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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打包出售案例(企业打包出售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3-03-04 14:32:03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929        问大家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企业打包出售案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的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球各地,相关业务请拨打电话:175-8598-2043,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企业打包出售案例(企业打包出售案例分析)

    一、跨国并购成功案例分析_企业海外并购案例

    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 渠道 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又称被并购企业)的所有资产或足以行使运营活动的股份收买下来,从而对另一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实际的或完全的控制行为。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跨国并购成功案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跨国并购成功案例篇1

    2004年12月8日,联想集团在北京宣布,以总价12。5亿美元的现金加股票收购IBMPC部门。协议内容包括联想获得IBMPC的 台式机 和 笔记本 的全球业务,以及原IBMPC的研发中心、制造工厂、全球的经销网络和服务中心,新联想在5年内无偿使用IBM及IBM-Think品牌,并永久保留使用全球著名商标Think的权利。介此收购,新联想一跃成为全球第三大PC厂商。

    联想在付出6.5亿美元现金和价值6亿美元联想股票的同时,还承担了IBM5亿美元的净负债,来自于IBM对供应商的欠款,对PC厂商来说,只要保持交易就会滚动下去不必立即支付, 对联 想形成财务压力。但对于手头上只有4亿美元现金的联想,融资就是必须的了。在2005年3月24日,联想宣布获得一项6亿美元5年期的银团贷款,主要用作收购IBMPC业务。

    收购后,联想集团的股权结构为:联想控股46%,IBM18。9%,公众流通股35。1%,其中IBM的股份为无投票权且3年内不得出售。为改善公司负债率高,化解财务风险,联想又在2005年3月31日,引进了三大战略投资者,德克萨斯太平洋集团(TexasPacificGroup)、泛大西洋集团(GeneralAtlantic)、新桥投资集团(NewbridgeCapitalLLC)分别出资2亿美元、1亿美元、5000万美元,共3。5亿美元用于收购IBMPC业务之用。

    引入三大战略投资者之后,联想收购IBMPC业务的现金和股票也发生了变化,改为8亿美元现金和4。5亿美元的股票。联想的股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联想控股持有27%,公众股为35%,职工股为15%,IBM持有13%,三大战略投资者持有10%(3。5亿美元获得,7年后,联想或优先股持有人可随时赎回)。三大战略投资者入股后,不仅改善了公司的现金流、更优化了公司的股权结构。

    跨国并购成功案例篇2

    烟台万华控股股东万华实业集团(下称“万华”)收购匈牙利最大化工公司BorsodChem集团(以下称“BC公司”)96%股权并购案,因其交易的复杂性和重要影响,以及最终达成的令各相关方均感满意的结果,被《国际金融评论》评为2010年度欧洲、中东、非洲地区最佳重组交易奖。创造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多项“第一”。

    2月28日,来自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山东省政府、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各部门与金融机构的权威人士及经济专家共聚一堂,以万华的海外并购为案例,对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之路进行了专题研讨。

    万华并购BC的一波三折、跌宕起伏;企业本土团队利用西方资本市场规则,与国际顶级投行高手之间展开的交锋与博弈等等,如一出精彩的大戏,在我们面前徐徐拉开了大幕。

    不请自来

    BC公司是匈牙利排名第36位的企业,在其化工行业名列第一,在匈牙利本土有着3800多名员工,在捷克、波兰还有生产装置。是世界上能生产聚氨酯的八家公司之一。2009年5月,国际金融危机,BC公司遭遇了经营困境与债务危机,尽管如此,BC公司的股东们也没想过要出让股权。

    当时,BC公司协议重组将在2009年8月完成。此时,万华做出了要收购BC的战略决策。

    万华为什么要收购BC?

    万华总裁丁建生表示,聚氨酯是一个寡头垄断的全球化的产业,业内四大巨头已实现了欧、美、亚三大洲的产能及销售网络的布局。万华在中国市场取得了竞争的优势,但是,对万华来说,中国市场份额越大,风险越大,只有在寡头垄断行业实现全球战略制约与平衡,才能保证原有优势产能转变为安全可持续的盈利能力。而实现全球化的战略制约必须打入竞争对手的核心盈利区域。欧洲是四大跨国公司的主要盈利区域,市场规模大且靠近中东及东欧和独联体等新兴市场。早在2002年,万华就制定了国际化战略,并且,从2006年开始寻求海外建厂,但金融危机,使万华选择了并购。

    对万华而言,并购能缩短3到4年的审批时间,同时获得欧洲的市场通道和销售团队以及有 经验 的员工队伍。另外,并购将减少一家竞争对手。所以,与国内其他企业以获取技术与资源为目的的并购不同,万华此次收购是中国首例以战略制约作为主要目的的海外收购。

    丁建生表示,历史上看,石化产业周期通常为7-9年左右一个循环。2009年至2010年的周期谷底化工公司估值最低,是并购的最佳时机。

    BC公司目前拥有MDI产能22万吨,PVC产能40万吨,TDI产能9万吨。另外还有16万吨的TDI装置已完成90%建设。截至2009年底,BC公司总资产为16.4亿欧元,据第三方机构评估BC公司的重置价值约为18亿欧元。

    自万华做出决策后,其负责收购交易总操盘的公司高层做了大量的功课。当时,BC公司资本结构为:股权约为4.6亿,次级债2.5亿,高级债7.5亿,次级债与高级债马上要还,而原股东已无力投入。

    这时,聚氨酯行业其他跨国公司由于受欧盟反垄断法的限制不能对BC公司收购,其他投资者由于不具备产业整合优势危机时期又不敢贸然行动,这为万华收购BC公司提供了极好的机遇。

