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课程任务不同,课程类型可分为(根据课程任务不同,课程类型可分为哪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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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教育学中课程的分类
教育学中,课程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怎样分?(比如按照课程的
课程划分标准也就是课程类型 大致有以下几类
1. 学科课程VS经验课程(等同于活动课程、儿童中心课程)(分类依据: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
2. 分科课程VS综合课程(有时用 单一课程VS综合课程)(分类依据:课程任务)
3. 必修课程VS选修课程
4. 国家课程VS地方课程VS校本课程(学校课程) (分类依据:课程制定者)
5. 显性课程VS隐性课程 (分类依据:课程内容的呈现方式)
内容不全 再查查 补充些吧
教育学中 课程的含义?课程理论及课程理论流派是什么?课程的类型是
课程含义:广义的课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内容的总和及进程安排。狭义的课程特指某一门学科。我们所研究的课程是广义上的,是各级各类学校为了实现培养目标而规定的学习科目及其进城的总和。
课程理论:课程理论是研究学校课程设置体系和内容结构的理论。课程设置者的教育理念不同,就会在不同的教育哲学理论基础上简历不同的课程理论。除此之外,不同地区的课程设置的历史传统也会对课程产生重要的影响。
课程理论流派:(一)经验主义课程论(以杜威为代表的经验主义课程论流派认为,以学科为中心的传统课程是不足取的,应代之以儿童的活动为中心的课程。此外,课程的组织应心理学化。)(二)学科中心主义课程论(三)社会改造主义课程论(四)存在主义课程论(五)后现代主义课程论
课程的类型:1、从课程内容的固有属性来划分,课程可分为学科课程和经验课程;
2、从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来划分,课程可分为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
3、从课程计划对课程实施的要求来划分,课程可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4、从课程设计、开发和管理的主体来看,可将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校本)课程。
5、根据课程任务,可将课程分为基础性课程、拓展性课程和研究性课程;
6、根据课程的显示方式,可将课程分为显性课程和隐形课程。
课程的组织:课程组织涉及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类型、课程实施以及课程评价等,它是一项关键而又复杂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课程改革与实施的成败。
大学课程分类包括哪些方面
1. 大学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选修课又分为限制性选修课和非限制性选修课两种。
如果按专业划分,即是公共课和专业课,两者可交叉。 2. 公共课又分为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包括 *** 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体育、大学英语等,公共选修课课程涉及各类专业,属非限制性,选够学分即可。
3. 专业课又分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专业基础课侧重与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专业主干课则注重与专业直接联系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
专业选修课则必须在培养计划所规定的科目内选,属限制性。 4. 一般大一的课程大部分为公共基础课,大二大三的课程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大四则开始做毕业设计和进行实习,课程很少。
扩展资料:大学本科主要的必修课: 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原理, *** 理论和概念,英语,中国近代史等,军事理论,专业课,体育。 大学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选修课又分为限制性选修课和非限制性选修课两种。
如果按专业划分,即是公共课和专业课,两者可交叉。 必修课程,是相对于“选修课程”而言的。
从本意上来解释就是在学习中必须学习掌握的课程,非常重要。如大学学业中的,哲学为必修课程;还有国家一些考试中的课程,如英语4级中“口语”为必修课程。
其含义非常的广泛。
教师资格考试《中学教育学》简答题:课程的类型有哪些
课程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四种:
(1)学科课程。是分别地从各门科学中选择部分的内容,组成各种不同的学科,并从课程体系出发,整体安排它们的顺序、授课时数及期限。
(2)活动课程。是从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儿童的经验为基础,以各种不同形式的一系列活动组成的课程。
(3)综合课程与核心课程。是与分科课程相对应的一类课程,它打破传统的从一门科学中选取特定内容构成课程的做法,根据一定的目的,从相邻相近的几门科学中选取内容并将这些内容相互融合,构成课程。
(4)潜在课程。也称隐性课程,是相对于显性课程(学校课程表内列入的有组织的教学活动)而言的。
二、课程可分为哪三种类型?
