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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7 05:28:13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149        问大家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的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球各地,相关业务请拨打电话:175-8598-2043,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

    一、长春市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的城市建设,搞好住宅小区的开发,为城市居民群众创造一个方便、安全、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说的住宅小区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在旧城区成片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形成的以住宅为主体的市政、公用和服务设施配套、功能比较齐全的居民生活区。占地规模不小于五公顷,建筑面积不少于五万平方米。

    不论是旧城区改造或新区开发的住宅小区,都要经过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三条 凡属我市旧城区改造和新区开发的住宅小区,其规划、开发和建设管理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城市开发建设的主管部门。下设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小区开发建设管理、组织、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长春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中、长期住宅小区综合开发规划;

    二、会同市计划部门,对小区综合开发进行可行性研究及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各类开发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和行业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确定商品房价格;

    五、管理和协调环境效益费的使用;

    六、负责小区开发建设中纠纷的仲裁。第五条 住宅小区要以全面提高城市综合开发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为中心,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第六条 市城建、公用、环保、公安、房地、物价、网点、电业、电信等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都要积极配合,共同搞好小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小区规划管理第七条 住宅小区建设要贯彻国务院对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的精神,由市计划、规划部门会同房产部门,每年划出一定数量的破旧危房地段,由各开发公司进行成片开发改造,各类建设项目都要安排在统一开发和改造的地区。

    经批准插建的单位建投项目,按规定缴纳环境效益费。第八条 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由市规划管理部门按照长春市总体规划,委托具有资格的规划设计单位,提前做出开发小区的规划方案和详细规划,采取公开招标,专家评审的方式,选定最佳方案。第九条 编制小区规划,必须明确用地规模和建筑功能,严格控制合理的建筑间距和人口密度,合理确定道路、公共设施和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分布位置,以及适应小区建后日常管理需要的设施。

    小区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建委会同计委、城建、公用、房地、环保、消防、电力、电信、教育、公安、网点等部门共同审查会签,保证小区的开发建设与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与城市整体建设协调发展。第十条 凡规划小区内有各级人民政府确定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历史文物有关部门等,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擅自损坏和拆除。第十一条 小区的规划设计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修改时,要按程序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小区内的建筑设计经批准后,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必须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规划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项规划设计的实施情况,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第十二条 小区内不得兴建污染环境和产生噪声(超标准)的生产、加工型企业以及影响居民生活安全的易燃易爆品生产和保管单位。在小区内存在的上述企业和单位应作出搬迁计划,逐步迁出,未迁出前应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将危害降到最低限度。第三章 开发建设管理第十三条 住宅小区开发建设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提前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建设要同步进行。第十四条 对小区开发建设计划实行宏观控制,市建委要会同市计划部门,按市财力制定出远、中、近期综合开发计划。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根据控制计划,编制年度开发计划,并组织各开发公司实施。第十五条 凡列入年度开发建设计划的小区,由开发管理办公室,公开向具备资格的开发公司进行 招标,确定开发单位。第十六条 中标的开发公司的动迁工作,应在可行研究批准后进行,在拆除原有房屋前,须向房屋产权部门办理拆除批准手续及建成后的产权事宜,不得先拆后报。同时要通知及时断绝供电、煤气、给排水,并处理好现场。不得出现“跑、冒、滴、漏”;不得影响小区外周围用户的供电、供气、供水和排水。

    二、成都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居民住宅小区的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是指经过统一规划、合理市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而形成的建设用地规模在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和住宅组团。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住宅小区。

    住宅小区内的所有单位、居民及居住在小区范围内进行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住宅小区实行属地行政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实行有偿服务。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的统一领导。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综合管理。

    各级城市建设管理、规划、房地产、市容环卫、市政、公用、环保、园林绿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邮政、电信、教育、卫生等部门依法按职责负责住宅小区内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协同街道办事处共同搞好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第六条 新建住宅小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建设期间,由开发单位组建或聘用物业公司参与建设期的管理,并签订承包合同。住宅小区移交后,由街道办事处或小区管理委员会按平等竞争原则,择优选聘物业公司承包物业管理。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小区内房屋的使用、维护及其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进行的服务和管理。第七条 住宅小区内的居民有参加小区管理的权利并承担合理使用房屋和公用设施,遵守住宅小区管理规定的义务。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 住宅小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纳入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第九条 住宅小区的建设规划设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区规划设计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必须规划设计建设道路、管线、公共绿地、中小学校、幼儿园、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农贸市场、停车场库和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政、电信、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第十条 住宅小区的街道名称应在规划设计时由地名管理机构命名。第十一条 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方案需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审定。住宅小区的建设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形成。

