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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观设计用地(景观设计用地红线)

    发布时间:2023-03-08 07:23:37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120        问大家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景观设计用地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的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球各地,相关业务请拨打电话:175-8598-2043,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景观设计用地(景观设计用地红线)

    一、居住区景观设计规范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北京地方性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 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4.3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游戏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4.4 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 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

    4.5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 m以上。

    4.6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4.6.1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

    4.6.2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5.1 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定位、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

    5.2 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

    5.3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5.3.1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5.3.2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5.3.3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5.3.4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5.3.5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5.3.6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 %左右。

    5.4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

    5.5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 48-92的有关规定。

    5.6 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 85的规定。

    5.7 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

    5.8 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

    5.8.1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电力电缆 1.50 3.50 0.50

    通讯电缆 1.50 3.50 0.50

    给 水 管 1.50 2.00 --

    排 水 管 1.50 3.00 --

    排水盲沟 1.00 3.00 --

    消防笼头 1.20 2.00 1.20

    煤气管道(低中压) 1.20 3.00 1.00

    热力管 2.00 5.00 2.0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8.2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5.0 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

    5.8.3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 75-97中表6.1.2的规定。

    5.8.4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设 施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测量水准点 2.00 2.00 1.00

    地 上 杆 柱 2.00 2.0 --

    挡 土 墙 1.00 3.00 0.50

    楼 房 5.0 5.00 1.50

    平 房 2.00 5.00 --

    围墙(高度小于2m) 1.00 2.00 0.75

    排水明沟 1.00 1.00 0.5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9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

    5.9.2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 m。

    5.9.3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5.9.4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5.10 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6.1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6.2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 48-92要求执行。

    6.3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6.3.1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6.3.2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6.3.3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6.4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6.5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6.6 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6.7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6.7.1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 m~10 m以外。

    6.7.2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

    6.7.3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6.7.4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7.5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m。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6.8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 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娱乐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6.8.2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6.8.3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6.9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 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9.1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游戏、健身设施等。

    6.9.2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7.1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7.2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7.3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7.4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7.5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7.5.1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0m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7.5.2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7.5.3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

    7.5.4居住区用地内高于1.0 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8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8.1 居住区道路绿化设计

    8.1.1道路绿化应选择抗逆性强,生长稳定,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种类。

    8.1.2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两侧一般应栽植至少一行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8.1.2.1 应选择冠大荫浓、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

    8.1.2.2 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 m~7 m之间。

    8.1.2.3 行道树下也可设计连续绿带,绿带宽度应大于1.2 m,植物配置宜采取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方式。

    8.1.3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同一路段应有统一的绿化形式;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应有所变化。

    8.1.4小区道路转弯处半径15 m内要保证视线通透,种植灌木时高度应小于0.6 m,其枝叶不应伸入至路面空间内。

    8.1.5人行步道全部铺装时所留树池,内径不应小于1.2 m×l.2 m。

    8.1.6居住区内行道树的位置应避免与主要道路路灯和架空线路的位置、高度相互干扰。在特殊情况下应分别采取技术措施。

    8.2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设计

    8.2.1居住区停车场绿化是指居住用地中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用地内的绿化。

    8.2.2居住区停车场绿化包括停车场周边隔离防护绿地和车位间隔绿带,宽度均应大于1.2m。

    8.2.3除用于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指标的停车场按相关规定执行外,停车场在主要满足停车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进行充分绿化。

    8.2.4应选择高大庇荫落叶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

    8.2.5停车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2.5.1 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

    8.2.5.2 庇荫乔木分枝点高度的标准:

    8.2.5.2.1 大、中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4.0 m。

    8.2.5.2.2 小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2.5 m。

    8.2.5.2.3 自行车停车场应大于2.2 m。

    8.2.5.3 停车场内其他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2 m,池壁高度应大于20 c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

    二、景观设计超过了一个水景但超过了用地红线范围,这样允许吗?

    还可以做道路、停车区、广场。只要没有构筑物的都可以做。

    三、居住区景观设计的特点和原则

    居住区景观设计的特点和原则

    当今社会人们对居住环境越来越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十分注重生活环境。居住区景观设计也得以前所未有地飞跃发展。下面我为大家准备了关于居住区景观设计的文章,欢迎阅读。

    一、景观设计的概念

    景观设计是指在某一区域内创造一个具有形态、形式因素构成的较为独立的,具有一定社会文化内涵及审美价值的景物。它必须具有两个属性:一是自然属性,它必须作为一个有光、形、色、体的可感因素,一定的空间形态,较为独立的并易从区域形态背景中分离出来的客体;二是社会属性,它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内涵,有观赏功能,改善环境及使用功能,可以通过其内涵,引发人的情感、意趣、联想、移情等心理反应,即所谓景观效应。景观设计的宗旨就是为了给人们创造休闲、活动的空间,创造舒适、宜人的环境。

