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幼儿园建筑景观设计(达州幼儿园建筑景观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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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幼儿园装修设计公司
幼儿园装修设计公司有河南超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港源设计有限公司,西安凯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及天恒实力有限公司。
1、河南超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超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是河南省地区成立较早的专业装饰企业,属拥有河南超凡家装、超凡工装、超凡设计学院、郑州超凡装饰等模块,是中原地区具有设计甲级、施工一级资质的装饰企业,是河南省家装史上较早家装行业标准。
2、北京港源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国内大型、专业、知名的室内装饰设计机构,由梁志天设计师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和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3、港源设计有限公司,
港源设计团队富有多种类型建筑装饰设计经验,设计项目涉及公共空间、酒店会所、商业办公、文化教育、医疗养老、住宅别墅、软装陈设、建筑环境艺术总体规划以及装饰工程咨询管理等全面装饰设计服务。
4、西安凯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西安凯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行业内有一定的案例积累,是一个有想法、想发展、勇于实践的设计团队。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幼儿园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儿童品牌设计。注重幼儿园以及早教、培训机构、亲子餐厅等儿童空间设计,设计作品遍布全国80%省份。
5、天恒实力有限公司,
天恒以"超国标"施工规范,"军事化"管理体系,以及实施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监控的"质管台质量监控体系"、"逐级质量保障体系",真正有效的维护了客户的切身利益;
在监理上,确立和执行行业标准的工程验收体系,公司整体服务,采用专业、贴心的"全程跟踪服务体系",解决客户的后顾之忧。
二、幼儿园大班建筑区墙面要怎么设计?
幼儿园大班建筑区墙面要怎么设计?幼儿园是一个特殊的地方。对于孩子们来说,这是他们的第二个家。在这个时代,他们对一些词语并不熟悉,所以他们只能依靠一些模式来吸引人们的注意和理解一些真相。
幼儿园主题墙布局要点:
首先,主题要鲜明,让人一目了然地看到要表达什么。不要没有个性、特点。在一个完整的墙壁上,应该有许多小东西。这是分论点,是灵魂,基础,
幼儿园墙面装饰注意事项
1。儿童房色调:在色调上,儿童房色调必须统一,色彩搭配是合理的,如果不合理,儿童的心理会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在色彩搭配的设计中,就要了解儿童的喜好,画师也要学会选择,以保证色调的色彩。
2。幼儿园大班建筑区墙面要怎么设计?儿童房图案:一般的图案主要是卡通,但不同的孩子喜欢不同的卡通人物,所以它是根据绘画的要求,记住图案应该多画,给孩子一定的想象空间,对他们的智力发展也很有帮助。
3。图案与色调的合成:图案与配色书是一个整体,所以当两个部分结合在一起时,统一是非常重要的。幼儿园大班建筑区墙面要怎么设计?一般来说,卡通图案彩本比较丰富,所以画家就是要做好效果图,这样会有很好的效果。
校园墙面素材
1。正确选择主题:校园墙画是专为学校量身定做的,与其他室内墙画和街道墙画有着天壤之别。壁画的题材必须与学校文化息息相关,才能成为校园文化墙,主要的宣传是要求学生从中吸取教训。
2。风格选择:壁画风格主要与壁画的图案有关。为了在学校创建一个独特的校园文化墙,最重要的是要了解校园文化墙的用途,然后选择相应的创建模式。
3。意义应该丰富:与一般的壁画相比,它背后的意义是最重要的方面。幼儿园大班建筑区墙面要怎么设计?因为它面对着众多的学生,它需要包含丰富的文化内涵,同时也非常符合校园文化的主题。
三、幼儿园外墙装修需要从哪些方面来考虑
外墙可以说是幼儿园的门面,是人们对这所幼儿园的最初印象,往往影响着人们对幼儿园的选择与否。在对幼儿园外墙装修时,主要可以从使用周期、色彩搭配、图案选择等多个方面来考虑。
一、防晒防雨
幼儿园外墙装修首先要考虑到材料的耐用性。墙体长期裸露,遭受风吹雨打,如果不能做好防水、防雨,会导致外墙图案斑驳,墙面开裂,严重影响美观。在墙体的材料上,可以选择瓷砖、墙砖、防水涂料等抗晒防雨性能较好的材料,并用不溶于水的丙烯颜料绘制,延长墙体的使用寿命和美观。
二、颜色鲜艳
幼儿园外墙装修要注意颜色的选择。大多数的幼儿园在绘制外墙的时候,会使用靓丽、明亮的颜色,体现一种蓬勃、活力的朝气。在颜色搭配方面,可以使用饱和度高的红、黄等颜色合理、大胆撞色。并避免大面积使用暗色、冷色系的颜色,让人感觉压抑、烦闷,与幼儿园的活泼向上的理念不符。
三、保持一致
幼儿园外墙不是孤立存在的,是幼儿园整体设计、规划中的一部分。幼儿园外墙装修要保持格局的一致性,与建筑本身的色彩和谐、统一,不要显得突兀、刺眼。并可以通过绘制夸张、有趣的图案、标语等方法,体现学校的理念,吸引幼儿的注意。幼儿也可以在丰富的色彩中,培养早期的审美观念。
四、图案趣味
幼儿园外墙装修除了单一的色彩填涂,也有的会选择在墙体上绘制图案。在图案的选择方面,要与时俱进,使用夸张、引起儿童共鸣的图案或卡通形象,让幼儿喜爱。有能力的幼儿园还可以每个学年对图案进行更新,让儿童对学校生活更有兴趣。
天气环境和污染,导致外墙会有污垢积累,在幼儿园外墙装修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墙面的易清洁、耐脏污。一个干净、充满童趣的幼儿园外墙,能够吸引更多的小朋友和家长。因此,幼儿园在装修的时候一定要加强对墙体装修的注重。
四、求托儿所,幼儿园设计方案和其图标,及其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 作者:佚名 来源:bjchild.com 点击数:6777 更新时间:2004-3-19 文章录入:oldyou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87)城设字第 466号
(1987年9月3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四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 基地选择
第五条 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六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 总平面设计
第七条 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八条 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实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180+20(N-1)
注:
1.180、20.l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第十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第十一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
