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景观设计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住宅区景观设计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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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住宅小区园林景观设计
住宅小区园林景观设计
住宅小区的园林绿化是改善和提高小区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小区楼盘价值的重要手段,在进行小区园林绿化景观规划设计时,应融合"人性化、生态化、自然化"的设计理念。作为设计人员,更应注重提高园林景观设计的内涵,追求高品质的居住环境,并将生态环境与人文环境有机结合,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的效果。
一、园林绿化对居民小区质量的重要性
对城市居民小区进行园林绿化可起到降低气温、调节湿度、遮阳防晒、防风抗风、屏蔽噪音和有害射线、净化空气、提高大气含氧量的作用,从而改善和提高小区生态环境质量。绿化能很好地起到分隔室外小区空间的作用,使空间"隔而不断",既满足了居民某些私密性的要求,又满足了其社会性的要求。合理配置植物,营造"春花、夏荫、秋实、冬青"的四季景观,可令居民身心愉悦,享受自然的美。小区绿地是区内居民休闲游憩锻炼身体、交际聊天的良好场所,绿地内设置儿童游戏场地和设施,如沙坑、滑梯、翘翘板、攀登架、转椅等可以促进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小区园林景观构成元素
1、绿化--这是环境景观的基本元素,作为绿色屏障,减少了环境污染和噪音,改变小区气候,改善环境质量的生态功能。
2、道路--在小区里面的道路构成一个框架,体现了人流的流动方向,主要作用是疏导交通,划分小区的空间的功能;另一方面,一个成功的道路设计,将成为小区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道路按照使用功能可划分为车行道和人行道,按照修筑材质可分为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以及石材路面等。
3、铺地--常用在小区中心的广场上,这里人流比较集中,供居民小憩的场所。铺地的材料常有广场砖、石材、混凝土砌块、鹅卵石等。
4、水--在中国的园林设计中,无水不成景,可见水在景观设计中的作用,小区中的水景可以倒影出建筑物的宏伟,可以成为孩子们嬉戏的场所。
5、小品--小品在小区中起到景观点缀的作用,设计的小品往往成为人们活动的中心,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三、小区园林景观规划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考虑居民对通风、光线、日照的需求。要在绿地系统中形成开放性格局,使人们休闲、运动、交流等活动能融合在园林绿化景观中,可以随时随地享受到阳光雨露、鸟语花香,营造出一个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活空间。
2、符合经济性原则。在现代住宅小区的景观设计中,一定要做到美观与经济实用为一体,不仅要考虑到景观的欣赏价值,也要考虑到景观的开发成本。因此,没有必要在住宅小区景观设计上过分铺张浪费。要符合经济性原则,在园林景观设计中就要适当地控制园林的占地面积,合理选择理想的园林材料,减少或者不利用大型的喷水池和草坪,在原有的地形上进行巧妙地设计,善于运用借景,减少住宅小区景观设计的花费。
3、符合生态美原则。对于住宅小区而言,首先要满足人们对于舒适和美观的要求。因此,在现代住宅小区的规划中,就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植物绿化和其他景观设计满足人们的审美取向,建设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现代住宅小区,实现小区生态美。
4、多样性原则。将传统文化与现代化都市生活相结合。对不同主题的大小园区配以相应的空间界定,满足不同年龄、职业及不同文化层次人的不同需要及各种活动,同时达到小区景观艺术风格的丰富。
四、改进小区园林景观设计的措施
1、绿化树种的选择和植物配置。一个优秀的绿化设计肯定是一个优秀的小区景观,可以作为绿化的植物品种比较多,不同的植物搭配,可以使整个小区随和季节变化而形成气象万千的景观。当小区中有大面积的绿化时,可以使用高大、笔直、树冠大、有特色的优良树种,一般以乔木为主;在小区入口可以种植小竹林初现清新之风;在单元入口可以种植观赏性的灌木或小型花卉;道路两旁的树木可以选择遮阳能力强的落叶乔木。 因此在植物造景方面,要坚持因地制宜、四季有景的原则,大量采用各种乔、灌、草的复层结构,常绿和落叶搭配,讲究植物色彩、形态、枝干、花、叶、果,创造一个丰富多彩的植物景观结构。
2、景观设计与建筑设计相结合。设计师应将景观设计视为与建筑设计并列的空间环境组成部分之一,从规划布局、创作立意以及各项使用功能上统一设计思想,将建筑的设计概念与文化精神延伸至外部空间,追求其关联性和整体性,营造出居民、建筑空间、景观空间及自然环境相融合的'和谐空间.