    但那时万华只能说是一厢情愿。

    BC公司原大股东是欧洲最大的私募基金Permira。他们的实力雄厚,很难想象他们会将自己的企业拱手让给万华。

    2009年8月4日,万华团队第一次前往匈牙利谈判,对方很客气,也很尊重万华,但表示:他们的重组将要完成,欢迎万华过两三年之后再来商谈。

    以1博30

    为了并购,万华曾找过国际知名的一家投行,然而,当这家投行得知对手是Permira公司时,就没有承接这一项目。

    万华因此背水一战,组成了专门的并购团队,从各方面着手进行研究。第一步,他们购买了BC公司部分高级债,直接接触到他们的重组数据库。

    万华团队发现,如果要并购,关键是要收购和控制它的次级债。当时市场低迷,BC公司债券价格很低, 2.5亿欧元面值的次级债在市场上以大约20%左右的价格在交易。如果万华控制次级债的50%,只需投入3000多万欧元,在重组过程中就具有否决权。

    负责该收购案的公司高层说:“对方的博弈额度是12亿欧元,我们是3000万欧元,可以说我们是以1博30。”

    2009年8月4日当天,万华在市场上买入BC公司约三分之一的次级债,对方没有察觉。第二天,万华再去与之商谈,对方仍告之过两年后再来。于是,万华紧接着再买入其三分之一次级债。之后他们乘飞机回国。飞机刚一落地,对方的电话就追了过来。万华如愿成为BC公司的利益攸关方。

    四面楚歌

    然而,当万华的团队再回来时,他们发现突然间陷入了四面楚歌之境。

    Permira公司与银行和地方政府的关系非常好。当地媒体包括西方主流 财经 媒体出现了大量的不实之词。许多媒体报道说:万华要偷取技术。此时,虽然万华拥有了三分之二的次级债,但仍有潜在危机,BC公司原有股东和高级债持有人在政府配合下可进行事先打包的协议重组,从而撇开万华。

    当时万华面临欧洲60多家态度强硬的银行。尤其是对方请到了摩根斯坦利的欧洲兼并总裁亲自操刀,帮助他们进行防御。讲至此,万华团队表示:他们特别感谢驻匈牙利大使馆的支持。

    无独有偶,中国驻匈牙利商务参赞任鸿斌也经历了类似的片断。

    万华买了BC公司次级债以后,很快派人到匈牙利与中国驻匈大使馆进行沟通。巧合的是,第二天,匈牙利经济部的副部长就紧急约见任鸿斌。任鸿斌表示,“我到了他的办公室以后,才发现特使、经济管理专员、国家重大项目办主任、投资署的很多官员都在场,而且都是质询的态度,问你们中国人想干什么?”任鸿斌回答说万华作为投资商,对匈牙利的经济复苏和就业情况会有很大帮助。在此之后,万华与中国驻匈牙利大使馆保持了密切的沟通。他们会见了匈牙利的很多高官,保持了非常密切的联络。匈牙利政府认可了万华的收购团队,匈牙利国务秘书在内部网站上以接受记者采访的形式,提出支持万华并购。

    两军相逢勇者胜

    至此,万华已经投入了四五千万欧元。“那段时期是最艰苦的,涉及各种各样的商务谈判、法律部分以及社会调查。谈判过程持续了三个月,我们至少去了9次欧洲。经常是我们提出一个方案,对方讨论两个小时;对方提出一个方案,我们讨论两个小时,寸步不让。经过艰苦的努力,与对方签订了框架协议,以手中持有的次级债换取了对方36%的股权,同时还有很多的小股东保护条款,以及要敞开大门让我们调查。并且在2013年以后,我们还有权依市场价全面收购。”负责该收购案的公司高层说。

    至此,万华对BC公司已十分了解,而且与原股东、匈牙利政府以及当地金融机构的关系也得到了改善。万华争取到国内银行如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大力支持,开始收购BC公司一些比较便宜的高级债。当再次回到谈判桌前,万华提出全面收购的目标后,双方本已缓和的关系重新僵持起来。

    万华不复如当初的轻松。他们投入已近百亿元人民币,包袱渐重,心理负担也增加,如果谈判破裂,将会失去辛苦赢来的各方支持和配合。而如果不慎进入破产程序,将有不可测的政治和经济风险。但是,反过来,Permira公司也承担不起BC公司破产。作为欧洲知名基金,他们也难以承担谈判破裂将贷款银团置于破产重组境地的风险。

    两军相逢,勇者胜,最后的胜利,往往在再坚持一下之中。万华谈判团队耐心地做对方工作:“你们有很多投资标的,而万华只有这一个。”其实,经过半年的谈判,双方已然有惺惺相惜之意。在此情况下,万华开始各个击破,逐渐获得对方管理层及部分股东的支持。最终,双方签订了协议性的重组方案。事后, Permira公司认为自己最大的失误是低估了中国的万华。

    跨国并购成功案例篇3

    美国强生公司成立于1887年,是世界上规模较大的医疗卫生保健品及消费者护理产品公司之一。强生消费品部目前在中国拥有婴儿护理产品系列、化妆品业务等。强生于1985年在中国建立第一家合资企业,目前在中国的护肤品牌包括强生婴儿、露得清以及可伶可俐等。

    大宝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为安置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国有福利企业,始建于1958年,1985年转产化妆品。1997年开始,以“价格便宜量又足”的形象出击的大宝,曾一度在国内日化市场风光无比,连续八年夺得国内护肤类产品的销售冠军。2003年在护肤品行业中大宝的市场份额是17.79%,远高于其他竞争对手。