    二、居住区景观设计的分类及特征

    景观设计的种类多种多样,在不同的时间、性质、空间内其各有所不同。大致可分为:道路景观、场所景观、硬质景观、水景景观、庇护性景观、模拟化景观、高视点景观、照明景观等。其特征有:功能性、生态性、文化性、社会性、心理性、美学性。

    道路景观,道路作为车辆和人员的汇流途径,具有明确的导向性,道路两侧的环境景观应符合导向要求,并达到步移景移的视觉效果。道路边的绿化种植及路面质地色彩的选择应具有韵律感和观赏性。

    硬质景观是相对种植绿化这类软质景观而确定的名称,泛指用质地较硬的材料组成的景观。硬质景观主要包括雕塑小品、围墙、栅栏、挡墙、坡道、台阶及一些便民设施等。

    水景景观以水为主,应结合场地气候、地形及水源条件。南方干热地区应尽可能为居住区居民提供亲水环境,北方地区在设计不结冰期的水景时还必须考虑结冰期的枯水景观。

    庇护性景观构筑物是住区中重要的交往空间,是居民户外活动的集散点,既有开放性,又有遮蔽性,主要包括亭、廊、棚架、膜结构等。

    功能性在居住区景观设计的特征中的地位很重要,因为功能是购房者直接对其生活环境的一个要求,景观的成功与否就是能否达到购买者的要求,使居住都在休闲时能体会到一种轻松愉快的心情。

    生态性就是人们如何开发利用自然的过程,减少对自然的剥夺和破坏,要遵循生态学原理。

    文化性是一个具体的特征,不同的地域有其自己不同的文化历史背景,比如四川园林景观中的对联文词是全国以至全世界最为丰富多彩的,还要考虑到本居住的地形地貌。

    社会性,居住区景观环境是满足人们需要而生产的,它不仅要满足人们的生理需要,而且要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

    在一个好的景观中,人本能地会有一种愉悦感,当置身于较差的景观环境中,人们立刻会产生一种厌恶感,因此景观环境与人的心理是息息相关的。

    在景观的构建过程中,将尺度、色彩、比例、装饰、空间布局、构筑物之间的节奏与韵律相结合组织起来的一个整体,一个景观不仅要体现在适用上,还要体现在美观上,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景观设计。

    三、居住区景观绿化设计的原则

    (一)功能与形式统一。

    形式首先是建立在功能上的。设计师应根据居民生活习惯的不同的特点、环境的不同特点来进行设计。

    (二)设计要经济实用。

    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尽量减少动土的工程,用最少的投入达到最好的效果。

    (三)美化环境。

    景观设计是一种立体空间的艺术设计,在居住区中更重要的是体现出自然美,给现代化的居民一个自然和谐的空间环境设计。

    (四)地方文化底蕴。

    一个好设计必须体现当地的文化内涵,所以设计前对当地的文化底蕴、历史、居民生活习惯都要进行调查。

    (五)居住区绿地规划应以人为本。

    小区绿地贴近居民生活,规划设计不仅要考虑植物配置与建筑构图,以及对建筑的遮挡与衬托,更要考虑居民生活对通风、光线、日照的要求。

    (六)功能的重要性。

    一个设计,不论其景观组织得多么巧妙,如果不能满足人们休息消遣,当人们疲乏时找不到坐椅,烈日雪雨时无所遮蔽等,就都是失败的设计。

    (七)合理的组织空间。

    居住区绿化主要采取分割与渗透的手法来组织空间。空间的组织要满足居民在绿地中活动时的感受和需求。

    (八)自然景观,自然精神。

    自然的东西更容易在人的头脑中产生回归原始与美好的感觉,因此居住区的绿化要尽可能地保留自然的东西,加以利用,然后运用到设计中去。避免追求形式上的美感而破坏自然,使人们感觉不到自然的气息与和谐。

    (九)设计要创新。

    科学的进步使得设计师在表现手法上更加自由、更加多元化。现代设计师可以较自由地应用光影、色彩、声音、质感等形式要素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与构筑物等形体要素创造园林与环境。

    四、居住区景观设计的发展趋势

    景观设计、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是联系最紧密的学科,三者的融合在其产生和成熟过程中从来都是互相影响的,建筑师从事景观设计及景观设计师做城市规划的例子不胜枚举。景观设计将生态学,特别是景观生态学的思想、理论和经验应用于该领域,先进的甚至超前的景观设计思想需要得到提倡和传播,以引导人们树立对人和自然关系的正确认识。

