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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出入口景观设计(城市出入口景观设计图)

    发布时间:2023-03-06 17:58:15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57        问大家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城市出入口景观设计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的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球各地,相关业务请拨打电话:175-8598-2043,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城市出入口景观设计(城市出入口景观设计图)

    一、一套完整的园林规划设计方案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方案设计一般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1、设计说明(包括项目背景、用地条件、设计理念、设计特点、设计构思、种植设计说明等)。

    2、总平面布置图。

    3、环境景观设计空间、视线分析图

    4、环境景观设计交通、道路组织图(规划道路、消防道、步行系统、地下车库出入口等)

    5、环境景观设计功能分析图

    6、总平面竖向设计图。

    7、总体剖立面图。

    8、地面铺装设计图。

    9、灯光配置方案性设计图。

    10、标识牌、背景音乐、垃圾桶等家具平面布置图

    11、分区平面放放大图(主入口、次入口、重要节点等)

    12、细部平面、立面、剖面设计图。

    13、植物配置意向性设计图

    14、反映景观设计意图的效果图多张(包括整体鸟瞰图)。

    15、参考意向图片(小品、铺地、植物、空间形态等。)。

    16、其它能表达设计意向的图纸。

    城市出入口景观设计(城市出入口景观设计图)

    扩展资料

    景观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1、植物作为园林景观最重要的一部分,在对园林景观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植物的特点及特性,根据当地土壤及生态环境对植物加以选择和利用,并要充分考虑植物生长期内的变化,所以在设计时要注意植物对环境所带来的影响,不宜对园林植物随意配置。

    2、天然的地形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恩赐,因此在进行园林设计时要充分考虑与当地的环境的和谐统一。因山势,就水形,景自境出。不应忽视与当地环境的和谐统一,破坏整体的生态环境。

    3、生物多样性出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是稳定良好生态环境的基础,同时也构成了自然景观。城市景观要有生气就必须建立在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基础上,如果只种植一种植物不利于病虫害的防治。

    二、如何做好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应着重表现城市优美特色的基本设计要素。改善城市建设环境中未如人意的部分,并保存和巩固城市的特色,是整体城市设计的方向和概念。城市设计要素包括:宏观层面 (1)天然环境,天然环境的主要特点/组成部分,天然景观、文化或社会经济资产在地理和视觉景象质素上的直接及间接影响,配合天然环境和景观 (2)人造环境,城市环境,加城市特色及创造高质素环境以促进城市景致,地标的适合性及所产生的视觉影响,视觉景物的适合性及显见度,景观和发展模式方面的协调,整体高度轮廓和结集程度的协调,地方特色的增强, 与历史文物环境的协调 中观层面 (1)天然环境, 对天然景观在地理和视觉景像质素上的直接和间接影响 (2)人造环境,地点的合适, 与现有观景廊的关系,对光线透射和空气流通的影响,与街道模式的协调,地标的适合性及所产生的视觉影响,整体高度轮廓和结集程度的协调,与地区文物的协调,对四周环境的影响 微观层面 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

    (1)天然环境,在功能上与天然环境的配合,与当地天然景观的配合 (2)人造环境,适当配合街道环境和功能,方便行人的环境,人本比例和提升质素,空间感的建立 应用范围 城市有本身的发展需要,所采用的城市设计概念,均须切合城市的需要。因此,城市设计指引不应作出过份严紧的限制和规定,而是造就有创意的设计。在发展机会容许的情况下,我们应积极做好城市设计,以达到下列目的: 1。提升质素: 透过创造与天然环境互相配合的优质环境,改善市民的生活质素。 2。融合灵活: 制定一套融合灵活及持续的城市设计指引。 3。提倡活力: 提倡多元和富活力的香港精神。 4。保持弹性: 提供弹性,让创新的意念和计划有机会落实。 5。由于城市设计涵盖多个不同范畴,并可能涉及不同的价值观,因此在应用这些城市设计指引时,亦应参考《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内的其他相关篇章,以作出平衡。

    编辑本段设计指引

    (一)特定的主要城市设计课题的指引:市区边缘地区和乡郊地区的结集程度和密度 市区边缘地区 城市设计

    区边缘是指已发展的市区与尚待发展的乡郊地区的接壤处。在边缘地区进行发展的一般原则,是尊重天然环境、为发展区适当定界,以及在市区与乡郊地区之间提供视觉和地理上的连系。这些连系必须稳固,以促进居民的心境健康,从而有助提升生活质素。视觉连系应包括可观赏附近天然景色的主要观景廊,如可能的话,这些视觉联系应一直伸展至市区的中心。乡郊地区 乡郊地区的建筑物高度、结集程度和建筑外形,应与乡郊环境和现有发展(例如传统乡村)和谐协调。应鼓励采用不同的建筑风格,以免发展项目流于刻板或单调,同时应避免兴建与附近环境互不协调的突兀建筑物。 摩天大厦的指引 摩天大厦选址时,有两项主要准则: 环境—摩天大厦应坐落于适当的选址或地点,位置明显,而且与城市的整体外形相衬。建议发展应与其他城市设计目标没有冲突。 功能—建议发展应与整个城市的重要功能息息相关,例如交通运输枢纽,或具有社会或文化价值。 城市设计 (二)功能多元化 城市设计