    二、企业股权转让纠纷案例

    公司股权纠纷案例 

    时间:2010-6-29 9:08:36 

      核心提示:原告:谢某   被告:张某、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  1997年6月10日,被告张某与上海立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立新公司)共同合作设立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下称金刚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由立新公司提供39.5亩土地,张某拥有100%的股权。金刚公司成立后,张某将其20%的股份转让给原告,原告... 原告:谢某 

      被告:张某、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 

      1997年6月10日,被告张某与上海立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立新公司)共同合作设立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下称金刚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由立新公司提供39.5亩土地,张某拥有100%的股权。金刚公司成立后,张某将其20%的股份转让给原告,原告共计向金刚公司汇款美元392,908.64元。根据金刚公司2000年6月10日的营业执照,其实到注册资金为50万美元。1999年10月至2000年3月间,原告与张某多次商讨股权回购事宜。2000年3月13日,金刚公司董事会作出A、B两个决议案(以下简称3•13决议),具体规定了股权转让以及支付转让款的方案。 

      原告诉称,张某并未按合同、章程的约定缴纳出资,并将原告的出资当作其个人出资进行验资。原告与两被告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后,虽未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原告实际于决议签订后即离开公司,张某也向员工宣布原告已退股的消息。由于两被告始终未向原告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故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股权转让款。   被告张某辩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的变更,必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光有董事会决议是无效的。并且,董事会决议本身也有违法之处,如将属于金刚公司的两处房产作价支付股权转让款,会造成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金刚公司辩称:本案属股东之间的股权纠纷,与金刚公司并无关联。 

      审理中,原告以两被告故意不到政府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人为制造诉讼障碍为由,于2000年11月27日增加了一项诉讼请求,即请求判令两被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因本案所涉股东、股权变化所引起的一切法律手续。   针对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两被告辩称,未能办妥股权变更手续是由于原告自身原因所致,并非被告拖延不办。此外,金刚公司已于2000年12月5日召开董事会,在原告借故拒绝参加的情况下,董事会作出了“关于2000年3月13日之A、B决议终止执行”的决议案(下称12•5决议),因此原告退股的事实前提已不存在,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受理法院认为,3•13决议具有董事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合同双重属性,原告与被告张某在3•13决议签字之时,双方的股权转让合同即已成立。由于原告并未参与12•5决议的议定过程,12•5决议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并无实质影响。根据法律规定,这一股权转让行为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后方为生效,由于金刚公司未按决议去申报合作合同变更手续,致转让行为至今未能生效,转让合同未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故应对原告要求被告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诉讼请求先行判决,至于其它有关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事宜,在先行判决生效后再行处理。据此判决:被告张某、被告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就原告谢某将其在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被告张某事宜至审批机关办理相关的股权变更手续。 

    判决后,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被告张某、金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至审批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审批机关将被告金刚公司的投资者变更为案外人立新公司及被告张某。 

      关于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事宜,法院认为:3•13决议系被告金刚公司的董事会为原告股权

    转让事宜而达成之协议,各方当事人均应恪守。金刚公司愿以其特定财产为张某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行为,属于债的加入,但其对相关债务所负的责任,应为有限责任,即仅以约定的财产承担责任。据此判决:一、被告张某应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谢某支付股权转让款40万美元或人民币3,311,600元。二、对于被告张某在前款中的债务,被告金刚公司应以各方约定的特定财产(上海市金沙江路65弄7号404室、上海市金沙江路69号底层店面房)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履行方式为:1、由被告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将上海市金沙江路65弄7号404室之房产过户给原告谢某,该房屋作价人民币421,145元;2、由被告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出售上海市金沙江路69号底层店面房,以所得款项偿付被告张某在本判决第一款中的债务。三、对原告谢某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一、关于未缴纳投资的合作方是否享有股权问题   有观点认为,本案被告张某在实际缴纳出资之前并不享有合作企业的股权,也不享有将尚未支付对价的股权转让给他方的权利,所以被告张某向原告转让股权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按照公司法理论,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既可以是以原始出资方式而实际缴纳的股款所折算出的股东在公司出资中所占的比例或数量,也可以是股东以协议方式认缴但未实际出资的承诺比例或数量。由于中外合作企业的出资责任不同于公司法所规定的实收资本制,合作方在设立中外合作企业的申请获得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暂不缴纳出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可成立企业。出资可以在营业执照签发以后缴清,也可采用分期缴付的方法,合作各方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缴足投资或提供合作者条件的义务。这种体制使中外合作企业的设立较为容易,成立后的资金运作也更为便捷、灵活,有利于吸引外资。但是相应的也产生了没有缴纳出资的合作方是否享有股权的问题。   虽然本案被告张某在转让股权之前尚未缴付其认缴资本的对价,但法院并没有将张某向原告转让股权的行为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原因在于:1、金刚公司依法设立后,有关合同、章程以及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等具有公示效力的登记文件中均有被告张某作为公司合作方及股东的记载,被告张某作为合法股东,享有由股份代表的股东资格及相应的权利。事实上,被告张某也行使了包括表决权、收益权、知情权等在内的股东权利,其所从事的经营管理公司的行为均应视为代表被告金刚公司所作的行为。如果以被告张某未出资为由认定其不享有股权,则被告张某代表公司所作的一切行为均应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这种认识所导致的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是可想而知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合作各方应当根据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期限”。对于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前未缴纳投资的合作方对合作企业所享有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均未作任何限制性规定。因此,在合同约定的缴纳投资期限内,以被告张某未出资为由认定其不享有股权显然缺乏法律依据。3、被告张某向原告转让股权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报经审批机关批准,换发了批准证书,工商登记资料亦作了相应的变更记载,符合转让股权的法定条件,应属有效。 二、关于3•13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3•13协议具有董事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合同双重属性。如前所述,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合作他方的书面同意;2、审批机关的批准。原告与被告张某在3•13决议签字之时,双方的股权转让合同即已成立。被告金刚公司的其他合作方参加了3•13协议,可以视为同意股权转让合同。但本案直至原告起诉时,被告金刚公司仍未向审批机关报送有关申请文件,致使合同未能生效。在诉讼期间,原告与被告张某对股权转让这一事实均无异

