或改造。

    以上就是关于世界非物质文化景观设计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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