课程可分为单一课程,自学课程和综合课程。向学生传授新的知识,复习巩固学习过的知识,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形成技能、技巧,检查对知识的掌握程度等。据此,在实践中,课程的基本类型被划分为3大类单一课程,自学课程和综合课程。
课程的三种类型
单一课程,一般是指在一节课内主要完成一项教学任务的课。单一课又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传授新知识的课。在一节课里,绝大部分时间用来向学生传授新的知识,组织学生学习新教材。目的主要在于让学生感知、理解和掌握新的教材内容,增加新的知识要素。有时也会有复习、巩固的内容,但它是为掌握新知识这一主要任务服务的。
自学课程,这是近年来在强调培养学生自学能力中所创造的一种课型。其形式是在教师指导下,主要通过学生自己阅读、思考和独立作业,积极主动地获得知识和技能。单一课由于内容集中,几乎运用课的全部时间完成某项单一任务,结构上变化不多,因此多在中学高年级采用。
综合课程,又称混合课,一般是指一节课内要完成几项教学任务的课。综合课的内容包括复习1日的知识,学习新教材内容,对新学教材予以巩固,并适当进行练习,培养基本技能、技巧,甚至还要检查知识的掌握程度。
三、课程的类型
根据课程内容所固有的属性,可以将课程分为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两种类型。
1.学科课程
学科课程是指以文化知识(科学、道德、艺术)为基础,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从不同的知识领域或学术领域选择一定的内容,根据知识的逻辑体系,将所选出的知识组织为学科的课程类型。它是最古老、使用范围最广的课程类型。其主导价值在于传承人类文明,强调使学生掌握、传递和发展人类积累下来的文化遗产。
2.经验课程
经验课程亦称“活动课程”,是指围绕着学生的需要和兴趣、以活动为组织方式的课程形态,即以学生的主体性活动的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经验课程以开发与培育主体内在的、内发的价值为目标,旨在培养具有丰富个性的主体。学生的兴趣、动机、经验是经验课程的基本内容。其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获得关于现实世界的直接经验和真切感受。
根据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可以将课程分为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两种类型。
1.分科课程
分科课程是一种单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它强调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强调学科逻辑体系的完整性。其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获得体系严密、逻辑清晰的学科知识。
2.综合课程
综合课程是指将源于两种或两种以上学科的课程内容以一定的方式与一个主题、问题或源于真实世界的情境联系起来的课程。其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掌握综合性知识并形成解决问题的能力。
根据课程设计、开发和管理的主体不同,可以将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三种类型。
1.国家课程
国家课程是指由国家统一组织开发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课程。它具有统一规定性和强制性的特征,其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体现国家的教育意志。
2.地方课程
地方课程是指由地方组织开发并在本地实施的课程,即由地方根据国家教育方针、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计划,在关注学生共同发展的同时,结合本地的优势和传统,充分利用本地的课程资源,直接反映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自主开发并实施、管理的课程。它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满足地方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3.校本课程
校本课程是指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自主开发并在本校实施的课程。其主导价值在于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根据课程计划中对课程实施的要求不同,可以将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种类型。
1.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某一教育系统或教育机构规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种类。在我国基础教育领域,主要是指同一年级的所有学生都必须修习的公共课程,是为保证所有学生的基本学历而开发的课程。必修课程还可分为国家规定必修课程、地方规定必修课程和校定必修课程等。其主导价值在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共性。必修课程的根本特征是强制性,它是社会或机构在课程中的体现,具有多方面的功能。
2.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是指在某一教育系统或教育机构中,学生可以按照一定规则自由地选择学习的课程种类。它依据不同学生的特点与发展方向,允许个人选择,是为适应学生的个性差异而开发的课程。其主导价值在于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
1.显性课程
显性课程是一个教育系统内或教育机构中用正式文件颁布而提供给学生学习,学生通过考核后可以获取特定教育学历或资格证书的课程,表现为课程方案中明确列出和专门要求的课程。
2.隐性课程
隐性课程(也称潜在课程、隐蔽课程)则是以内隐的、间接的方式呈现的课程,是学生在显性课程以外所获得的所有学样教育的经验,不作为获得特定教育学历或资格证书的条件。
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本质区别在于:显性课程是指有明确目标要求的,公开性的,并为所有课程主体所意识到的课程,即一般意义上的课程。而隐性课程则是在学校环境中伴随着显性课程的实施与评价而产生的,可能对学习者产生实际影响而又不为某一(几个)课程主体(开发者、实施者、学习者)所意识的教育因素。
四、课程类型有哪些?
(一)按照课程内容的属性,分为: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
学科课程主要是学习间接经验,活动课程则主要是学习直接经验。
(二)按照课程的组织方式,分为: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
分科课程是从某一学科领域选择知识,并按照学科知识的逻辑结构加以组织的课程形态。综合课程是指打破传统分科课程的知识领域,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科领域构成的课程。在小学主要是综合课程,初中采用综合和分科并举的方式,高中主要是分科课程。
(三)根据课程管理、开发主体的不同,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国家课程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和审定的课程,属于一级课程。
地方课程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编订的课程,属二级课程。
学校课程(也叫校本课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习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通常以选修课或特色课的形式出现。
(四)根据课程的任务,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注重学生基础学力的培养,即以“三基”(读、写、算)为中心的基础教养。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并迁移到其它方面的学习。
常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研究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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