    议,对应根据3•13协议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的事实亦无争议,从而可以认定原告与被告张某在3•13协议中关于股权转让的意思表示真实。如果直接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既不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利于市场交易的安全稳定。况且本案股权转让合同未能发生预期法律效果的原因是因为被告金刚公司未按3•13协议去申报合作合同变更的手续,在审批机关对股权转让事宜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之前,认定股权转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精神。 

      从合同履行的角度看,原告自3•13协议后,即退出金刚公司的经营管理,将其所享有的包括表决权、收益权、知情权在内的股东权利实际交付给被告张某,可以说,原告方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股权转让合同本身不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如正常报批,则合同可完全履行。如果仅仅以欠缺报批手续这一生效要件否定合同的法律效力,显然有违诚信、公平的法律原则,不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发展。   三、关于先行判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本案关于股权转让合同一节事实查明后,法院考虑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需以股权转让行为生效为前提,所以对原告要求被告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诉讼请求作出先行判决。先行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金刚公司至审批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审批机关将被告金刚公司的投资者变更为案外人立新公司及被告张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法院再就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事宜进行审理作出裁决。 

      以办理批准、登记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合同,被债务人以不作为形式阻挠,无法生效,由此产生的利益严重失衡问题长期困扰着我国司法界。这种不作为行为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背道而驰,主观恶意非常明显,但长期以来,理论界对于这种行为的性质以及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争议较大,往往以合同未生效为结论,对相对方的利益保护较弱,无法制裁违背诚信原则的当事人。本案采用先行判决的方式为解决上述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提供了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

    三、房地产在建项目整体打包出售应如何缴税?受让方如何缴税?

    (1)契税。(相关行业具有)

    建筑用地在承接出让土地时,房地产开发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3%~5%税率的契税。

    2)营业税。(相关行业具有)

    自建建筑物出售,按建筑业3%税率计缴营业税,出售建筑物,按销售不动产的5%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很多行业都有的)

    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为比例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适用不同档次税率,具体是: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或者镇的,税率为1%。

    (4)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个行业特有的)

    房地产开发商使用国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计缴。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房产税。(这个行业特有的)

    以拥有的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按1.2%税率计缴房产税。

    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10%~30%)×1.2%

    房产税按年计征,分期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根据国税发[2003] 89号文件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6)土地增值税。(这个行业特有的)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计算公式: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土地增值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纳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应于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和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7)印花税。(有证章的行业和行为都需要交纳)

    书立、领受税法列举的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计缴印花税。

    (8)企业所得税。(这个是谁赚得多,谁就缴纳得多)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税法准予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

    税法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月或季)预缴,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9)个人所得税。(这个也是谁赚得多,谁就缴纳得多,是有收入就应该缴纳的)

    个人独资或合资企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税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四、企业案例分析报告_企业案例分析范文(2)

    企业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篇3:宝洁公司案例分析报告

    一 案例综述

    宝洁公司创始于1837年,是向杂货零售商和批发商供货的最大的制造商之一,并且在品牌消费品制造商如何进行市场定位的策略设计方面是一个领先者。在1993年,宝洁公司的300亿美元的销售额在美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各占一半。公司的产品系列包括了许多种类的产品,公司组织成了5大产品部:保健/美容、食品/饮料、纸类、肥皂、特殊产品(如化学品)。

    宝洁公司的大多数产品类别的竞争比较及集中,在每一个产品类别中,2个或3个品牌产品生产商控制了总品牌产品销后额度额的50%以上的份额。宝洁公司的产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销售,其中在产品销售数量发面最重要的几个渠道是杂货零售商、批发商、超级市场、和俱乐部商店。尽管公司于零售商和批发商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那么的和谐,但是宝洁公司的管理层认识到,为了在市场中获得成功,既要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又要满足渠道的需要。保洁工产品的需求主要是由最终消费者的拉动通过渠道的,而不是通过贸易推动的。消费者对宝洁产品的强有力的需求拉动为公司在与零售商和批发商交易过程中提供了优势。

    在150多年的经营过程中,宝洁公司已经在积极和成功地进行高质量消费品的“世界级”的开发和营销方面建立了声誉。在公司发展的历史中,宝洁公司强调给消费者提供能带来良好的价值的出色的品牌产品。并且将公司定位于:为忠于品牌的消费者提供根据价值定价的产品的基础上构造公司的未来。

    20世界70年代,产品促销显著发展。伴随大量的促销活动,使提前购买成为行业的惯例,而且导致了制造商很难准确的预测需求的变化。各个环节的库存不断扩大来满足消费者的提前购买需求。它不仅提高了库存成本,同时也导致了更高的制造成本和服务成本,也导致了品牌价值和供应链渠道的无效率。