    沿海旁应预留用地作文娱、旅游相关、康乐和零售用途。应藉多元化的活动和功能,为海滨注入生气,营造享乐气氛。应鼓励在海旁进行富视觉趣味和可吸引人观赏的活动。如可行的话,应为一些静态的活动,例如钓鱼和放风筝,提供方便。应避免海旁区出现会间断海滨长廊的不协调土地用途,例如货物装卸区,以及一些位处海边会在视觉上和实际上构成障碍的大型基础设施。应辟设连贯的海滨长廊,让公众消闲遣兴,可以踱步、缓跑、踏单车、垂钓作乐,甚至闲坐其间,各适其适。应鼓励在海旁加入一些富趣味的聚脚点,例如园景美化设施、休憩处、观景区、步道和小码头,令海旁地区更添活力。 (三)设计 海旁发展应着意于美化海滨的形貌,以及配合海滨的环境布局。在适合的情况下,应在适当地点设立地标,例如在海港的入口,或竖立地区标志。楼宇体积会产生重要的视觉影响。在显著的海旁位置,应选用适当的地积比率、楼宇高度和分布。设计优美的海旁建筑,则更值得鼓励。 (四)建筑物的高度和外形 建筑物的高度和空间应与人本比例有一定关系,令使用者感到方便、易于适应,并认同其设计。香港地少,很难完全做到以人为本,但可透过善用不同空间、园景美化和街景等,改善这个情况。用以人为本的标准来改善公共屋和私人屋苑的设计,有助纾缓压力。 建筑群应加入一些设计独特的建筑物和枢纽区,并让人从海旁看到内陆景观。应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建筑群,避免海旁的面貌单调乏味。 较高的建筑物应建于内陆地区,而较低矮的建筑物则在海旁地区,以避免海旁充斥高楼,并同时增加从市区眺望海景的可观度。在海旁的建筑物,在规模上和外墙设计上应该是配合的,以免在沿岸形成「墙壁效应」。如适合的话,应在沿岸发展出一个高低有致的建筑物高度轮廓。在新发展区,则应考虑在沿岸指定一些地点作低矮和低密度发展。 (五)车流和人流 车辆交通和停车场通道,应只限位于海旁发展向内陆的一面。应提供一个舒适的行人环境,以确保行人可以充分享 城市设计 受在海旁游玩的乐趣。应在海旁地区与城市核心之间提供行人通道(包括为残障人士而设的设施),尽量方便行人前往海旁地区。 应透过辟设海滨长廊,增加行人前往海滨的方便。可行的话,海滨长廊应沿岸边连续性伸展,同时在若干地点与内陆连接。 (七)园景设施和休憩用地的供应 向内陆的一面应设有休憩用地,以吸引游人进入。每隔一段距离,亦应有休憩用地连接海滨,以产生连贯性和观景看透度。休憩用地应按不同大小分布。如果情况适合,可考虑辟设一些较大的休憩用地,以供公众聚会或举办文化和社交活动。 (八)公共空间 (a)街道 应为街道主要两旁创造多姿多采且能应时配合的环境,令行人感到趣味,亦为街道增添活力。面向人流旺盛的街道,应鼓励设立零售铺。机房应尽量置于横街或后街。在适当的街角,可设立一些易于识别的标志和腾出更多空间,以改善街道环境和营造地方性的归属感。 (b)休憩用地 鼓励辟设园景建筑与园林种植配搭得宜的休憩用地,以迎合动态及静态康乐用途在功能上的要求。详细的局部园景设计,则应配合个别地点的情况,尽量做到容易辨识和环境舒适,并为城市提供一片绿化园地。在休憩用地内,应竖立别具特色的地标景物,营造方向感和地方感。此外,应鼓励在发展项目的地面、平台和屋顶辟设能方便使用者到达的休憩用地。如可行的话,在进行发展时,应尽量拨出多些地面空间,以辟作园林休憩用地。 沿街道、主要运输走廊和行人通道植树,以及辟设园景绿化区和美化市容地带,以调和呆板的人工环境。应避免把休憩用地设于边缘地区,令用地无人问津。应尽量方便公众前往休憩用地。加强空间的视觉连系,可有助引导行人前往休憩用地设施。亦应鼓励灵活善用休憩用地,让市民得以充分享用这些设施。 (九)街景 街景一词泛指街道的整体外貌及在街道上所见的一切景物,涵义甚广。就城市设计而言,街景有以下几个重要目标: • 尽可能确保街道的所有组成部分无论在设计、用料和建造上均质素优良; • 力求格调一致,和谐协调; • 尽量在核心区开发以行人为本并能吸引行人的空间;以及 • 配合人本比例的设计及残障人士/长者的需要。 城市设计 街景与一个地方的整体性是有关连的。凡在街上所见的景物及所获得的体验,均涵盖在内。街景的各个组成部分。 (a)行人环境 为行人制造遮阴效果。应为行人提供一个安全、清洁、四通八达和趣味盎然的环境,且要充分顾及局部地区气候方面的因素,并须确保设有方便残障人士使用的通道。应缩减平台的地面覆盖范围,以腾出更多地面作为休憩用地及进行街头活动。