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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景观设计绿地(住宅绿化景观设计)

    发布时间:2023-03-08 23:15:27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82        问大家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住宅景观设计绿地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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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目录:

    住宅景观设计绿地(住宅绿化景观设计)

    一、小区住宅建筑设计与园林绿化建设分析?

    住宅景观设计绿地(住宅绿化景观设计)

    目前我国社会不断发展,城市建筑数量不断增加,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居民对居住环境以及建筑设计的要求不断提升。为此,以往的小区住宅建筑方式与园林绿化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居民的生活要求,只有改变以往住宅建筑设计方式,重视园林绿化,采取有效的绿化方式才能够使得小区住宅建筑与园林绿化融合,使得住宅小区环境更加和谐,更能够符合人们的心理要求。

    1当前小区住宅建筑设计与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很多小区重视建筑设计工作轻视绿化工作的实施

    目前房地产业在我国快速发展,而开发商为了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对视觉冲击过分强调,但是这一般需要破坏大量的植被,以此为代价实现人工硬化和铺装等。也有一些小区建设了面积较大的广场以及大型水景等,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占用了现有的绿地面积,还耗费了资金投入,并且小区内绿地也会被分割的较为零碎,出现孤立点状,这对植物的生长有着消极的影响。同时也会出现炎热的夏天没有绿荫可挡,小区内环境也会出现景观不和谐的现象。

    1.2重视绿地面积忽视绿地质量

    小区园林建设中,园林管理部门对城市小区的绿化管理只停留在绿地面积的大小与是否达标上,而在绿地质量方面还没有将其纳入到正规的行业管理当中。也有一些开发商仅仅将绿化作为楼盘的卖点,因此在绿地设计中资金投入较少,绿地面积小,更加忽视了生态功效长久与养护工作的实施。除此之外,一些市民对绿化生态功能也缺少足够认识,他们认为大草坪与草花组合便是现代化的绿化理念。而设计师在设计中没有掌握植物的生物学特性[1],对其生态功能也不能充分的掌握,没有按照生态指标去选择树种,导致在小区住宅建设绿化过程中植物的存活率下降,这对城市小区绿化建设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更加无法满足居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

    1.3住宅小区绿化方法单一,物种搭配不统一

    当前随着人们思想意识的提升,环境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为此小区绿化建设生态种植业逐渐讲究起来。但是,目前依旧有很多小区绿化只着眼于眼前的利益,重视短期的效果,却严重的忽视了长远利益,将大片的草皮与色块随处应用,可绿化结构并不协调,无法与国际住宅小区景观设计潮流接轨。尽管不能否认这样做也有一定的有点,可是在生态功能与遮荫效果方面,作用无法充分的发挥出来,这便使得园林绿化建设原本意义消失,也正是由于住宅小区绿化方法的单一,物种搭配的不协调与不统一,导致小区住宅建筑设计给人以孤立、格格不入的感觉,这与住宅建筑设计要求不符合。

    2小区住宅建筑设计与园林绿化建设分析

    首先,小区住宅建筑设计中需要走可持续发展设计道路。在整个住宅设计前,设计人员需要对住宅所处的地方性与地域性展开充分的理解,重视本土文脉,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建立公众参与的意识;与住宅的功能性和多样性要求结合,利用简单合适的技术,在设计中梳理建筑材料云含量与循环使用意识[2],最大范围内使用可再生建筑材料,同时要征求领导意见,尽量利用那些旧的建筑材料与构件进行施工。而对于当地气候条件而言,需要应用别动式能源策略,尽可能应用可再生能源施工,并确保建筑设计空间的灵活性,减少建筑体量,避免在小区住宅建筑设计中给环境带来损害,同时也要避免出现资源与建材浪费的现象。其次,在小区住宅建筑设计中需要注意住宅建筑的舒适度。众所周知,住宅建筑的本质在于服务于人,既然要服务于人,首先就需要确保住宅建筑的舒适性[3]。换言之,住宅建筑设计要求需要符合购买面积与户型的基础之上,使得各个功能空间更具合理性,在确保各个功能空间拥有诗意尺度的基础之上,确保能够达到居住人民的满意程度。

    另外,还需要满足室内环境的质量,确保各功能空间有充足的采光条件,通风良好,同时也能够体现出艺术性与超前性。而外部空间环境设计也是居民重视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原有生活纳入到外部环境设计中,使小区住宅建筑设计风格能够与外部园林绿化设计风格相统一,使得两者更加协调。除此之外,在住宅建筑设计中还需要注意延长住宅的寿命,这要求使用具有超耐久性的材料进行施工。实际上,住宅的使用寿命如果按照设计图纸而言,通常都在50年左右,而现代人用一生的积蓄购买房子,自然要求住宅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为此,耐久性是住宅所必须具备的特性之一。如今,在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之下,超耐久型混凝土研究也逐渐出现,为此,混凝土材料已经成为住宅建筑设计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材料。同时,园林绿化过程中,设计人员应该注意植被的选择,这需要秉承因地制宜的原则[4],与当地气候条件结合,选择与当地气候条件相适应的植被,确保其成活率,保证其美观度,为小区住宅增添生机的同时,确保能够达到居民对小区内景观设计的要求,并确保两者和谐统一。