    90年代的渠道转变的改革的目标之一,在于开发与渠道中的合作伙伴更加合作和相互有力的关系,用合作来替代谈判,从而有效率地、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需要。通过将消费者的忠诚于改进的渠道效率和关系相结合,宝洁公司认为自己产品的市场份额将会增长,而渠道和消费者的服务成本将会下降,使渠道中的所有成员都能够受益。

    二 问题分析

    (1)分销渠道的改革

    在20世纪90年代,宝洁对渠道进行了改革。它希望开发与渠道中的合作伙伴更加合作和相互互利的关系,用合作来代替谈判。它的目的是提高渠道的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此,它有两个项目,第一个项目集中于通过连续补充计划(CRP)来提高供应物流和降低渠道库存。第二个项目是通过订货和开票系统的修改来改善对渠道客户的总订货周期和服务质量。

    CRP的实施对各个零售商来说解决了他们最大的问题。不断扩大的顾客需求和有限的仓库容量的矛盾,使零售商不得不通过零担运输的方式来满足需求。零担运输无疑增加了零售商的物流成本,这就会导致价格的上涨。而价格对零售商来

    说是争取顾客的有利武器。宝洁的这种做法解决了零售商的后顾之忧,使零售商只需要关心他的前台运作了。这种做法虽然在短期由于投入太大不会看见很大的收益,但是从长远来看,CRP 实施不但降低了宝洁的制造成本,同时也消除了信息放大作用而导致的大的库存成本,同时还可以扩大宝洁产品的市场份额。总之,CRP的实施达到了双赢的局面。宝洁还参与了杂货业渠道的改革,开发有效消费者反应(ECR)方法。

    订货,发货和帐单系统(OSB)是宝洁分销渠道改革的另一项目。原有的系统是宝洁在20世纪60年代期间开发的,虽然经过了多次的升级,但是仍然缺乏效率,也没有什么效果。OSB系统支持宝洁公司在为渠道成员提供服务方面的所有活动,包括定价,订货,发货,开票以及单独的信用系统。OSB项目还集成了许多原先不能在职能部门和产品部门之间一起运行的相互分离的系统,使宝洁公司能够提高协调性和总体的服务水平。OSB的目的在于理解业务是如何运作的,然后将现有的流程自动化,使其具有足够的灵活性来满足不同部门和职能的各种不同的需要。系统消减了现有流程的大量的复杂性问题,消除手工处理的步骤,但不是对现有的流程进行重新设计。新的系统在解决了客户的发票扣除额大的问题,也改善了订单发货的质量,但是现行的定价和促销策略和过程问题人造成了扣除额。要彻底的改进定价和促销的问题,就必须修改OSB的前端。

    在新的订货流程中,宝洁将产品定价和产品规格整合在同一个数据库中。用于简化定价的数据库被设计成可以直接通过电子化的方式将数据提供到客户自己的系统中,这种做法导致了发票扣减的大大减少。这种新的订货流程使订货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从1992到1994年,发票出错的概率降低了50% 多,同期,有利于宝洁的发票的争议问题增加了300%多。

    在新的订货流程中,宝洁还采用了价值定价的策略。所谓理解价值定价法,就是根据消费者理解的商品价值,即根据买主的价值观念来定价。这种定价要求企业在有利润可赚的同时适当减价,以及找到维持甚至改善质量的方法。价值定价立足于消费者,它不仅消除了零售商提前购买的动机,从本质上提供不变的采购成本以及伴随一些灵活的折扣或提供用来开展零售商店促销的基金,还培养了消费者的品牌忠诚。

    一个中型的企业不可能实施如此做法。原因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宝洁在渠道改革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来做引进先进的管理思想和信息技术。这种巨大的投入不是一个中型企业可以承受的。

    2. 宝洁是一个有着很强管理体系的大企业,它对整个渠道有很强的控制力,在这种控制力的约束下来对分销渠道进行改革,当然会达到理想的效果。但是一个中型的企业没有这么强的控制力,它的重点在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上而不是对渠道的监控和改革,一旦失去这种强有力的约束,就会对双方造成极大的伤害。

    对于零售商来说,特别是杂货零售商,他们的利润时很低的。商品的单位价格低,而销售数量很大。商店的运营利润也就很大一定程度上是依赖于有效率的运作。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零售商的一个很大的制约因素是有限的仓库容量,他们的订单大多是小批量的,采用成本很高的零担运输,尽管这样,他们也还是会时常出现缺货问题。并且,零售商为了进一步提高利润,他与制造商之间的价格之争也是不可避免的。就如同 文章 中所指出的,零售商们把采购的价格作为利润的一个重要的来源,这也就是为什么会在80年代出现为促销而出现的大批量的提前突订货的现象。总的来看,宝洁的这种做法会给零售商带来一些好处,但是要很好的实施这种做法也不是平坦顺利的。在实施上零售商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

    1. 建立信息交互平台用于与宝洁之间信息的传递和共享。VMI的库存管理方式使零售商节约了库存的成本。但是VMI是建立在有效的EDI基础之上的,这就要求零售商同样也应该拥有也宝洁信息系统匹配的数据交换系统。在这个系统的开发同样也需要有大量资金的支持。

    2. 与宝洁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的合作伙伴关系。零售商和宝洁的这种合作要求零售商能够对宝洁信息透明,同时宝洁也要保证能给零售商及时,充足的供货。要达到双赢的目的,二者必须要有高度的信任作基础。