为方便行人流通,行人过路线应符合交通需求线。应避免在交通灯位设分段横过马路处,以免对人流造成限制及令行人在安全岛等候而造成不便。 (b)行人道的宽度和路面 行人道应有足够宽度以容纳人流和街道装置,并须为公用事业设施、树木/环境美化设施额外预留空间。在城市旧区,行人道宽度不足以应付目前的需要,故此,在进行重建时,应设法把建筑范围后移或缩减平台覆盖范围,以扩阔这些行人道。在新发展区,则应有设计优良和较为宽阔的行人道,以创造高质素的行人环境。行人道的阔窄在定案前,应先谘询公用事业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等,务求在规划时预留的行人道阔度足以完全符合所有需求。行人路面应该美观悦目和富吸引力。在可行的情况下,应尽量铺筑高质素的行人路面,例如用地砖铺砌图案、用砖或石铺砌路面。 (c)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对街景的构图扮演一个重要角色。应鼓励在建筑物面向主要街道的部分创造活力动感和进行各式各样的用途,例如在行人路旁设置商铺、酒吧、咖啡茶座,并以人本比例的设计,对街景作出其他改善,从而令城市更具活力,更添生气。应避免在这些主要临街地方设置机房或外墙死寂的设施。 (d)街道上富趣味和人本比例的设计 鼓励在建筑物低层采用别出心栽的设计,或把面向街道部分设计得特出有趣,为街道增添姿采。亦可利用中型建筑物遮挡部分远处的大型建筑物,或利用建筑部分作为行人于恶劣天气下的遮盖处,以加重街道的人本比例。 (e)园景美化(园林种植和园景建筑) 应沿路旁植树和提供优质的园景建筑,例如铺砌路面、放置雕塑等,可改善街道环境。种植树木、设置灌木树圃及进行园景美化,可柔和石屎街道及减低街道环境受热机会。为街道塑造风格时,要小心选择树木和灌木的品种,特别是须留意这些植物在风景上的效果和四季色彩变化(例如花叶的颜色)。为确保行人路径有树荫蔽,必要时或须选择既粗壮又可抵受交通废气的植物品种。新发展区(例如填海区)可进行园境美化的空间较多,应该预留大量园景用地,以便与休憩用地融合为一个格调一致的休憩用地架构。路旁树木的树根应避免妨碍地底公用设施(例如喉管和 城市设计 电缆)。 (f)街道装置 应提供高质素的街道装置,以配合该区或邻近发展的风格。在商业和旅游区应避免千篇一律的街道装饰。应考虑设置高质素设计的座椅、行人指示牌和旗杆,以建立地方感。至于其他地面上的装置如电话亭、消防栓、邮筒和有盖巴士/电车站,亦应采用优美的设计。应容许在街道上竖立小型地标,例如富特色的入口、雕塑或园林景色,让驾车人士和行人可藉以辨别方向。街道装置、过路处、凹凸纹路面铺设、凸字资料板等的设计,须充分顾及残障人士的需要。 在提供与道路/行人路有关的街道装置和设施(例如路障、路牌、街灯、垃圾箱和噪音屏障)时,应考虑这些设施的位置和设计在视觉上对整体街景的影响。如需要设置路旁噪音屏障,这些屏障的设计和建造均须达到高水平。应为驾驶者和行人设置清晰和资料详尽的路牌,方便他们决定其路线。路牌不应胡乱堆放致令街景杂乱无章(图27)。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共用路牌柱,有条理地放置不同的路牌。应鼓励采用设计独特的街灯。噪音屏障不可以碍眼,否则会对街景构成视觉影响。因此,在适当的情况下,可把噪音屏障融入园景美化计划,或者采用透明物料(例如玻璃)制造,以减低视觉上的影响。在竖立噪音屏障时,应注意平衡所有环境准则的要求,包括纾缓噪音,以及避免或尽量减轻视觉及其他附带影响。 (g)行车天桥和行车隧道 行车天桥一般既不吸引,又会阻挡观景廊和特色建筑物的视线,对景观造成重大影响。如适当的话,应采取纾缓措施,例如利用攀藤植物或加插其他视觉趣味,以尽量减轻视觉上的负面影响。 应鼓励采用行车隧道。行车隧道对景观的影响较小,可将交通带离地面以改善行人环境。应设法把隧道出入口与城市的形貌自然融合。可使用彩色编码和易于区分的路牌,以识别不同的地区。 (h)行人天桥和行人隧道 非常稠密的城市,人车分隔可解决人车争路的情况。如须人车分隔,应注意以下几点: • 行人天桥应尽可能短些,最好与街道成直角。它应能把空间结构加强,而不是将之分开。 • 避免兴建单独式的过路行人天桥。应鼓励把天桥的起点和终点直接相连于地面以上的楼层(图29)。起点和终点如须设于地面,则应尽量装设升降机和扶手电梯。