    一是居住区要注意借助周围景观。在选址规划时要了解用地视觉范围内是否有提升小区景观品质的可借之景,有山、有水、有公园固然较好,更多的情况下是巧以因借,合理组织。

    二是小区的景观要与规划和建筑单体造型和谐一致,互为映衬。组成景观要素不仅是绿色植物、小品和水面,还应有建筑、铺装和人的活动场所。

    三是小区的景观要结构合理、富有个性。多样性的景观空间要有主次,才能避免景观的无序,而个性化的景观更是小区的亮点。

    四是除强化小区自然景观外,更要赋予小区景观的人文色彩,注重小区景观精神和文化上的构成,满足居民精神的需要,以及对家的认识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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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园林设计中地形处理方法有哪些,分别有什么特点

    在园林地形的处理过程中,因其功能所创造的景观效果地形的类型及范围也不同。因此,要结合类型和范围来进行合适的地形处理。

    1、在人们集散、休息及进行一些活动性的休闲园林区域中,宜处理为平缓的地形。平缓的地形观视效果上流畅舒展,视野开阔,公园中的平坦草坪景观。

    大草坪是人们活动和休息的好地方,小孩嬉闹,可以尽情玩耍,而不用担心地形的复杂变化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而背后的树林为平地的宽阔基面作了垂直形态上的景观,同时也起到了背景的衬托作用。

    平地缺少私密性和活跃性,景观趣味性差,要靠空间与空间、景观要素与空间及景观要素之间的关系来补充。平地内部空间最突显的景观要素对景观有决定性作用,运用低平形体来补充或强烈的垂直形态作对比,可使景观效果显著增加。

    平坦的地形中,远处以绿树作为背景及鲜花作镶边,平坦的地形里水池自然成为整个画面的焦点,弥补了平坦地形的单调性,使平地与垂直低挖形态的景观要素相互结合。

    2、在园林中一些需创造出瀑布、跌水、泉、涓流等水景及有特殊景观要求的可处理成起伏的地形。起伏的地形为园林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该地形中可灵活多变的组合创造出形态各异的景观,效果丰富多样。

    起伏地形从形态上讲是地形的升与降的结果,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地形的变化来进行景观设计,使地形既相分割又相联系,成为一体。在起伏较大的地形上部可布置假山,塑造成上部突出的悬崖式陡崖,并置以泉水或作成跌水形态的景观相结合的做法。假山泉水的布置有动态效果,使整个地形的处理更加真实、自然

    3、在园林中因功能要求,可通过地形的变化来划分不同的区域,使空间既彼此分隔又相互联系。一般综合性公园都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区块,因其功能不同,地形的处理也有所变化。

    娱乐休闲及休息集一体的园林用地以平坦的地形为人们提供了娱乐的场所,平地上的铺装为人们提供了集散场所。而坡地为人们提供了休憩的场所,再通过植物使平地与坡地相结合,使整个空间既相彼此分隔又相互联系。

    4、在园林的地形处理中,忌将地形处理成馒头形。这一形态既不符合自然地形的演变规律,也不符合园林美的法则。在地形的处理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自然,师法自然,充分利用原有植被和表土,对地形进行适当改造,在满足排水,适宜植物生长等使用功能的情况下进行地形改造。

    景观设计用地(景观设计用地红线)

    园林地形的处理的原则

    1、因地制宜,随势生机。要想在一块土地上创造多种景观效果,首先必须进行合理的地形改造,再进行合理布局,依低挖湖,据高堆山或适当平整土地,使园林地形富于变化,并利用地形组织空间和控制视线,通过与其他园林要素的配合,形成一个自然丰富、优美的空间景域,满足人们观赏休息及进行各种活动的需求。

    2、因景得宜。地形处理是造园的基础,也是造园的必要条件。因不同的地点和环境条件灵活地组景,有山靠山,有水依水,充分攫取自然的美景为我所用,因此,地形的处理对景点的布置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造园前必须进行地形处理。

    我国皇家园林颐和园堆土成山即成万寿山,随之在山上建造佛香阁,登阁揽胜,可俯瞰昆明湖和万寿山前山景色,举目西眺,玉泉山宝塔近在眼底,西山层峦叠翠。

    抬头北望,色彩渲丽的众香界、智慧海,仙台放彩,佛香阁犹如巨擘,将万寿山一带和几十里内的优美风景尽携与周围,成为一重要园林美景,这一切无不归功于万寿山和佛香阁平地而起。

    3、地形与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园林中的地形是具有连续性的,园林中的各组成部分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彼此不可能孤立而存在。因此,每块地形的处理既要保持排水及种植要求,又要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力求达到自然过渡的效果。

    4、符合园林美的法则。园林是人为的艺术加工和工程措施而成的。园林美源于自然又高于自然,是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高度统一。园林美具有多元性,在园林的地形处理中必须遵循园林美的法则。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景观设计用地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如有疑问,可拨打网站上的电话,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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