3、步道设计。在进行步道设计时,要考虑到使用者的感受,让人走在步道上能够体味到心旷神怡的感觉,路线设计中可以采用曲直结合的手法,设计有放有收,树影相阴,因坡而隐,遇水而现,以创造休闲的气氛,满足多功能的要求,让步道成为一种休闲、娱乐的场所。
4、园林流水及喷泉设计。如果在小区的广场上设置流水和喷泉,都会增加小区中的装饰性和趣味性,让水流创造出一种自然的感觉,并在流水和喷泉上加上植物的修饰,将会使流水表现出多种多样的效果。在流水设计中布置汀步、小桥和置石,就会为小区景观营造一种别样的意境,为生活增添一份情趣。如果在小区的喷泉设计中采用低耗能、噪音小的喷泉,如涌泉与水膜喷泉等,涌泉中水流会顺着泉眼涌出,或从特制的喷头涌出,形成小但很安静的水流;如果采用夜间灯管,将显示出喷泉的魅力。水膜喷泉是利用水膜喷头形成一股水膜,可以形成造型美观、活泼小巧,且噪音低,充氧能力强的喷泉,增强了小区的景观。
5、小品景观设计。园林建筑装饰小品,体量小巧,造型新奇,富有园林特色和地方色彩,是园林环境中不可缺少的组成要素。它虽不像园林中主体建筑那样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却像秀丽的花朵闪烁在园林中,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景观。
(1)点景:点景要与自然风景融会结合,园林建筑常成为园林景观的构图中心主体,或易于近观的局部小景或成为主景,控制全园布局,园林建筑在园林景观构图中常有画龙点睛的作用。
(2)赏景:赏景作为观赏园内外景物的场所,一栋建筑常成为画面的观赏点,而一组建筑物与游廊相连成为洞观全景的观赏线。因此,建筑朝向、门窗位置大小要考虑赏景的要求。
(3)引导游览路线:园林建筑经常具有起乘转合的作用,当人们的视线触及某处美丽的园林建筑时,游览路线就会自然而然的延伸,建筑常成为视线引导的主要目标。
;二、居住区景观设计规范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北京地方性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 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4.3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游戏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4.4 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 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
4.5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 m以上。
4.6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4.6.1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
4.6.2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5.1 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定位、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
5.2 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
5.3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5.3.1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5.3.2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5.3.3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5.3.4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5.3.5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5.3.6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 %左右。
5.4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
5.5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 48-92的有关规定。
5.6 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 85的规定。
5.7 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
5.8 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
5.8.1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电力电缆 1.50 3.50 0.50
通讯电缆 1.50 3.50 0.50
给 水 管 1.50 2.00 --
排 水 管 1.50 3.00 --
排水盲沟 1.00 3.00 --
消防笼头 1.20 2.00 1.20
煤气管道(低中压) 1.20 3.00 1.00
热力管 2.00 5.00 2.0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8.2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5.0 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
5.8.3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 75-97中表6.1.2的规定。
5.8.4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设 施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测量水准点 2.00 2.00 1.00
地 上 杆 柱 2.00 2.0 --
挡 土 墙 1.00 3.00 0.50
楼 房 5.0 5.00 1.50
平 房 2.00 5.00 --
围墙(高度小于2m) 1.00 2.00 0.75
排水明沟 1.00 1.00 0.5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9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
5.9.2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 m。
5.9.3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5.9.4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5.10 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6.1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6.2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 48-92要求执行。
6.3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6.3.1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6.3.2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6.3.3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6.4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6.5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6.6 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6.7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6.7.1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 m~10 m以外。
6.7.2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
6.7.3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6.7.4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7.5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m。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6.8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 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娱乐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6.8.2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6.8.3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6.9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 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9.1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游戏、健身设施等。
6.9.2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7.1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7.2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7.3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7.4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7.5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7.5.1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0m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7.5.2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7.5.3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
7.5.4居住区用地内高于1.0 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8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8.1 居住区道路绿化设计
8.1.1道路绿化应选择抗逆性强,生长稳定,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种类。
8.1.2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两侧一般应栽植至少一行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8.1.2.1 应选择冠大荫浓、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
8.1.2.2 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 m~7 m之间。
8.1.2.3 行道树下也可设计连续绿带,绿带宽度应大于1.2 m,植物配置宜采取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方式。
8.1.3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同一路段应有统一的绿化形式;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应有所变化。
8.1.4小区道路转弯处半径15 m内要保证视线通透,种植灌木时高度应小于0.6 m,其枝叶不应伸入至路面空间内。
8.1.5人行步道全部铺装时所留树池,内径不应小于1.2 m×l.2 m。
8.1.6居住区内行道树的位置应避免与主要道路路灯和架空线路的位置、高度相互干扰。在特殊情况下应分别采取技术措施。
8.2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设计
8.2.1居住区停车场绿化是指居住用地中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用地内的绿化。
8.2.2居住区停车场绿化包括停车场周边隔离防护绿地和车位间隔绿带,宽度均应大于1.2m。
8.2.3除用于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指标的停车场按相关规定执行外,停车场在主要满足停车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进行充分绿化。
8.2.4应选择高大庇荫落叶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
8.2.5停车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2.5.1 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
8.2.5.2 庇荫乔木分枝点高度的标准:
8.2.5.2.1 大、中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4.0 m。
8.2.5.2.2 小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2.5 m。
8.2.5.2.3 自行车停车场应大于2.2 m。
8.2.5.3 停车场内其他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2 m,池壁高度应大于20 c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
三、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原则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原则
居住区景观设计是对居住区空间内的路网、绿地、设施等多种因素进行的整体设计。在对居住区景观进行设计时,要将居住小区的环境景观与住宅建筑有机融合,营造与小区风格主题相适应的宜居环境。下面我为大家介绍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原则,希望能帮到大家!
