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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小区绿化景观设计(珠海小区绿化景观设计)

    发布时间:2023-03-08 22:27:05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114        问大家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珠海小区绿化景观设计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的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球各地,相关业务请拨打电话:175-8598-2043,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珠海小区绿化景观设计(珠海小区绿化景观设计)

    一、小区园林景观都有哪些类型?怎么设计好?

    小区园林景观设计总共有四种,有点缀型、绿化型、观赏型、和参与性的。绿化型大面积绿地草坪为主,布置少量假石、花坛和回廊。观赏型和参与性相反,前者属于封闭式,后者强调开放、互动。

    至于怎么设计小区园林景观,主要看诉求吧,个人建议你可以去千盟园景平台,它们上面有好多做小区园林景观的公司,你大概简述小区实际情况给设计公司,他们会出相应的设计方案,然后你可以通过对比选择最适合你们小区的。

    二、如何对居住小区进行园林绿化

    一、 目前居住小区园林绿化的现状

    居住小区绿化是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

    二、 现代居住小区植物景观设计原则

    1. 营造人工生态植物群落。 随着生态园林的发展,以生态学原理(如互惠共生、化学互感、生态位、物种多样性和竞争等作用)为指导来建设一个人类、动物、植物和谐共生、良性的生态环境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居住小区的绿化是对自然系统的恢复,将居住区建设成为生态小区是目前园林工作者对其进行绿地规划的理论前提,坚持以生态平衡为主导,利用不同物种在空间、时间、营养等方向进行合理配置植物,把大自然引进人们生活,真正达到人与自然生态系统的融合和相互协调,最大限度满足人们对环境的生态要求。在居住区绿化中必需借鉴城市绿地中植物的丰富搭配类型,如乔木-草本型、灌木-草本型、乔木-灌木-草本型、乔木-灌木型、藤本型等。在实际应用中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居住区绿地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应达到的功能要求进行植物设计,例如棚架下采用藤本植物遮荫;活动现代居住区采用高大乔木遮荫;以观赏为主的绿地可采用灌木-草本型或乔灌草搭配型;观赏结合散步游览的绿地可采用乔木-草本型的植物配置方式。

    2.植物造景要有良好的景观效果。 人是居住区的主体,居住区的一切都是围绕着人的需求而进行建设、变化的,不断趋于文明和理性的社会越来越关注人的需求和健康,植物造景要适合居民的需求,也必需不断 地向更为人性化的方向发展。植物造景和人的需求完美结合是植物造景的最高境界,强调人性化居住小区的植物造景要特别强调根据不同植物的干、形、叶、色、花、果等观赏元素特点进行花色、花期、花叶、树型的搭配,根据地域特色结合季相变化对植物进行合理配置。良好的居住区绿地应该形成三季有花、四季有绿的配置效果,创造出优美、长效的花卉风景,最终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3.植物造景过程中植物配置的形式。 居住区绿地植物造景中植物配置应适应绿化的功能要求,适应所在地区的气候、土壤条件和自然植被分布特点,选择抗病虫害强、易养护管理的植物,体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地域特点。要充分发挥植物的各种功能和观赏特点,合理配置,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生相结合,构成多层次的复合生态结构,达到人工配置的植物群落自然和谐。植物品种的选择要在统一的基调上力求丰富多样,要注重种植位置的选择,以免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其他设施的管理维护。

    三、居住小区中植物的选择

    1.居住小区中植物的具体选择方案。 小区内道路分连接各小区分区之间的主干道和连接小区宅前道路的支干道、小道。树木配置以规则式、行列式为宜, 在不影响采光的情况下,宜配植以造形优美, 有季相变化的落叶乔木, 如垂柳、栾树等, 以遮挡东西向的太阳辐射, 在夏日为行人提供绿荫, 乔木以下配植剪形花灌木, 如红檵木球、海桐球、水蜡球、榆叶梅球等, 适当点缀几组常绿树, 如桧柏球、千头柏,使道路两旁春季有花、夏季荫浓、冬季有绿, 以形成不同的植物景观, 增加绿色空间层次。但小区内各条干道绿化树种不宜雷同, 每条路都应以植物形成自己的特色。

    2. 居住小区中绿化植物配置原则。

    ⑴ 植物配置要层次分明、注重色块。 在居住小区中进行配置时,也应该注重其层次的搭配。用乔灌、地被等混合配置出高、中、低、地被层四个层次,再进行空间的分割与联系,通过各个层次,使空间更具自然的节奏。

    ⑵ 季节性观花观叶植物相搭配。 “意春早临花争艳,夏季浓荫好乘凉,秋季多变看叶果,冬季苍翠不萧条。”这首诗道出了季节变化及对小区设计的最直接要求;应保持三季有花,四季常绿。

    ⑶以草本花卉弥被木本之不足。

    虽然草木花卉在管理中比较烦琐,但是相对来说更易于成为造景要素。在组合时必须考虑到小区中植物的色泽、花型、形状和高度、植物寿命、生态长势等方面,使之互相协调。 住宅小区的园林绿化设计要在合理运用植物、园林小品、园路和铺装等前提下,强调园林景观与生活、文化的紧密连接,在空间组织上达到一步一景,景随步移的效果;注重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提倡多元化,不要盲目效仿;同时兼备观赏性和实用性,在绿地系统中形成开放性格局,布置文化娱乐设施,使休闲、运动、交流等人性化的空间与设施融合在园林景观中,营造有利于发展人际关系的公共空间。在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条件下,开拓人与自然充分亲近的游憩生活境域,使久居闹市的居民获得重返自然的身心享受,这是人们共同追求的理想,也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珠海市城市绿化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本市绿化事业发展,建设最适宜居住的海滨花园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

    本市林业用地、林木的管理,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植树、栽花、种草、育苗等兴建各类城市绿地的绿化活动。

    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第四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园林管理处是本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职能分工,负责辖区内相关的城市绿化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镇)负责指导辖区内的单位、住宅小区等的绿化和养护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第六条 本市城市绿化遵循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第七条 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经费上予以保证。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赞助、认建、认种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化和履行植树的义务。第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时,涉及城市绿化的,应当征求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的意见。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应当达到如下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一)新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5%,别墅区不低于45%,旧城改造区不低于30%。

    (二)商业区不低于30%。

    (三)旅游、度假宾馆、酒店不低于50%。

    (四)疗养院、医院不低于50%。

    (五)行政办公、学校、科研、体育、文化娱乐用地不低于35%。

    (六)经环境保护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不低于4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得小于50米防护林带。

    (七)风景名胜区不低于65%。

    (八)工业区、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低于20%。

    (九)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不低于25%。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等绿地规划、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地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次干道绿地面积所占比例不低于15%;城市快速路和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的绿化应当兼顾防护和景观。

    (二)城市江河两岸、铁路沿线两侧的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小于30米;海岸线、饮用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带宽度各不小于70米。

    (三)高压输电线走廊安全隔离绿化带宽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第十四条 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第十五条 城市公园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一)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公园陆地总面积的80%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地总面积的5%。

    (二)居住区配套绿化用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三)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第十六条 城市绿地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委托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第十七条 城市各类公园、风景林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的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四、珠海贝尔高林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怎么样?

    珠海贝尔高林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是2011-01-25在陕西省西安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枫林路2号创新数码时空A309号。

    珠海贝尔高林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10131566035173X,企业法人张溪芮,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珠海贝尔高林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园林景观设计(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在陕西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85200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15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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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珠海小区绿化景观设计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如有疑问,可拨打网站上的电话,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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