亦应考虑行人天桥结构的美观。 • 兴建行人天桥时应有适当的协调,以方便行人往来。 城市设计 • 在计划建造行人天桥时,应同时考虑到园林设计。 行人隧道的墙壁和地面用料、灯光照明、出入口和其他部分,均应采用高质素和优美的设计,以增加美观和提供一个悦目安全的行人环境。 (i)减低车速 设立行人专区,可以极有效地减少人车争路的情况、提供无车的环境、避免交通噪音和废气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制造人流汇聚的地方。对车辆交通没有重要性但人流高/建造形式特别的街道,可辟作行人专区。在合适的情况下,应提供行人优先设施,例如行人专区及地下或半地下道路,以促使人车分隔。在适当地点,可采用其他减低车速的设施,例如设置道路收窄位、减速路拱和提高过路水平线,以及路面改用不同的颜色和物料,又或移走路,以制造一个更舒适的行人环境。在稠密的市区地带,可考虑实施巴士专用道路、电车专用道路、停车步行或停车转乘计划,以减少交通流量。 文化遗产 城市有丰富的文化遗产,既有欧陆式的建筑物及/或传统的中式建筑设计,亦有各种文物(例如堡垒、石刻、墓穴、纪念碑、古等)及古树。这些文化遗产是城市的重要地标,影响地方性以至中型规模的整体城市设计。这些尚存的文化遗产,应予以保护,并通过有效的设计创造一个适当的四周环境。 (a)改作新用途 鼓励保存具历史意义、建筑特色及文化价值的建筑物,使香港的文化和历史得以流传。这些建筑物的翻新和改变用途,应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历史建筑物应该有适当的新用途。 (b)保护历史文物的环境 单独或群组形式存在的历史文物,应视为重要的组景元素,其环境或布局须予配合。应为历史文物保存或创造一个适当的四周环境。在可行的情况下,应保留和扩阔眺望历史文物的景观。如情况需要,毗邻新建筑物的高度应朝历史文物的方向渐次降低。 (c)协调 为尽量减轻毗邻新建筑物对历史文物的负面影响,新建筑物的结集模式,较大型的应该远离文物,较小型的则较近文物。新建筑物可采用梯级式及园景平台的设计,务求在规模上或甚至连风格上也与历史文物融汇一致。新建筑物(特别是较低楼层)的规模、比例、色彩、用料或建筑设计,均应尽量与历史文物相协调。 (d)保存地方特色 城市设计 个别地区各有本身独特的文化、地理环境和历史风俗。进行重建时,应尽量保留和増强这些文化风俗和特色。 (e)重建历史文化 如适当的话,新发展可利用建筑外形和用料予人古色古香的感觉,增添姿采而有别于市区的建筑物,互相对比。 (十一)观景廊 观景廊让我们可以眺望远方的景物,例如地标、山脊线、水域、郊外景色和其他自然景物等。观景廊应纳入发展蓝图的设计内,并且与由道路、休憩用地、美化市容地带、低地建筑物形成的观景廊连合起来。应保护可观赏地标、特色景物的视野,以避免景观变得狭窄及不完整。此外,应尽量增设观景廊,增加我们能从多方面望穿这个稠密城市的视线。如可行的话,观景廊应加以园景美化。 建筑物的外露支柱 市区边缘经常有些地势陡斜的土地,须采用外露支柱或切削斜坡(或同时采用这两项措施),始能建成面积恰当的高架平台以进行发展。为尽量减轻支柱在视觉上的负面影响,应采取适当的环境美化措施,包括栽种高大树木或悬垂植物,以及在支柱之间筑墙或竖立栅栏(例如砖墙或装饰性金属围屏)。支柱间的墙壁应选用可在视觉上产生美感的颜色和材料。如情况许可,应鼓励在市区边缘地区建设一些占地面积小而适合建于斜坡上的发展。 (十二)实施 城市设计指引可以透过现有的法定和行政机制实施。 法定方式包括(1)透过在根据《城市规划条例》所拟备的分区计划大纲图的《注释》订定规范,规管建筑物的高度、上盖面积和地积比率等;(2)规定在分区计划大纲图上的综合发展区地带进行发展时须提交总纲发展蓝图,以规管建筑物的布局和设计;(3)引用《建筑物条例》管制个别建筑物的设计;以及(4)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规管历史文物。 行政机制包括(1)在拟备发展用地的地契条款时,纳入有关城市设计的考虑因素,例如设计、分布和高度条文。地契条款可列明建筑物的设计和分布、高度、屋宇类别的限制、环境美化项目及总纲发展蓝图等的要求;以及(2)就地区或地方层面的新大型发展或重建项目进行城市设计研究,继而制定更详细的指引。