    (2)信息技术的运用

    在1985年,宝洁公司与一个中等规模的零售连锁企业进行了补货的渠道的新方法实验。这一试验设计到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每天将仓库想每个商店的产品发货数据从里零售商发给宝洁公司。然后宝洁公司利用发货信息而不是根据零售商产生的订单来确定向零售商的仓库发运的产品的数量。产品订货由宝洁公司计算,目前在于提供充足的安全库存,同时将物流总成本最小化,并消除零售商仓库中多余的库存。

    这一初始实验的结果在降低库存和提高服务水平以及为零售商节约劳动力等方面,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新的订货流程的第二次试验是在一个超级市场进行的,在这个阶段,宝洁公司建议零售商将尿布产品储存在连锁超市的配送仓库,零售商向宝洁公司提供有关仓库从各个商店每天所接到的订单数据,并允许宝洁公司根据仓库每天的发货数据来确定仓库所需要的补货数量。通过这样的操作,消除了昂贵的零担运输,并减少零售商店的缺货。公司和零售商通过降低成本和增加销售都会获得收益。总的来说,较低的成本促使较低的价格,通过更高产品可获得性提供更好的服务,将导致销售额的增加。

    第二次试验证实了,通过减少渠道成本和增加销售量,物流创新在为零售商和制造商提供共同收益方面存在潜力。

    与主要超级市场之间的CRP的成功实施使其他零售商对这一新的流程产生了兴趣。到1990年,大多数超级市场已经全面实施了CRP。这些较早采用CRP的杂货零售商,在降低库存和缺货水平方面都取得了高度成功。

    CRP的成功不能离开EDI 。EDI体现了宝洁公司提高订货过程战略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对于CRP的实施是不可缺少的,但是EDI本身不能被认为在提高效率和订货质量方面的工作重视特别重要的,就其本身而言,EDIs并不是一个解决方案,然而,当流程和系统重组平行实施时,EDI能够成为一个强力的工具。

    在宝洁公司,EDI的一个重要作用在于为CRP的运行提供一个基本的平台。CRP曾被表述为双向的EDI,于双方公司的系统有着紧密的联系。当然,CRP不仅需要系统变革,而且在CRP中,每个组织的系统之间的相互连接程度,要比在没有CRP客户的EDI中要紧密得多。两个公司的系统之间由EDI促使的连接,导致了公司之间的大量数据的无误差的自动交换。CRP大大增加了渠道公司共享的数据量,这使得EDI成为有效运行不可或缺的技术。尽管早期的第CRP试验是用传真和电话来发送数据,但是宝洁公司的几位经理表示,没有EDI的CRP是不可行的。

    EDI通过降低交易成文为公司提供经济效益,即使在没有投入CRP的情况下,这也促使了EDI的采用。

    在上述的应用当,生产家庭用品的宝洁(P&G)开始将信息系统作上、下游整合,希望通过正确和快速的信息传递、分析和整合,达到对市场的需求作快速反映并降低库存等目的。同时,这种企业间的信息共享系统可以给企业带来如下好处:

    1、缩短需求响应时间;

    2、减少需求预测偏差;

    3、提高送货准确性和改善客户服务;

    4、降低存货水平,缩短定货提前期;

    5、节约交易成本; 6、降低采购成本,促进供应商管理; 7、减少生产周期; 8、增强企业竞争优势,提高顾客的满意度。

    1987年,宝洁公司通过了改写整个订货、发货和账单系统的决议。它支持宝洁公司为渠道成员提供服务方面的所有活动,包括定价、订货、开票和单独的信用系统。OSB项目集成了许多原先不能在职能部门和产品之间一起运行的相互分离的系统,使宝洁公司能够提高协调性和总体服务水平。

    通过对总订货流程的重新设计,宝洁公司在减少成本和提高质量方面产生了巨大的收益。除了减少发票扣除额以外,重新设计过的业务流程使宝洁公司能够降低整个订货流程中的成本。其尿布产品经理认为:随着宝洁公司协力合作,更好地利用从CRP订货数据中获得的有关需求的改善信息,宝洁公司将实现进一步的成本节约。通过与供应商之间的更加有效的谈判,以及更好地利用实际需求数据进行计划和安排,在生产中还可以实现额外的成本节约。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新的业务流程中,新的信息技术影响了各个环节,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最重要的,新的信息技术支撑着整个环节的运转。

    宝洁是处于渠道核心环节的企业,它要将与自己业务有关(直接和间接)的上下游企业纳入一条环环相扣的渠道中,使多个企业能在一个整体的信息系统管理下实现协作经营和协调运作,把这些企业的分散计划纳入整个渠道的计划中,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增强了整个渠道在市场中的整体优势,同时也使每个企业均可实现以最小的个别成本和转换成本来获得成本优势。

    我们从渠道管理涉及的主要领域来谈信息技术在其中的作用。

    渠道管理涉及的主要领域有:产品(服务)设计、生产、 市场营销 (销售)、客户服务、物流供应等。它是以同步化、集成化生产计划为指导,通过采用各种不同信息技术来提高这些领域的运作绩效。而信息系统的建立是需要大量信息技术来支撑的,在宝洁的整个运作流程中,新的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它对渠道的支撑可分为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由标识代码技术、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电子数据交换技术、互联网技术等基础信息技术构成。当中要特别提到电子数据交换(EDI)。EDI技术是指不同的企业之间为了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在标准化的基础上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数据传输和交换的方法。EDI是实施快速响应(QR)、高效消费者响应(ECR)、高效补货等方法必不可少的技术。目前,几乎所有的渠道管理的运作方法都离不开EDI技术的支持。EDI的主要功能表现在电子数据传输和交换、传输数据的存证、文书数据标准格式的转换、安全保密、提供信息查询、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提供信息增殖服务等。