    由两个以上开发单位参与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由市、区人民政府确定一个开发单位牵头,并签订相应的责任书,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后上部建筑、公共配套设施和房屋建设同步的原则实施建设。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对住宅小区的建设实施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承担住宅小区建筑施工任务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和建设。

    住宅小区的建设施工应实行招标、投标,开展平等竞争。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在建设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更改经批准的建设规划设计;

    (二)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三)买卖建设用地红线图;

    (四)擅自改变建筑设计;

    (五)少建或不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第十四条 经批准的住宅小区规划设计,确需部分变更的,必须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定时,应征求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的意见。第三章 验收与移交第十五条 住宅小区竣工必须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其它相关部门组成综合验收小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住宅小区,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

    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实行分期验收,待全部建成后进行综合验收。分期验收的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可分期投入使用。

    三、住宅区规划概念构思图上有些什么内容

    住区按档次可以分为普通住宅区、高档公寓区、别墅区等。如果小区进入了流通领域,具有了商品的特征,就成为商品小区。商品住宅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不同类型的居住区投资项目要分别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由于普通居住区在住宅中占有主要地位,因此在这里我们主要研究的是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

    目前居住区规划设计现状

    1.1

    居住区规划缺乏经济性。居住区规划设计并不单单包括居住建筑,现在很多地方所谓的绿色住宅区,往往仅仅考虑到了居住建筑的设计,在住宅单体设计上强调建造“节能省地型”,“环保舒适型”,“绿色建筑”等住宅,而在一些公共建筑配建上随意性过大,住宅建筑体现了绿色节约的原则,而在一些公共建筑中却盲目追求造型的别致,抛开了建筑设计初期的经济性原则。或者有些绿化景观设计前期设计时候注意了节能环保,可是后期实施过程中浪费水源或者耗电的现象严重。当前设计人员在规划设计中往往只关注房地产开发总造价,没有计算住宅区投入使用以后的运营维修成本,在使用过程中才发现后期的运营维护费用极高。所以在规划设计之初设计人员就要在居住区环境景观营造方面,尤其是水景景观方面,解决好经济良好的水源和水动力设施问题。

    1.2

    居住区功能定位不准确。居住区规划包括住宅建筑设计、公共建筑配建、小区道路设计和小区景观营建,一个良好的居住区不但是一个居住社区、更是集购物、休闲、娱乐和工作为一体的公共社区。理论和实践都证明,现今中档以上的居住区除了具有生活功能之外,同时又具有个人发展功能和享受功能。然而现代市场竞争的激烈,专业人员分工的细化,造成很多居住区规划设计的重点不是主要突出居住建筑的舒适,而是重点策划公建配套设施的规模、小区环境细部。至于建筑内部的热工性能如何,建造质量及设计是否经济合理,则往往被忽视。居住区的主要功能不管演变得多么复杂和多样化,生活使用功能都是位于第一位的,其他任何功能都是附属部分。

    1.3

    居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目前,很多小区在规划设计过程中,调查研究不够细致,高档社区户型虽然越造越大,而小区休闲、健身设施都跟不上,而很多小户型,更是打着经济适用的旗号,压根不重视公共设施的配置。甚至还有些小区在设计时虽然考虑公共建筑如小学,而实施时却因为利润驱使将原有的公建变成住宅,造成很多小区品质提升不上去,出现很多实际问题,如“买菜难”、“停车难”的问题。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要点

    2.1

    规划设计中体现“三节”要求。

    住宅房地产业带动了水泥、钢材等一系列建筑材料的发展,建筑耗材、耗能在整个能源消耗中占了很大比重。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今后住宅业的发展方向就是体现“三节”要求。规划设计阶段是整个居住区项目由计划到实施的首要阶段,此阶段对整个工程效益的影响最大,在规划中要体现节能、节地、节材的要求。在居住建筑单体设计和公共建筑单体设计中重视建筑造型、外墙外边线长度、建筑材料使用、建筑群体组合方面,考虑节约土地的要求。实施中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能源的“四新”体系。