    本文主要着手于两个重要方面,一方面分析了当前小区住宅建筑设计与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分析了小区住宅建筑设计与园林绿化建设,通过分析明确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思想意识的提升,在小区建筑设计方面的要求不断提升,为了能够确保小区建筑设计更加和谐,园林绿化设计也极为重要。但是,在园林绿化设计中还有一定的问题存在,如园林设计与住宅建筑设计不和谐统一,植被选择没有秉着因地制宜的原则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小区整体景观,还会引起居民对居住环境的不满,为此,在重视住宅建筑设计的同时,还需要注意园林绿化工作的实施,从而保证两者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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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居住区景观设计规范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北京地方性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 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4.3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游戏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4.4 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 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

    4.5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 m以上。

    4.6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4.6.1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

    4.6.2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5.1 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定位、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

    5.2 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

    5.3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5.3.1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5.3.2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5.3.3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5.3.4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5.3.5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5.3.6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 %左右。

    5.4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

    5.5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 48-92的有关规定。

    5.6 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 85的规定。

    5.7 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

    5.8 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

    5.8.1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电力电缆 1.50 3.50 0.50

    通讯电缆 1.50 3.50 0.50

    给 水 管 1.50 2.00 --

    排 水 管 1.50 3.00 --

    排水盲沟 1.00 3.00 --

    消防笼头 1.20 2.00 1.20

    煤气管道(低中压) 1.20 3.00 1.00

    热力管 2.00 5.00 2.0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8.2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5.0 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

    5.8.3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 75-97中表6.1.2的规定。

    5.8.4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设 施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测量水准点 2.00 2.00 1.00

    地 上 杆 柱 2.00 2.0 --

    挡 土 墙 1.00 3.00 0.50

    楼 房 5.0 5.00 1.50

    平 房 2.00 5.00 --

    围墙(高度小于2m) 1.00 2.00 0.75

    排水明沟 1.00 1.00 0.5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9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

    5.9.2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 m。

    5.9.3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5.9.4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5.10 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6.1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6.2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 48-92要求执行。

    6.3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6.3.1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6.3.2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6.3.3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6.4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6.5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6.6 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6.7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6.7.1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 m~10 m以外。

    6.7.2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

    6.7.3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6.7.4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7.5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m。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6.8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 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娱乐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6.8.2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6.8.3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6.9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 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9.1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游戏、健身设施等。

    6.9.2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7.1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7.2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7.3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7.4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7.5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7.5.1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0m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7.5.2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7.5.3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

    7.5.4居住区用地内高于1.0 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8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8.1 居住区道路绿化设计

    8.1.1道路绿化应选择抗逆性强,生长稳定,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种类。

    8.1.2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两侧一般应栽植至少一行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8.1.2.1 应选择冠大荫浓、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

    8.1.2.2 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 m~7 m之间。

    8.1.2.3 行道树下也可设计连续绿带,绿带宽度应大于1.2 m,植物配置宜采取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方式。

    8.1.3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同一路段应有统一的绿化形式;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应有所变化。

    8.1.4小区道路转弯处半径15 m内要保证视线通透,种植灌木时高度应小于0.6 m,其枝叶不应伸入至路面空间内。

    8.1.5人行步道全部铺装时所留树池,内径不应小于1.2 m×l.2 m。

    8.1.6居住区内行道树的位置应避免与主要道路路灯和架空线路的位置、高度相互干扰。在特殊情况下应分别采取技术措施。

    8.2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设计

    8.2.1居住区停车场绿化是指居住用地中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用地内的绿化。

    8.2.2居住区停车场绿化包括停车场周边隔离防护绿地和车位间隔绿带,宽度均应大于1.2m。

    8.2.3除用于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指标的停车场按相关规定执行外,停车场在主要满足停车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进行充分绿化。

    8.2.4应选择高大庇荫落叶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

    8.2.5停车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2.5.1 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

    8.2.5.2 庇荫乔木分枝点高度的标准:

    8.2.5.2.1 大、中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4.0 m。

    8.2.5.2.2 小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2.5 m。

    8.2.5.2.3 自行车停车场应大于2.2 m。

    8.2.5.3 停车场内其他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2 m,池壁高度应大于20 c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