    第二层面是基于信息技术而开发的支持企业生产。

    在具体集成和应用这些系统时,不应仅仅将它们视为是一种技术解决方案,而应深刻理解它们所折射的管理思想。宝洁深刻把握了这一点,更通过和IBM的合作,在更广泛的范围推广了它的应用。

    就在宝洁加快发展的脚步时,它依然没有忘了向信息系统提出更高的要求。宝洁希望完全根据实际销售结果发货,而不是基于预测。为了更接近这种实时要求,宝洁一直在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些具体成效包括:成本大大降低了;流程的改善带来了更优服务、更高效率和更低零售商成本……

    (3) ECR的利用

    高效率的消费者反应(ECR),内容是“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通力合作,及时对消费信息作出反应,为消费者提供高价值的商品或服务。”核心内容有五个原则:

    原则1:向消费者提供高价值的商品或服务。

    原则2:确立商品供给链内部的合作关系

    原则3:建立高效率的物流。

    原则4:建立正确、及时的信息流。

    原则5:建立共同的费用评价方法

    在这些原则下,ECR提出要在如下四个方面实行变革:

    1.高效率的商品归类。采取最新的信息技术(如条形码技术等),对消费者所购买的物品进行合理分类,统计分析各类商品畅销或滞销的原因。由于采用了电脑技术,这种分类变

    得非常容易,成本也很低。

    2.高效率的库存管理。通过对商品进行合理归类、统计等,利用有关的数据建立各类商品销量变动模型,并据此预测商品的销量,这样就能有效地控制商品库存量,既能减少了库存量,降低成本,又不至于脱销。

    3.高效率的促销活动。对于促销活动,ECR一改过去应用广告“狂轰滥炸”的形式,而是设身处地为消费者着想,从消费者的立场出发,积极向消费者介绍商品的性能、优点和适用范围等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4.高效率地推出新产品。ECR对消费者的偏好反应迅速, 并在收集消费者偏好信息的基础上,快速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及时把消费者真正需要的产品投放市场。

    与零售商、批发商和其他制造商、行业贸易协会和咨询公司合作,宝洁公司参与了渠道创新中的有效者反应(ECR)方法的开发,这一方法将使杂货零售连锁企业能够有效地与其他低成本的零售形式展开竞争。

    CRP是ECR的一个重要组成要素。到1994年平均增长率月为止,总共有家渠道客户采用了与宝洁公司之音的CRP,宝洁公司超出26%的销售量是通过CRP来进行订货的。随着这些客户将CRP的使用扩展到新的产品系列和多个配送中心,预计到1995年年底,这些客户的总CRP需求将增加到宝洁销售额的35%。CRP能够为客户提供一个在为零售商降低库存水平和缺货的同时,管理增加了的库存存储单元的解决方案。CRP计划对宝洁及其分销商的另一个重要的收益是增加了销售额。

    整个订货流程的重新设计根植于“简化,标准化然后机械化”的哲理,减少大量人工操作。对于那些利用新的定价数据库来核实或确认采购床单信息的零售商来说,这导致发票扣减的大大减少,大大的提高了宝洁公司的总订单质量。从92到94年发标出错的概率降低了50%多,同一时期内,以有利于宝洁公司的方式解决的发票争议问题的比例增加了300%多。订货流程的重新设计在减少成本和提高质量方面产生了巨大的收益。

    定价方法的根本性调整改变了以前由于价格不稳定所带来的信息放大作用,消除了零售商提前购买的动机,从本质上提供不变的采购成本以及伴随一些灵活的折扣或提供用来开展零售商店促销的基金。不采用这种定价结构,想要提高渠道的物流效率几乎是不会有什么收益的,CRP的实施也是不可能的。价值定价法的实话使宝洁公司的价格变动次数从1992年的每天55次减少到1994年初的每天少于1次。新的定价方法虽然在销售额要低一些,但利润要强一些,而且将公司更好的地定位在:为忠于品牌的消费者提供根据价值定价的产品的基础上构造公司的未来。

    CRP、OSB和价值定向法的共同实施实现了有效率的库存补充,使整条链上的信息流及时、准确、无纸化,并能产生与消费相匹配的平滑、连续的产品流。并使以前盲目的促销更趋于理性,有效。

    从品牌管理到类别管理的变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宝洁公司的管理层开始实话类别管理。类别管理方法为宝洁公司产品线的重构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在以前的结构下,品牌的重新构造或者合并是很难实现的。品牌经理仍然负责广告和有限的促销活动,但是类别经理制定总体的定价和产品政策,使宝洁公司能够消除较弱的品牌,还能够避免在同一渠道中的相似品牌之音,为争夺广告和分销资源而导致的冲突。向类别管理的转变,是公司将运营和产品线简化和标准化的努力相一致的,既可以清洁卫生许多不必要的库存存储单元也可以增加新的库存存储单元。库存存储单元的重新构建为消费都提供了更多的符合他们需要的产品选择,而能够更好的实现ECR。

    行业联合ECR方案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零售高从购买者向类别管理者的转变。类别管理是指零售商与供应商共同协作,将品类作为战略管理单元,以消费者价值为中心,提高共同投资效益的管理过程。品类管理的关键 零售商与供应商共享零售管理信息,分析研究影响品类业绩的因素,协调双方之资源,共同提高品类的销售及利润。品类管理是ECR(高效消费者回应)的重要策略之一,是扩大需求,最大化店内资源的主要手段。向类别管理的转变,对于零售高和宝洁公司都有好处。类别管理者的工作更好地定位在,掌握产品中的每一种产品产生的真实成本和利润。此外,类别管理者能够意识到由宝洁公司定价政策和物流计划的简体带来的储存和搬运成本的节约。宝洁在这一方面还没有完全实施。