第三章 建筑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须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设置。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第十四条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第十五条 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十六条 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表十六的规定。
生活用房室内最低净高(m) 表十六
房 间 名 称 净 高
活动室、寝室、乳儿室 2.80
音体活动室 3.60
注: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20m。
第十七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
第十八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第十九条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十九的规定。
第二十条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不应小于 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Lnt,W不应大于 75dB。
窗地面积比 表十九
房间名称 窗地面积比
音体活动室、乳儿室 1/5
寝室、喂奶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 1/6
其它房间 1/8
注: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比值不宜大于2.5。
第二节 幼儿园生活用房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生活用房面积不应小于表二十一的规定。
生活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 表二十一
规模
房间名称 大型 中型 小型 备注
活动室 50 50 50 指每班面积
寝室 50 50 50 指每班面积
卫生间 15 15 15 指每班面积
衣帽储藏间 9 9 9 指每班面积
音体活动室 150 120 90 指全园共用面积
注:
1.全日制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按两者面积之和的80%计算。
2.全日制幼儿园(或寄宿制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设施时)每班的卫生间面积可减少2㎡。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室时,面积应按规模的大小确定。
3.实验性或示范性幼儿园,适当增设某些专业用房和设备,其使用面积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置。
第二十二条 寄宿制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贮藏室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第二十三条 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6.60m。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低层生活用房的日照。
第二十四条 幼儿卫生间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二、盥洗池的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40~0.45m,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m。
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80m X 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25~0.30m。
四、炎热地区各班的卫生间应设冲凉浴室。热水洗浴设施直集中设置,凡分设于班内的应为独立的浴室。
第二十五条 每班卫生间的卫生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二十五的规定。
每班卫生间内最少设备数量 表二十五
污水池
(个) 大便器或沟槽
(个或位) 小便槽
(位) 盥洗台
(水龙头、个) 淋浴
(位)
1 4 4 6-8 2
第二十六条 供保教人员使用的厕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内分隔设置。
第二十七条 音体活动室的位置宜临近生活用房,不应和服务、供应用房混设在一起。单独设置时,宜用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
第三节 托儿所生活用房
第二十八条 托儿所分为乳儿班和托儿班。乳儿班的房间设置和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二十八的规定,托儿班的生活用房面积及有关规定与幼儿园相同。
乳儿班每班房间最小使用面积㎡ 表二十八
第二十九条 乳儿班和托儿班的生活用房均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托儿生活部分应单独分区,并设单独的出入口。
第三十条 喂奶室、配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喂奶室、配乳室应临近乳儿室,喂奶室还应靠近对外出入口。
二、喂奶室、配奶室应设洗涤盆。配乳室应有加热设施。使用有污染性的燃料时,应有独立的通风、排烟系统。
第三十一条 乳儿班卫生间应设洗涤池二个,污水池一个及保育人员的厕位一个(兼作倒粪池)。
第四节 服务用房
第三十二条 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三十二的规定。
服务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 表三十二
房间名称 使用面积
乳儿室 50
喂奶室 15
配乳室 8
卫生间 10
储藏室 6
第三十三条 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宜相邻设置,幼儿生活用房应有适应距离。如为楼房时,应设在底层。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应设上、下水设施;隔离室应设独立的厕所。
第三十四条 晨检室宜设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处。
第三十五条 幼儿与职工洗浴设施不宜共用。
第五节 供应用房
第三十六条 供应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三十六的规定。
供应用房最小使用面积㎡ 表三十六
规模
房间名称 大型 中型 小型
厨房 主副食加工间 45 36 30
厨房 主食库 15 10 主副食库共15
厨房 副食库 15 10
厨房 冷藏室 8 6 4
厨房 配餐间 18 15 10
消毒间 12 10 8
洗衣房 15 12 8
第三十七条 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厨房与职工厨房合建时,其面积可略小于两部分面积之和。
二、厨房内设有主副食加工机械时,可适当增加主副食加工间的使用面积。
三、因各地燃料不同,烧火间是否设置及使用面积大小,均应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四、托儿所、幼儿园为楼房时,宜设置小型垂直提升食梯。