    编辑本段设计原则

    按地区层面就地区土地用途规划和城市设计,与及按地盘层面就大型发展项目的初步地盘规划和设计,分类载列空 城市设计 气流通意向指引。 (1)地盘布局 地盘的划分应避免既长且直的形状,否则很可能会造成单方向设计及墙壁型的楼宇布局,不利空气流通。 (2)通风廊/风道 在高密度而又炎热潮湿的城市,为改善空气流通的情况,应沿主要盛行风的方向辟设通风廊,与及增设与通风廊交接的风道,使空气能够有效地流入市区范围,从而驱散热气、废气和微尘,以及改善局部地区的气候。 通风廊应以大型空旷地带连成,例如主要道路、相连的休憩用地、美化市容地带、非建筑用地、建筑线后移地带及低矮楼宇群;贯穿高楼大厦密集的城市结构。通风廊应沿盛行风的方向伸展;在可行的情况下,应保持或引导其他天然气流,包括海洋、陆地和山谷的风,吹向已发展地区。增加市区的通风程度,应将美化市容地带、建筑线后移地带及非建筑用地连接起来,并将连接主要道路的小路扩阔,藉以构成通风廊/风道。为有效驱散废气,通风廊与风道应成直角或成一角度,并应持续伸延一段足够的距离。 (3)街道布局的定向、模式及扩阔街道 主要大街/大道应与盛行风的方向平行排列或最多成30度角,令盛行风得以进透入全区。与盛行风方向成直角的街段,应尽可能缩短,一方面可以减少空气滞留地带,另一方面亦可为市区增辟通风廊。扩阔沿盛行风方向的街道,对于改善市区的空气流通非常有效。尤其在为旺角等旧区内面向都市峡谷的大型地盘进行重建时,应将街道旁边的建筑线后移。在规划发展用地的布局及定向时,应让地盘较长的一面与风向平行,并适当地预留非建筑用地及建筑线后移地带,促进空气流通。 (4)海旁用地 海旁是因海水与太阳的冷热作用所产生的海陆风的必经门廊;因此,海旁建筑物的规模、高度及布局应予以特别考虑,以免阻挡海陆风及盛行风。 (5)高度轮廓 在稠密的市区内,应策略性地分布高矮不同的建筑物,利用高度轮廓带来的气压差异去引动气流,让风透入全区。不过,建筑群的高度轮廓必须与景观因素一拼考虑,以求取得平衡。一般而言,建筑群高度的分级有助改变风向,避免空气滞留不动。在适当的情况下,区内建筑群的高度应朝着盛行风的方向逐级降低,以促进空气流动 城市设计 低矮建筑物及休憩用地应处于当风位置及海旁地区;另外,亦应将其散布于高密度地区内,以提供纾缓空间及令建筑群高度增添变化。而于通风廊/风道内应保留低矮建筑及休憩用地。在朝着盛行风方向或海旁的位置,应避免建造如墙壁般的密集高楼建筑群。每个邻舍区内的高楼大厦应适当地分布,以免阻碍通风。 (6)休憩用地及行人区的绿化和分布 绿化的休憩用地及植被有助调节城市气候及减少空气滞留的情况。因此,应尽量在市区的休憩用地多种植物。在地形封闭或山谷地区,应在适当的位置辟设休憩用地,帮助调节气候、促进空气流通及驱散周围的污染物。在可行的情况下,应扩大山边植被和灌木丛的种植范围,以降低山坡度,及产生更凉快的山风。为了尽量提供舒适的行人环境,应在行人区内栽种高大茂密的树木,以遮挡太阳、降低气温及隔滤污染物,同时避免阻碍行人路的通风。主要的行人区应与主要道路、公共交通交汇处和垃圾收集站等设施的排气口分隔。 地盘层面 (1)平台建筑 为促进空气流通,以驱散热气和污染物,从而提供更舒适和空气更清新的行人环境,提高城市结构在路面的透风度是非常重要的。 普遍的大型密集综合式发展及平台式建筑,往往覆盖整个地盘或地盘的大部分面积,对空气流通造成显著的阻挡,这情况应尽可能避免。为改善市区路面的通风情况,大型地盘的发展/重建应采用下列措施 • 建筑线应沿盛行风方向后移; • 划定非建筑用地,以分割大面积的地盘; • 在建筑物的向风面制造空间; • 减少平台的上盖面积,在地面提供更多休憩用地。 在适当的情况下,应采用梯级式的平台设计,将气流从上空引导至地面的行人路。 (2)建筑物的排列 适当的建筑物排列可有效地使建筑物附近的空气流向理想的方向。建筑物之间应尽可能保持足够的距离,以促进建筑群内的空气流通及减低对周边通风环境的影响。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应与盛行风的方向成直角。为减低对空气流通的阻碍,建筑物的中轴线应与盛行风的方向平行。为增加吹向每幢建筑物的风水平,从而改善室内的天然通风,建筑物的中轴线与盛行风方向所成的角度不应超过30度。建筑物应交错排列,让风得以透过前排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吹向后排建筑物。在适当的情况下,在面向与风向成直角的主要行人区/街道的一方,平台上的高楼应与平台边缘贴齐,将风引导向下吹至路面 城市设计 (3)建筑物的透风度 为增加建筑物的透风度,可在建筑物之间、平台与其上层楼宇之间,以及在同座建筑物的不同楼层之间保留空间 (4)建筑物的高度和外形 梯级式的建筑物高度概念有助改善建筑物的通风情况应考虑采用能产生小型气流旋涡的建筑外形,尽量引入清凉空气贯通建筑物及其周边范围。 (5)园景美化设施 在个别发展内,应尽量提供有效而多元化的绿化休憩用地,以减低建筑物和相关构筑物所吸收的辐射,或过滤受污染的空气。为了尽量提供舒适的行人环境,应在入口广场及建筑线后移地带栽种高大茂密的树木,同时要尽量避免阻碍行人路的通风。 (6)外伸的障碍物 为尽量减少对风造成阻碍,应避免在通风廊/风道上有外伸的障碍物。在都市峡谷中的高楼旁边应避免建设大型高架道路,以免造成地面空气不流通。外伸的招牌应采用垂直型而非横向型,在行人活动频繁的地区更应特别注意这一点。 (7)冷质物料 路面、街道及建筑物外墙应采用具有特反射日光及/或散热能力特征的冷质物料,以减少太阳辐射的吸收。铺设路面时应考虑使用白色骨料含量高的沥青。在适当的情况下,亦可栽种树木或设置水体以提供恒凉区。 空气流通评估 为在规划和设计过程中提供辅助,以改善城市结构的通风情况,空气流通研究就空气流通评估的方法提出建议纲领。建议纲领载于《就香港发展项目进行空气流通评估技术指南》,空气流通评估可就不同设计方案对空气流通的影响作出比较,与及认明潜在的问题,从而改善设计。

    三、城市设计的设计指引

    (一)特定的主要城市设计课题的指引:市区边缘地区和乡郊地区的结集程度和密度

    (1)区边缘地区

    区边缘是指已发展的市区与尚待发展的乡郊地区的接壤处。在边缘地区进行发展的一般原则,是尊重天然环境、为发展区适当定界,以及在市区与乡郊地区之间提供视觉和地理上的连系。这些连系必须稳固,以促进居民的心境健康,从而有助提升生活质素。视觉连系应包括可观赏附近天然景色的主要观景廊,如可能的话,这些视觉联系应一直伸展至市区的中心。

    (2)乡郊地区

    乡郊地区的建筑物高度、结集程度和建筑外形,应与乡郊环境和现有发展(例如传统乡村)和谐协调。应鼓励采用不同的建筑风格,以免发展项目流于刻板或单调,同时应避免兴建与附近环境互不协调的突兀建筑物。