    2.2

    完善的公建配套设施。公共建筑的规划和配建是按小区的人口规模来设计的,正确计算居住小区人口规模,对于公共建筑面积的确定,就有了一个可靠的前提。目前居住区规划中,公共建筑基本上按国家建委颁布的千人指标定额标准进行配置,但各地自然条件、人口构成、居民生活习惯、商业服务经营特点等均有所不同,所以应根据地区特点在国家规定的定额指标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同时特别注意地区区位特点,调研小区周边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商业服务设施与本区的距离远近、交通通达性如何,根据现场周边配套设施的利用情况酌情增减居住区内部的公共服务设施,最终达到公建设施和居住小区的规模等级、档次定位相配套,创造使用舒适、功能完善的社区条件。

    2.3

    便捷的路网设计与停车设施的规划。

    居住区内部道路体系一般分为三级路网体系,即居住区主路、组团路、宅间路,各级路网相互贯通联系。住宅区开发建设中,一个完善的路网体系不仅可以方便居民使用,而且间接节约交通能源。居住区道路规划不光包括动态交通系统的组织,也包括了居民停车等静态交通的组织。现在很多高档的小区,各项设施可谓一流,唯独停车问题没有解决好,在居住区道路系统设计中,根据住宅建筑的类型,停车设施的配建指标有所不同,如对于别墅项目,每户都要考虑停车问题,对一般住区,每栋楼的停车总量并不是很大,可以取地下一层做地下停车库,同时可以安排一定数量的地面集中停车位。关于停车设施的规划要和动态的道路系统相联系,同时兼顾居住区景观的营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引入生态车库的规划。

    2.4

    小区环境景观的营造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居民越来越重视小区的环境景观营造。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不惜花重金在小区景观营造方面下功夫。关于环境景观设计方面,整体效果固然很重要,但是环境的气氛、环境的视觉效果、空间的比例与构图等也不能忽视,一些细部设计更要体现经济合理性,例如北方缺水地区水系景观的设计可以利用雨水资源或者采取中水系统,节约整个居住区的生活成本,绿化方面尽可能选择乡土树种和环保树种,在营建良好氛围的同时节约小区总造价。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具体步骤

    3.1

    市场调研,寻找目标群体,准确定位住宅市场。目标人群的需要是房地产企业规划设计和开发住宅产品的宗旨,不同文化背景、生活经历、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家庭结构、个人情趣等不同,致使购买者具有不同的观念、需求、价值观、审美观,所以对于居住建筑的户型、造型、单元组合情况、小区公共设施情况、景观效果等都有不同的要求和侧重点,因此,规划设计者和开发商必须进行深人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不同消费者的需求,然后确定目标群体的需求,进而来确定小区的定位层次、风格等。

    3.2

    规划设计,满足居民要求,精心创造建筑产品。一旦确定了目标市场,总体规划、建筑设计就必须按照潜在客户需求进行,尽可能使顾客满意度上升。规划设计中要深入分析该区土地的地理特征、交通条件、景观环境、周边社区环境、人文特点等,确定潜在的消费者在此购买何种物业,所能承受的价格档次,再结合土地既有条件,依据现场区位调查来规划设计出居住区整体规划图,决定建筑单体的定位、建筑功能、主要户型、不同户型比例等,设计中体现节能环保要求。

    3.3总体设计,注意节能环保,具体实施高品质社区。规划设计过程中,除了单体设计,整体效果设计、细部环境设计都要严格规划设计,各个细小环节都需要保证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注意降低后期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从而降低房地产价格,以提高住宅区的价值。

    居住区规划设计牵涉的知识面较广,不仅仅需要建筑、工程、社会、人文、地理、经济各方面的知识体系,有时候也可能受到政策层面的制约,需要我们规划设计人员认真研究,仔细调研,在规划设计中协调全面利益,规划设计出更多的居住区产品.

    四、建筑小区的主要规划指标和规划管理应该如何操作?

    一、主要规划指标

    1.建设强度指标

    住宅区在建设强度方面的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总建筑面积和分类建筑总面积。

    2.环境指标

    住宅区在环境质量方面的量化指标主要包括绿地率、人口密度、套密度、人均住宅区用地面积、人均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日照间距。

    二、规划管理

    1.

    规划管理审批的程序:(1)申报与立案;(2)工作周期。

    2.

    规划管理程序内容:

    (1)规划要点;(2)选址定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规划设计条件;(5)规划设计方案;

    (6)设计方案;(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并不是所有建设工程都需要经过以上所述程序,对于工程量小,处在非重要地段的简单建设项目,经市规划局同意,可简化规划设计条件或设计方案设计程序,建设单位可直接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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