第六节 防水与疏散
第三十八条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尚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超过一层。平屋顶可做为安全避难和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
第四十条 主体建筑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表四十的规定。
走廊最小净宽度 m 表四十
房间布置
房间名称 双面布房 单面布房
生活用房 1.8 1.5
服务供应用房 1.5 1.5
第四十一条 在幼儿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第四十二条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 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三、楼梯踏步的高度木应大于0.15,宽度不应小于0.26m。
四、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第四十三条 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第七节 建筑构造
第四十四条 乳儿室、活动室、寝室及音体活动室宜为暖性、弹性地面。幼儿经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卫生间应为易清洗、不渗水并防滑的地面。
第四十五条 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m。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距地0.60~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二、在距地0.70m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三、门的双面均宜滑、无棱角。
四、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
五、外门宜设纱门。
第四十六条 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
二、所有外窗均应加设纱窗。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及隔离室的窗应有遮光设施。
第四十七条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护栏宜采用垂直装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m。
第四十八条 幼儿经常接触的1.30m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
第四十九条 活动室和音体活动室的室内墙面,应具有展示教材、作品和环境布置的条件。
第四章 建筑设备
第一节 给水与排水
第五十条 托儿所、幼儿园应设室内给水排水系统。卫生设备的选型及系统的设计,均应符合幼儿的需要。
第五十一条 有热源条件时可设置或预备热水供应系统。
第二节 采暖与通风
第五十二条 采暖区托儿所、幼儿园应用低温热水集中采暖。热煤温度不直超过95-70℃。幼儿用房的散热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不具备集中采暖条件的二层以下房屋用壁炉、火墙采暖时,必须有高出屋面的通风、排烟等措施。
第五十三条 托儿所、幼儿园与其它建筑共用集中采暖时,宜有过渡季节采暖设施。
第五十四条 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厨房、卫生间等均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
第五十五条 主要房间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及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应低于表五十五的规定。
主要房间名称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及每小时换气次数 表五十五
房间名称 室内计算温度(℃) 每小时换气次数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乳儿室、办公室、喂奶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 20 1.5
卫生间 22 3
浴室、更衣室 25 1.5
厨房 16 3
洗衣房 18 5
走廊 16
第三节 电气
第五十六条 幼儿用房选用的灯具应避免眩光。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的寝室宜设置夜间巡视照明设施。
主要房间平均照度标准(LX) 表五十八
房间名称 照度值 工作面
活动室、乳儿室、音体活动室 150 距地0.5m
医务保健室、隔离室、办公室 100 距地0.80m
寝室、喂奶室、配奶室、厨房 75 距地0.80m
卫生间、洗衣房 30 地面
地面门厅、烧火间、库房 20 地面
第五十七条 活动室、乳儿室、音体活动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及办公室宜采用日光色光源的灯具照明,其余场所可采用白炽灯照明。当用荧光灯照明时,应尽量减少闪效应的影响,医务保健室和幼儿生活用活动可设置紫外线灯具。
第五十八条 照度标准不应低于表五十八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 活动室、音体活动室可根据需要,预留电视天线插座,并设置带接地孔的、安全密闭的、安装高度不低于1.70m的电源插座。
第六十条 在供应用房的电气设计中应为各种机电和电热设备提供或预留电源。
第六十一条 托儿所、幼儿园应设置电话、电铃。
附录一 名词解释
1.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幼儿白天在园、所生活的托儿所、幼儿园。
2.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幼儿昼夜均在园所生活的托儿所、幼儿园。
3.活动室:供幼儿室内游戏、进餐、上课等日常活动的用房。
4. 寝室:供幼儿睡眠的用房。
5.乳儿室:托儿所中供乳儿班玩耍、睡眠等日常生活的用房。
6.喂奶室:家长或保育院对乳儿哺乳的用房。
7. 配奶室:配制乳儿食用乳汁的用房。
8.音体活动室:进行室内音乐、体育游戏、节目、娱乐等活动的用房。
9.隔离室:对病儿进行观察、治疗的用房。
10.晨检室:早晨幼儿入园、入所时进行健康检查的用房。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过程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必须”;
反面词一般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应”;
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宜”;
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宜”。
4.表示一般情况下均应这样做,但硬性规定这样做有困难的,采用“应尽量”。
5.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达州幼儿园建筑景观设计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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