    摩天大厦的指引

    摩天大厦选址时,有两项主要准则:

    环境—摩天大厦应坐落于适当的选址或地点,位置明显,而且与城市的整体外形相衬。建议发展应与其他城市设计目标没有冲突。

    功能—建议发展应与整个城市的重要功能息息相关,例如交通运输枢纽,或具有社会或文化价值。

    (二)功能多元化

    沿海旁应预留用地作文娱、旅游相关、康乐和零售用途。应藉多元化的活动和功能,为海滨注入生气,营造享乐气氛。应鼓励在海旁进行富视觉趣味和可吸引人观赏的活动。如可行的话,应为一些静态的活动,例如钓鱼和放风筝,提供方便。应避免海旁区出现会间断海滨长廊的不协调土地用途,例如货物装卸区,以及一些位处海边会在视觉上和实际上构成障碍的大型基础设施。应辟设连贯的海滨长廊,让公众消闲遣兴,可以踱步、缓跑、踏单车、垂钓作乐,甚至闲坐其间,各适其适。应鼓励在海旁加入一些富趣味的聚脚点,例如园景美化设施、休憩处、观景区、步道和小码头,令海旁地区更添活力。

    (三)设计

    海旁发展应着意于美化海滨的形貌,以及配合海滨的环境布局。在适合的情况下,应在适当地点设立地标,例如在海港的入口,或竖立地区标志。楼宇体积会产生重要的视觉影响。在显著的海旁位置,应选用适当的地积比率、楼宇高度和分布。设计优美的海旁建筑,则更值得鼓励。

    (四)建筑物的高度和外形

    建筑物的高度和空间应与人本比例有一定关系,令使用者感到方便、易于适应,并认同其设计。香港地少,很难完全做到以人为本,但可透过善用不同空间、园景美化和街景等,改善这个情况。用以人为本的标准来改善公共屋和私人屋苑的设计,有助纾缓压力。

    建筑群应加入一些设计独特的建筑物和枢纽区,并让人从海旁看到内陆景观。应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建筑群,避免海旁的面貌单调乏味。

    较高的建筑物应建于内陆地区,而较低矮的建筑物则在海旁地区,以避免海旁充斥高楼,并同时增加从市区眺望海景的可观度。在海旁的建筑物,在规模上和外墙设计上应该是配合的,以免在沿岸形成「墙壁效应」。如适合的话,应在沿岸发展出一个高低有致的建筑物高度轮廓。在新发展区,则应考虑在沿岸指定一些地点作低矮和低密度发展。

    (五) 车流和人流

    车辆交通和停车场通道,应只限位于海旁发展向内陆的一面。应提供一个舒适的行人环境,以确保行人可以充分享受在海旁游玩的乐趣。应在海旁地区与城市核心之间提供行人通道(包括为残障人士而设的设施),尽量方便行人前往海旁地区。 应透过辟设海滨长廊,增加行人前往海滨的方便。可行的话,海滨长廊应沿岸边连续性伸展,同时在若干地点与内陆连接。

    (六) 园景设施和休憩用地的供应

    向内陆的一面应设有休憩用地,以吸引游人进入。每隔一段距离,亦应有休憩用地连接海滨,以产生连贯性和观景看透度。休憩用地应按不同大小分布。如果情况适合,可考虑辟设一些较大的休憩用地,以供公众聚会或举办文化和社交活动。

    (七) 公共空间

    (1)街道

    应为街道主要两旁创造多姿多采且能应时配合的环境,令行人感到趣味,亦为街道增添活力。面向人流旺盛的街道,应鼓励设立零售铺。机房应尽量置于横街或后街。在适当的街角,可设立一些易于识别的标志和腾出更多空间,以改善街道环境和营造地方性的归属感。

    (2)休憩用地

    鼓励辟设园景建筑与园林种植配搭得宜的休憩用地,以迎合动态及静态康乐用途在功能上的要求。详细的局部园景设计,则应配合个别地点的情况,尽量做到容易辨识和环境舒适,并为城市提供一片绿化园地。在休憩用地内,应竖立别具特色的地标景物,营造方向感和地方感。此外,应鼓励在发展项目的地面、平台和屋顶辟设能方便使用者到达的休憩用地。如可行的话,在进行发展时,应尽量拨出多些地面空间,以辟作园林休憩用地。

    沿街道、主要运输走廊和行人通道植树,以及辟设园景绿化区和美化市容地带,以调和呆板的人工环境。应避免把休憩用地设于边缘地区,令用地无人问津。应尽量方便公众前往休憩用地。加强空间的视觉连系,可有助引导行人前往休憩用地设施。亦应鼓励灵活善用休憩用地,让市民得以充分享用这些设施。

    (八) 街景

    街景一词泛指街道的整体外貌及在街道上所见的一切景物,涵义甚广。就城市设计而言,街景有以下几个重要目标:

    · 尽可能确保街道的所有组成部分无论在设计、用料和建造上均素质优良;

    · 力求格调一致,和谐协调;

    · 尽量在核心区开发以行人为本并能吸引行人的空间;

    · 配合人本比例的设计及残障人士/长者的需要。

    街景与一个地方的整体性是有关连的。凡在街上所见的景物及所获得的体验,均涵盖在内。街景的各个组成部分。

    (1) 行人环境

    为行人制造遮阴效果。应为行人提供一个安全、清洁、四通八达和趣味盎然的环境,且要充分顾及局部地区气候方面的因素,并须确保设有方便残障人士使用的通道。应缩减平台的地面覆盖范围,以腾出更多地面作为休憩用地及进行街头活动。为方便行人流通,行人过路线应符合交通需求线。应避免在交通灯位设分段横过马路处,以免对人流造成限制及令行人在安全岛等候而造成不便。