    三、居住区绿地布置原则

    希望对您有帮助。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北京地方性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 组团绿地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居住区道路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4.3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游戏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4.4 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 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 4.5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 m以上。 4.6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4.6.1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 4.6.2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5.1 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定位、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 5.2 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 5.3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5.3.1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5.3.2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5.3.3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5.3.4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5.3.5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5.3.6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 %左右。 5.4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 5.5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 48-92的有关规定。 5.6 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 85的规定。 5.7 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 5.8 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 5.8.1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电力电缆 1.50 3.50 0.50 通讯电缆 1.50 3.50 0.50 给 水 管 1.50 2.00 -- 排 水 管 1.50 3.00 -- 排水盲沟 1.00 3.00 -- 消防笼头 1.20 2.00 1.20 煤气管道(低中压) 1.20 3.00 1.00 热力管 2.00 5.00 2.0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8.2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5.0 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 5.8.3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 75-97中表6.1.2的规定。 5.8.4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设 施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测量水准点 2.00 2.00 1.00 地 上 杆 柱 2.00 2.0 -- 挡 土 墙 1.00 3.00 0.50 楼 房 5.0 5.00 1.50 平 房 2.00 5.00 -- 围墙(高度小于2m) 1.00 2.00 0.75 排水明沟 1.00 1.00 0.5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9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 5.9.2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 m。 5.9.3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5.9.4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5.10 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6.1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6.2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 48-92要求执行。 6.3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6.3.1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6.3.2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6.3.3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6.4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6.5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6.6 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6.7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6.7.1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 m~10 m以外。 6.7.2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 6.7.3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6.7.4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7.5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m。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6.8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 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娱乐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6.8.2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6.8.3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6.9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 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9.1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游戏、健身设施等。 6.9.2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7.1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7.2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7.3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7.4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7.5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7.5.1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0m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7.5.2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7.5.3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 7.5.4居住区用地内高于1.0 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8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8.1 居住区道路绿化设计 8.1.1道路绿化应选择抗逆性强,生长稳定,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种类。 8.1.2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两侧一般应栽植至少一行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8.1.2.1 应选择冠大荫浓、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 8.1.2.2 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 m~7 m之间。 8.1.2.3 行道树下也可设计连续绿带,绿带宽度应大于1.2 m,植物配置宜采取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方式。 8.1.3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同一路段应有统一的绿化形式;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应有所变化。 8.1.4小区道路转弯处半径15 m内要保证视线通透,种植灌木时高度应小于0.6 m,其枝叶不应伸入至路面空间内。 8.1.5人行步道全部铺装时所留树池,内径不应小于1.2 m×l.2 m。 8.1.6居住区内行道树的位置应避免与主要道路路灯和架空线路的位置、高度相互干扰。在特殊情况下应分别采取技术措施。 8.2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设计 8.2.1居住区停车场绿化是指居住用地中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用地内的绿化。 8.2.2居住区停车场绿化包括停车场周边隔离防护绿地和车位间隔绿带,宽度均应大于1.2m。 8.2.3除用于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指标的停车场按相关规定执行外,停车场在主要满足停车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进行充分绿化。 8.2.4应选择高大庇荫落叶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 8.2.5停车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2.5.1 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 8.2.5.2 庇荫乔木分枝点高度的标准: 8.2.5.2.1 大、中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4.0 m。 8.2.5.2.2 小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2.5 m。 8.2.5.2.3 自行车停车场应大于2.2 m。 8.2.5.3 停车场内其他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2 m,池壁高度应大于20 c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

    四、绿色建筑的景观设计

    绿色建筑的景观设计

    当前,绿色建筑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遍及世界各地,可再生能源与绿色部品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不仅数量显著增长,而且绿色意识与观念正深入人心,人们对绿色建筑的良好预期正逐年上升。下面我为大家准备了绿色建筑景观设计的文章,欢迎阅读。

    一、绿色建筑的定义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以人、建筑和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在利用天然条件和人工手段创造良好、健康的居住环境的同时,尽可能地控制和减少对自然环境的使用和破坏,充分体现向大自然的索取和回报之间的平衡。

    二、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景观的特点

    生态园林景观设计是指运用艺术设计的方法,对室外环境景观进行艺术创作和设计,它的主要对象是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其涉及建筑学、城市规划学、美学、历史学及宗教信仰等各方面内容。生态园林至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具有观赏性和艺术美,可以美化住宅小区,让住宅居民生活在愉悦的自然景观下,为他们提供调养身心,休闲娱乐的好环境,二是通过光合作用,改善生态环境功能,净化空气;三是调控自然风,植物可以影响气流的速度和方向,起到调控自然风的作用。通过生态景观设计既可以引导自然风进入住宅小区内部,促进住宅小区通风,也可以防止寒风和强风对住宅小区内外环境的不利影响。归纳起来,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发展性

    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会根据气候、时间以及时代的不同不断发展变化。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景物的不同和具体的空间布局转换不同。所以在设计时,既要把景观对象作为一个地区文化与传统的延续,同时又要用发展和变化的眼光来看,充分考虑景观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未来生活影响。