    (4)下一步战略

    宝洁应当更专注核心业务,宝洁将CRP出售给IBM公司的资公司——集成系统解决公司,一方面是可以使零售商以同样的形式与供应商相互合作,增加了制造商采用CRP的可能性,在行业中创造了一种强大的标准化动力,另一方面,将合适的工作交给擅长的人,可以使整个CRP服务在运行和维护上更专业化,更具效率,更具有说服力,在这个方面IBM无疑在信息系统方面堪称行业翘楚,由IBM运营的CRP对更广泛的使用群体而言,其可靠性是不言而喻的。这样的举动,将导致整个行业的进步和生产运营成本的大大降低,而且,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也有了稳步的提高,为这个流程的高速运转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因而宝洁也能将集中其主要的精力用于品牌的发展和服务的提高,增强其核心竞争力。

    另外,完善ECR战略。ECR战略通过有效率的库存分类、库存补充、促销和产品引进,能够实现销售空间和库存的最优化、订货流程中时间与成本的最优化、促销的总系统效率的最大化、新产品开发效率的最大化。在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店、消费者之间传递及时、准确、无纸化的信息流,达到与消费者匹配的平滑、连续的产品流。使渠道中的所有成员的成本下降,都能够受益。

    彻底实施行业联合的类别管理。向类别管理的转变所带来的潜在利润的提高能够很容易地超过CRP的成本节约。向类别管理的转变,对零售商和宝洁公司都有好处。类别管理者的工作更好地定位在,掌握产品类别中的每一种产品产生的真实成本和利润。宝洁公司的客户服务小组与类别管理者能够利用可靠的经济分析,证实他们管理的品牌应该被分配更多的货架空间或种类,因为宝洁公司品牌的每单位货架空加的零售利润比该类别中大多数其他产品要高。此外,类别管理者能够意识到由宝洁公司定价政策和物流计划的简化所带来的储存和搬运成本的节约。但这一过程序要执行总裁强烈的要求以及变革的命令。

    不断创新销售渠道。必要的话可以越过中间商,直接面对零售商和顾客。和长期合作的零售商建立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供应链的角度,采用更新的供货和库存管理,使整个供应链上的库存降到最低和信息扭曲最小。

    加强产品的开发和质量管理,拓展产品的系列和种类,根据顾客的个性需求就,生产真正为顾客提供有价值的品牌产品,培养消费者的忠诚度。保持产品的销售是由消费者的需求拉动的,而不是通过渠道推动的这一形势,使宝洁在供应链上处于优势。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宝洁也应该努力采用一些新技术。例如条形码技术。优秀的技术也靠人来实行,所以人才的培养也是应该注意的。

    三 结论与总结

    通过宝洁的案例分析,我们注意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和宝洁给我们的一些启示和经验。

    在21世纪的今天,企业间的竞争不仅仅局限于企业之间,已经升级为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仅要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也要兼顾供应链上的利润,使所有成员都能够盈利。在70年代,促销活动带来的一系列的信息扭曲、库存不断增加,供应链效率低下。宝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原因,并进行大胆的改革,与渠道中的合作伙伴互惠互利,用合作代替谈判,从而有效率的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

    不断的创新也是宝洁成功的关键,几十年来,宝洁一直是一种品牌管理制度,并且被认为是品牌管理的优秀楷模企业。然而在80年代后期, 宝洁公司的管理层在其品牌管理结构方面进行了一次提高协调和效率的巨大变革。即从品牌管理到类别管理。

    宝洁之所以能够发起这场渠道改革,不可不提的是消费者对其产品的强有力的需求和忠诚。使其在渠道中处于优势地位。宝洁定位于为忠于品牌的消费者提供根据价值定价的产品的基础上构造企业的未来。而宝洁也确实通过实行根据价值定价建立起品牌顾客忠诚度。

    多品牌战略的经营策略也是我们值得学习的重要方面。宝洁公司的产品的种类很多,涉及保健、美容、食品、饮料、肥皂和纸类等,每种产品都有几个大的品牌多品牌虽营运成本高、风险大,但灵活,也利于市场细分。宝洁公司名称P&G宝洁没有成为任何一种产品和商标,而根据市场细分洗发、护肤、口腔等几大类,各以品牌为中心运作。在中国市场上,香皂用的是“舒服佳”、牙膏用的是“佳洁仕”,卫生贴用的是“护舒宝”,洗发精就有“飘柔”、“潘婷”、“海飞丝”3种品牌。洗衣粉有“汰渍”、“洗好”、“欧喜朵”、“波特”、“世纪”等9种品牌。品牌的频频出击,使公司在顾客心目中树立起实力雄厚的形象。

    差异化的营销密切配合多品牌战略。宝洁公司经营的多种品牌策略不是把一种产品简单地贴上几种商标,而是追求同类产品不同品牌之间的差异,包括功能、包装、宣传等诸方面,从而形成每个品牌的鲜明个性。这样,每个品牌有自己的发展空间,市场就不会重叠。

    宝洁成功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学习,但也不能照搬经验,宝洁的财力雄厚非一般企业能比。而且行业之间也有很大的差异,经营战略自然有一些不同。但宝洁的这种不断改革、创新的精神还是值得我们的企业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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