    (2) 行人道的宽度和路面

    行人道应有足够宽度以容纳人流和街道装置,并须为公用事业设施、树木/环境美化设施额外预留空间。在城市旧区,行人道宽度不足以应付目前的需要,故此,在进行重建时,应设法把建筑范围后移或缩减平台覆盖范围,以扩阔这些行人道。在新发展区,则应有设计优良和较为宽阔的行人道,以创造高质素的行人环境。行人道的阔窄在定案前,应先谘询公用事业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等,务求在规划时预留的行人道阔度足以完全符合所有需求。行人路面应该美观悦目和富吸引力。在可行的情况下,应尽量铺筑高质素的行人路面,例如用地砖铺砌图案、用砖或石铺砌路面。

    (3)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对街景的构图扮演一个重要角色。应鼓励在建筑物面向主要街道的部分创造活力动感和进行各式各样的用途,例如在行人路旁设置商铺、酒吧、咖啡茶座,并以人本比例的设计,对街景作出其他改善,从而令城市更具活力,更添生气。应避免在这些主要临街地方设置机房或外墙死寂的设施。

    (4)街道上富趣味和人本比例的设计

    鼓励在建筑物低层采用别出心栽的设计,或把面向街道部分设计得特出有趣,为街道增添姿采。亦可利用中型建筑物遮挡部分远处的大型建筑物,或利用建筑部分作为行人于恶劣天气下的遮盖处,以加重街道的人本比例。

    (5) 园景美化(园林种植和园景建筑)

    应沿路旁植树和提供优质的园景建筑,例如铺砌路面、放置雕塑等,可改善街道环境。种植树木、设置灌木树圃及进行园景美化,可柔和石屎街道及减低街道环境受热机会。为街道塑造风格时,要小心选择树木和灌木的品种,特别是须留意这些植物在风景上的效果和四季色彩变化(例如花叶的颜色)。为确保行人路径有树荫蔽,必要时或须选择既粗壮又可抵受交通废气的植物品种。新发展区(例如填海区)可进行园境美化的空间较多,应该预留大量园景用地,以便与休憩用地融合为一个格调一致的休憩用地架构。路旁树木的树根应避免妨碍地底公用设施(例如喉管和城市设计电缆)。

    (6)街道装置

    应提供高质素的街道装置,以配合该区或邻近发展的风格。在商业和旅游区应避免千篇一律的街道装饰。应考虑设置高质素设计的座椅、行人指示牌和旗杆,以建立地方感。至于其他地面上的装置如电话亭、消防栓、邮筒和有盖巴士/电车站,亦应采用优美的设计。应容许在街道上竖立小型地标,例如富特色的入口、雕塑或园林景色,让驾车人士和行人可藉以辨别方向。街道装置、过路处、凹凸纹路面铺设、凸字资料板等的设计,须充分顾及残障人士的需要。

    在提供与道路/行人路有关的街道装置和设施(例如路障、路牌、街灯、垃圾箱和噪音屏障)时,应考虑这些设施的位置和设计在视觉上对整体街景的影响。如需要设置路旁噪音屏障,这些屏障的设计和建造均须达到高水平。应为驾驶者和行人设置清晰和资料详尽的路牌,方便他们决定其路线。路牌不应胡乱堆放致令街景杂乱无章(图27)。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共用路牌柱,有条理地放置不同的路牌。应鼓励采用设计独特的街灯。噪音屏障不可以碍眼,否则会对街景构成视觉影响。因此,在适当的情况下,可把噪音屏障融入园景美化计划,或者采用透明物料(例如玻璃)制造,以减低视觉上的影响。在竖立噪音屏障时,应注意平衡所有环境准则的要求,包括纾缓噪音,以及避免或尽量减轻视觉及其他附带影响。

    (7)行车天桥和行车隧道

    行车天桥一般既不吸引,又会阻挡观景廊和特色建筑物的视线,对景观造成重大影响。如适当的话,应采取纾缓措施,例如利用攀藤植物或加插其他视觉趣味,以尽量减轻视觉上的负面影响。

    应鼓励采用行车隧道。行车隧道对景观的影响较小,可将交通带离地面以改善行人环境。应设法把隧道出入口与城市的形貌自然融合。可使用彩色编码和易于区分的路牌,以识别不同的地区。

    (8)行人天桥和行人隧道

    非常稠密的城市,人车分隔可解决人车争路的情况。如须人车分隔,应注意以下几点:

    ·(a) 行人天桥应尽可能短些,最好与街道成直角。它应能把空间结构加强,而不是将之分开。

    ·(b) 避免兴建单独式的过路行人天桥。应鼓励把天桥的起点和终点直接相连于地面以上的楼层(图29)。起点和终点如须设于地面,则应尽量装设升降机和扶手电梯。亦应考虑行人天桥结构的美观。

    ·(b) 兴建行人天桥时应有适当的协调,以方便行人往来。

    · (在计划建造行人天桥时,应同时考虑到园林设计。 行人隧道的墙壁和地面用料、灯光照明、出入口和其他部分,均应采用高质素和优美的设计,以增加美观和提供一个悦目安全的行人环境。