1、整体性原则
居住区景观设计必须考虑与整个小区的风格协调统一。在对整个小区环境进行规划设计时,要充分把握好设计要点,将小区景观内容、环境功能、结构布局、造型色彩等元素纳入到小区整体环境关系中进行考虑。对小区各区域内的设计元素进行整体把握,对各空间关系的处理进行再创造,与居住区整体风格的融合与协调。将小区居民和整个自然生态环境的客观要求视为一个完整和谐的统一体。
2、实用性原则
居住区的环境景观设计,要满足 交通、安全、休闲娱乐等基本功能。
在设计过程中,可根据居民的生活习惯和活动特点,不同的年龄层次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进行相应的景观环境布局,为居民提供便捷的`生活服务空间,如小区内部的交通系统设置、公共设施配套(儿童游乐场、健身运动场地、老年人活动场地、休闲广场)以及服务方式等。
兼顾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为居民提供完善、舒适的服务设施和户外活动场地,使居民们在交往、休闲、活动、赏景时更加舒适、便捷。
3、生态性原则
在设计之初,在尊重、保护自然生态资源的前提下,根据景观生态学原理和方法,充分利用项目所在地的原生态山水、地形、树木花草、动物、土壤及气候因素等,合理布局、精心塑造出富有创意和个性的景观空间。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具有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的空间环境,避免盲目移植,使景观设计根植于地方土壤,设计出接近原生态的居住小区绿色景观环境。大力提倡将目前较先进的生态技术运用到环境景观的塑造中去,以利于可持续发展。
4、经济性原则
居住区的环境景观设计,要顺应市场发展需求及地方经济状况,注重节能、节材,注重合理使用土地资源。要在保证各项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造价。提倡朴实简约,反对浮华铺张,有针对性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达到优良的性价比。既要考虑到环境景观建设的费用,还要兼顾到建成后的管理和运行的费用。
;四、为什么城市住宅小区要进行园林景观设计?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园林景观的主要作用是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保持生态平衡,营造和谐的氛围。社区园林景观设计是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经济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社区的园林景观不仅具有环境效益,而且具有游憩、审美、生态和社会效益。因此,千盟园景介绍一下为什么城市住宅小区要进行园林景观设计。
一、减少噪音污染
城市人口稠密,交通频繁,城市居民经常受到生活噪音的影响。园林对降噪有明显的效果,茂密的树木像隔音屏障,弹性的叶子不仅能吸收声波,同时也能反映出声音的一部分,使噪音更小。树木降噪功能的高低取决于树木的种类,分布水平和树木的高度。
二、美化环境,凸显生活情趣
从艺术和美学的角度看,园林最直接的作用是给人以自然美的享受,而优秀的景观设计可以凸显生活情趣。园林作为城市绿化和社区美化的主要阵地,对城市环境的改善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建筑周围或道路两侧种植花草树木更能更凸显居住区的品位。
三、净化空气,调节当地气候
园林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植物,植物在空气净化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同类型的植物对空气净化有着不同的影响,例如,有些植物可以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有些植物可以吸收停滞大气中的灰尘,有些植物可以吸收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植物除了净化空气外,还调节气候。
综上所述,就是千盟园景对为什么城市住宅小区要进行园林景观设计的主要介绍内容。住宅小区景观规划与设计结合了许多学科,包括生态学和建筑学等。做好景观设计需要不断学习,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要突破思维,创新设计。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宅区景观设计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如有疑问,可拨打网站上的电话,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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