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税收优惠政策(天津滨海新区税收优惠政策2020)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开始之前先推荐一个非常厉害的Ai人工智能工具,一键生成原创文章、方案、文案、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论文、代码、作文、做题和对话答疑等等
只需要输入关键词,就能返回你想要的内容,越精准,写出的就越详细,有微信小程序端、在线网页版、PC客户端
本文目录:
一、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 谢旭人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以及我部“第十一次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我部在前十次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8年12月发布的现行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十一次全面清理,并逐一作出了鉴定。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864件,其中,废止的财政规章5件,失效的财政规章4件,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415件,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440件。现将这864件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目录予以公布。
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
(864件)
## 一、废止的财政规章目录(5件)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2005年12月28日财政部令第31号)
2.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暂行管理办法
(2000年3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32号)
3.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延期还款和呆账处理暂行规定
(2000年1月12日财政部财发字〔2000〕2号)
4.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
(1998年12月27日财政部财综字〔1998〕164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94年2月4日财政部(94)财法字第3号)
## 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4件)
1.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1998年12月29日财政部财综字〔1998〕168号)
2.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办法
(2000年4月7日财政部财清字〔2000〕3号)
3.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
(1996年3月14日财政部财农字〔1996〕50号)
4.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1996年11月18日财政部、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财世司字〔1996〕167号)
## 三、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15件)
综合类
1.关于印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7年10月10日财政部财综〔2007〕57号)
2.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2年9月12日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财综〔2002〕55号)
3.关于军队有偿转让空余土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3年7月7日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总后勤部(93)财综字第159号)
法制类
4.关于建立和完善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2000年10月30日财政部财法〔2000〕38号)
5.关于印发财政部行政处罚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
(1999年10月2日财政部财法字〔1999〕59号)
税收类
6.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2008年12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4号)
7.关于2008年东北中部和蒙东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退税问题的通知
(2008年10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41号)
8.关于地方商品储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2008年8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10号)
9.关于印发《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8年8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08号)
10.关于印发《内蒙古东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8年7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94号)
11.关于二甲醚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
(2008年6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72号)
12.关于在苏州工业园区进一步做好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试点工作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07年12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财税〔2007〕143号)
13.关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地区2007年固定资产抵扣(退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7年9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128号)
14.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2007年7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101号)
15.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7年7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80号)
16.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
(2007年5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84号)
17.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7年5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75号)
18.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2007年5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61号)
19.关于
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根据财税[2012]27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3、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扩展资料:
《通知》以现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基础,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
一是着重支持自主创业。在已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者,积极扶持个人自主创业。
二是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与以往按照特殊群体确定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相比,新的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作为基本条件。
即由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少数特困群体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都涵盖在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之内。
三是保持原有政策优惠力度。继续沿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优惠政策
三、天津滨海新区购房政策
政策:1、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天津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一、买房的流程:
1、买房人先要看房,确定房屋后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
4、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材料后,真实合法,符合条件的发放房产证。
二、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购房合同本质上是房屋买卖双方就交易行为达成的一致合同,是双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房产证是国家不动产登记机关颁发给产权人的证书,证明产权人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
2、内容不同。购房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买方何时付款,卖方何时交房等。房产证的内容记载的是产权人信息、房屋状况等内容。
3、用途不同。购房合同的作用是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交易顺利的情况下,双方凭借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取得房产证。如果交易不顺利,则双方可以根据购房合同划分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房产证的用途在于证明产权人对房屋拥有合法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四、滨海新区新政策
在增强滨海新区人口导入能力方面,《工作方案》突出差异化人口导入政策,鼓励高校在校生、产业工人、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在“滨城”生活的准市民、“滨城”贡献者5类人群在“滨城”落户。在完善基本服务保障方面,《工作方案》突出鼓励居民在新区购租房,在允许外省市居民申请新区购房资格、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支持蓝白领公寓建设、给予购房贷款利率优惠、支持订单式限价商品房建设、支持技能型人才租购房屋7个方面提出了政策细化措施。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工作方案》突出政策支持,在重大产业项目市区级财政共同支持、将海域使用金地方留成部分(70%)返还新区2个领域,细化提出边界条件和操作流程。在推动能源配置和结构优化方面,《工作方案》细化提出了推动液化天然气直供模式所需要的支持政策和举措,并鼓励建设清洁能源项目、海上光伏风电项目等。与此同时,新区在多领域配套出台一系列支持举措,助力美丽“滨城”建设。
以上就是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