    (9)减低车速

    设立行人专区,可以极有效地减少人车争路的情况、提供无车的环境、避免交通噪音和废气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制造人流汇聚的地方。对车辆交通没有重要性但人流高/建造形式特别的街道,可辟作行人专区。在合适的情况下,应提供行人优先设施,例如行人专区及地下或半地下道路,以促使人车分隔。在适当地点,可采用其他减低车速的设施,例如设置道路收窄位、减速路拱和提高过路水平线,以及路面改用不同的颜色和物料,又或移走路,以制造一个更舒适的行人环境。在稠密的市区地带,可考虑实施巴士专用道路、电车专用道路、停车步行或停车转乘计划,以减少交通流量。

    (九) 文化遗产

    城市有丰富的文化遗产,既有欧陆式的建筑物及/或传统的中式建筑设计,亦有各种文物(例如堡垒、石刻、墓穴、纪念碑、古等)及古树。这些文化遗产是城市的重要地标,影响地方性以至中型规模的整体城市设计。这些尚存的文化遗产,应予以保护,并通过有效的设计创造一个适当的四周环境。

    (1)改作新用途

    鼓励保存具历史意义、建筑特色及文化价值的建筑物,使香港的文化和历史得以流传。这些建筑物的翻新和改变用途,应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历史建筑物应该有适当的新用途。

    (2)保护历史文物的环境

    单独或群组形式存在的历史文物,应视为重要的组景元素,其环境或布局须予配合。应为历史文物保存或创造一个适当的四周环境。在可行的情况下,应保留和扩阔眺望历史文物的景观。如情况需要,毗邻新建筑物的高度应朝历史文物的方向渐次降低。

    (3)协调

    为尽量减轻毗邻新建筑物对历史文物的负面影响,新建筑物的结集模式,较大型的应该远离文物,较小型的则较近文物。新建筑物可采用梯级式及园景平台的设计,务求在规模上或甚至连风格上也与历史文物融汇一致。新建筑物(特别是较低楼层)的规模、比例、色彩、用料或建筑设计,均应尽量与历史文物相协调。

    (4)保存地方特色

    个别地区各有本身独特的文化、地理环境和历史风俗。进行重建时,应尽量保留和増强这些文化风俗和特色。

    (5)重建历史文化

    如适当的话,新发展可利用建筑外形和用料予人古色古香的感觉,增添姿采而有别于市区的建筑物,互相对比。

    (十)观景廊

    观景廊让我们可以眺望远方的景物,例如地标、山脊线、水域、郊外景色和其他自然景物等。观景廊应纳入发展蓝图的设计内,并且与由道路、休憩用地、美化市容地带、低地建筑物形成的观景廊连合起来。应保护可观赏地标、特色景物的视野,以避免景观变得狭窄及不完整。此外,应尽量增设观景廊,增加我们能从多方面望穿这个稠密城市的视线。如可行的话,观景廊应加以园景美化。

    建筑物的外露支柱

    市区边缘经常有些地势陡斜的土地,须采用外露支柱或切削斜坡(或同时采用这两项措施),始能建成面积恰当的高架平台以进行发展。为尽量减轻支柱在视觉上的负面影响,应采取适当的环境美化措施,包括栽种高大树木或悬垂植物,以及在支柱之间筑墙或竖立栅栏(例如砖墙或装饰性金属围屏)。支柱间的墙壁应选用可在视觉上产生美感的颜色和材料。如情况许可,应鼓励在市区边缘地区建设一些占地面积小而适合建于斜坡上的发展。

    (十一)实施

    城市设计指引可以透过现有的法定和行政机制实施。

    (1)法定方式包括

    (a)透过在根据《城市规划条例》所拟备的分区计划大纲图的《注释》订定规范,规管建筑物的高度、上盖面积和地积比率等;

    (b)规定在分区计划大纲图上的综合发展区地带进行发展时须提交总纲发展蓝图,以规管建筑物的布局和设计;

    (c)引用《建筑物条例》管制个别建筑物的设计;以及(4)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规管历史文物。

    (2)行政机制包括

    (a) 在拟备发展用地的地契条款时,纳入有关城市设计的考虑因素,例如设计、分布和高度条文。地契条款可列明建筑物的设计和分布、高度、屋宇类别的限制、环境美化项目及总纲发展蓝图等的要求;

    (b) 以及就地区或地方层面的新大型发展或重建项目进行城市设计研究,继而制定更详细的指引。

    城市出入口景观设计(城市出入口景观设计图)

    四、景观设计的逻辑是什么?

    景观设计是建立在环境艺术设计概念之上的艺术设计门类,其内容涉及到美术、建筑、园林和城市规划4个专业。景观设计最通俗的解释就是美化环境景色。可以说它是以塑建筑外部的空间视觉形象为主要内容的艺术设计。这是一个综合性和边缘性很强的环境系统设计;它的环境系统是以园林专业所涵盖的内容为基础;它的设计概念是以城市规划专业总揽全局的思维方法为主导;它的设计系统是以美术与建筑专业的构成要素为主体。

    景观设计是时间与空间艺术的综合,设计的对象涉及自然生态环境、人工建筑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等各个领域。

    所谓景观设计,是指一种新的建筑物设计方法,这种方法在设计建筑物时,首先预测和评估建筑物对人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努力使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使之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能与社会环境的变化相适应;并在尊重当地历史文化的基础上,考虑建筑物的布置、外形和色彩等。

    以往在进行设计建筑物时,只注重考虑其功能与安全性,至于同周围环境的协调问题,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而得不到重视。近年来,随着社会对公共性高大建筑物设计要求的提高,景观设计显得越来越重要。目前,西欧各国正积极引入与当地环境相适应的景观设计思想。城市出入口景观设计(城市出入口景观设计图)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市出入口景观设计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如有疑问,可拨打网站上的电话,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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