    2、综合性

    生态园林景观设计是一门涉及多个学科且相互作用渗透的综合体,它包含自然景观和人义景观两大系统,它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它综合性特点。 它不仅要研究各个组成因素,更重要的是将其综合为统一的整体,研究各组成因素与它们的相互组合关系。

    3、手法的多样性

    由于景观本身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它们所呈现的形式也必然是多种多样的。它往往是设计者当地景观的构成和特点,运用当地的材料和方法,并结合时代气息的材料和技术而所做的设计。

    三、关于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的景观设计的探讨

    1、根据生态园林原理,在满足居住区绿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还应努力创造丰富多彩的景观效果。生态园林中的景观设计应该体现出科学与艺术的结合.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对景观的合理设计应源于对自然的深刻理解和顺应自然规律,还要懂得不同地形、土壤、气候等因素与植物的相互关系。只有当这种认识与生态园林美学有机融合,我们才能从整体上更好体现出植物群落的美,并在维护这种整体美的前提下,适当地利用造景的其他要素,来展现园林景观的丰富内涵。以厦门地区一个已获得绿色三星认证的住宅小区为例,生态园林的'景观设计要求设计者必须十分重视并且牢牢把握景观的动态性的同时,还应制定相关设计策略:

    (1)、对整个住宅区进行风光模拟:通过对各个代表时节的风向、风力和日照的动态模拟,得出一张不同季节最适宜室外活动和最需要遮阴的区域分布图,直接指导景观设计中功能场地的布置。

    (2)、考虑雨水的收集利用:绿色三星项目对非传统水源利用率的要求为30%,通过在地面或地下布置蓄水池收集屋面和地表雨水,同时经过物化过滤处理,作为后期园区浇灌及冲洗用水。

    (3)、保证30%的绿地率:如今的住宅小区多为高密度建筑群,室外景观需保证软硬景比例在7:3以上,同时还可以适当增加屋顶花园、垂直绿化等。

    (4)、采用透水地面:对除了小区消防车道以外的其他园路及广场,尽量采用透水材料铺地。

    (5)、节约用水:在提高非传统水源利用率的同时,大面积绿化浇灌采用节水措施,设置浇灌或者滴灌。

    (6)、增加乡土树种的应用:采用五重植物配置,多层次、多种类地运用适当的植被,既丰富景观效果又创造生态的植物群落。

    除此之外,在项目预算许可下,还可以设计人工湿地,靠雨水补充水源;开设人工护城河,建立自身生态系统来保持水质的清洁;布置大面积垂直绿化,改善建筑的节能性能并且丰富景观。

    2、从功能出发,将健身广场、儿童活动场地、林荫树阵广场、国际象棋图案铺装及景观小品、螺旋形铺装广场、弧形花架、宿根草花花镜等景观要素,遵循动静分离、分区明确、适度围合、边界开敞的原则合理布局。运动空间开阔平坦、无障碍物;儿童活动区铺装图案柔和流畅、铺装形式新颖、色彩丰富、设备及材质安全舒适;树阵广场以极富动感的一组倾斜平行线为构图背景,树阵下灵活分布仿树桩桌凳,为居民提供了充足的休闲空间。汀步石与卵石小路巧妙穿插,把各分区空间连接为一体,动静分区相隔却相见,创造轻松、休闲的感觉。

    3、水是小区景观设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小区泳池不仅能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而且作为小区最大的水景,通过形式艺术化的处理,从视觉上给人以美感,与建筑物,雕塑,植物及其他艺术品组合,创造出独具风格的作品。同时,在气候和养护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设置戏水池,保证水质清洁,水深不宜超过35~40 cm。为防止摔跤,湿滑区域的边界处采用防滑材料并加以固定同时还应设置座位,以便成人监督儿童玩水。在住宅小区水环境系统的设计中,可以将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景观水系统、雨水收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和绿地系统综合起来进行设计,使污水处理工艺与小区园林及其水景艺术相结合,有利于促进小区良性生态环境建设。

    4、在后期的景观维护中,注重采用节水措施和技术。在园区公共区域,布置高效率滴灌系统,将经过计算的水量直接送入植物根部,这样可以减少50%-70%的用水量。在大面积草地上采用自动浇灌系统,同时采用经过净化处理的水,作为景观植物的灌溉用水。

    四、绿色建筑生态景观设计的意义

    绿色建筑创造的居住环境,既包括人工环境,也包括自然环境。在进行绿色环境规划时, 不仅要重视创造景观,同时要重视环境融和生态做到整体绿化,即以整体的观点考虑持续化、自然化。绿色生态景观设计是顺应历史发展的要求,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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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宅景观设计绿地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如有疑问,可拨打网站上的电话,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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