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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件3(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00:01:19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1193        问大家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件3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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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目录: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件3(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

    一、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介绍?

    最新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企业资质标准总则

    (一)本标准所称照明工程包括:道路、街道的功能照明;住宅区的功能照明;室外公共空间功能照明;构筑物、建筑物的景观照明;公园、公共绿地、住宅区的景观照明;风景区、名胜古迹的景观照明;照明智能化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照明供配电系统工程。

    (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企业资质标准

    (一)甲级资质标准

    1、资历和信誉

    (1)建筑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建筑单位有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建筑单位年度照明工程设计工作量累计合同额2000万以上,且至少完成过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中的4项。

    2、技术条件

    (1)建筑施工单位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照明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质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设计不少于6项,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4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具备独立进行照明专项指标(照度、亮度、结构强度等)的测试仪器和计算设备。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3)建设单位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综合管理能力,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二)乙级资质标准

    1、资历和信誉

    (1)建筑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建筑单位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照明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质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设计不少于5项,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建筑施工单位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具备独立进行照明专项指标(照度、亮度、结构强度等)的测试仪器和计算设备。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3)建设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企业资质标准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资质标准

    承担照明工程设计项目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资质标准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照明工程专项设计。

    四、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企业资质标准附则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件1: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2:照明工程专项设计项目规模划分表

    序号 工程等级 工程规模 工程范围 1 大型 投资额﹥400万元 1、道路、街道的功能照明工程 2、住宅区的功能照明工程 3、室外公共空间功能照明工程 4、构筑物、建筑物的景观照明工程 5、室外公共空间、公园、公共绿地、住宅区的景观照明工程 6、历史名胜古迹的景观照明工程 7、风景名胜区(滨江,滨海、滨河、山体、丘岭)的功能和景观照明; 8、照明智能化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工程 9、照明供配电系统工程 2 中型 投资额≦400万元 1、道路、街道的功能照明工程 2、住宅区的功能照明工程 3、室外公共空间功能照明工程 4、构筑物、建筑物的景观照明工程 5、室外公共空间、公园、公共绿地、住宅区的景观照明工程 6、历史名胜古迹的景观照明工程 7、风景名胜区(滨江,滨海、滨河、山体、丘岭)的功能和景观照明 8、照明智能化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工程 9、照明供配电系统工程 以上是中达咨询为中国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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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分类和分级?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总 则

    (一)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相应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附件3: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二)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为三个类别: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其中,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3、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和凿井。

    (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和业绩进行考核。

    2、对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依据附件1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工程勘察主导专业见附件1。

    (六)申请两个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1中相应专业的专业设置和注册人员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七)具有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治理业务;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三类(分项)专业资质中任一项甲级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咨询业务。

    (八)本标准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二、标 准

    (一)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项目各不少于5项,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甲级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中,每个主导专业至少有1人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其他非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3)有完善的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和档案管理制度,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1、甲级

    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3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5项、岩土工程设计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4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4项,且质量合格。

    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完成过所申请工程勘察专业类型甲级项目不少于3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每个主导专业至少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

    (3)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2、乙级

    2-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2-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 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乙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

    2-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与工程勘察项目相应的能满足要求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有较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丙级

    3-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3-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类型的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的项目不少于2项。

    3-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与工程勘察项目相应的能满足要求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有较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1、工程钻探

    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1-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2)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描述员、测量员、安全员等技术工人,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2人。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2、凿井

    2-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2)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电焊工、电工、安全员等技术工人,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3人。

    2-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承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业务(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规模不受限制(岩土工程勘察丙级项目除外)。

    (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1、甲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乙级及以下规模的工程勘察业务。

    3、丙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丙级规模的工程勘察业务。

    (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承担相应的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四、附 则

    (一)本标准中对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其它考核要求: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勘察实践8年以上;表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其规定。

    (二)海洋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另行制定。

    (三)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

    3、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三、勘察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一)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相应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附件3: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二)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那三个类别?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其中,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3、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和凿井。

    (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和业绩进行考核。

    总结: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四、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建设装饰设计甲级包括哪些项目?拜托各位大神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 总则 (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 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可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其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三)丙级 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四、 附 则 (一)建筑装饰装修包括建筑内部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断、板块饰面、地面、裱糊与软包、细部、涂饰及建筑外维护、保温,浴厕间防水、设备及电气专业配套支线或支管,非承重二次砌体结构、非主体钢结构、电气面板、灯具、卫生洁具、固定家具、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等。 (二)新设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乙级资质或丙级资质。 (三)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表2: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其中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标 准 (一)甲级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3)企业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乙级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较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 四、附 则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表2: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 一、总 则 (一)本标准所称建筑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类型。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 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或4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2、技术人员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0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大型或2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人员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中型或1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 甲级 承担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 乙级 可承担各类型幕墙高度在80米以下且幕墙单项工程面积在6000m2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 四、附 则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表2: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 四、附 则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表2: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环境保护的特殊需求而设立的专项资质;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进行环境工程设计、提供施工和安装咨询、进行设备和工艺调试。 (二)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为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五个专项类别。(见附件: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类别划分) (三)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 准 (一)甲级 1、资历与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独立设计过所申请专项类别大型环境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环境工程项目不少于3项。工程竣工并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经历,且主持过大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项类别大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1)具有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档案管理体系健全,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ISO9000族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 (二)乙级 1、资历与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经历,且主持过中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执业注册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项类别中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1)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具有必备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档案管理体系健全,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 甲级 可承担各类环境工程(含建构筑物和非标准设备等)专项设计,规模不受限制。 (二) 乙级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环境工程(含建构筑物和非标准设备等)专项设计。 四、附 则 (一)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市政行业资质中“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环境工程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 (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表2: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类别划分 (一)水污染防治工程 1.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 2.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网、泵站以及厂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 3.污废水回用工程 4.医院、畜禽养殖业、垃圾渗滤液等特种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1.烟尘、粉尘污染防治工程 2.气态及气溶胶污染防治工程 3.室内空气污染防治工程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1.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不含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3.危险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4.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四)物理污染防治工程 1.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程 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程 3.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工程 4.室内噪声污染防治工程 5.振动防治污染工程 6.电磁污染防治工程 (五)污染修复工程 1.污染水体修复工程 2.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3.矿山修复等工程 4.其他生态恢复工程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所称照明工程包括:道路、街道的功能照明;住宅区的功能照明;室外公共空间功能照明;构筑物、建筑物的景观照明;公园、公共绿地、住宅区的景观照明;风景区、名胜古迹的景观照明;照明智能化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照明供配电系统工程。 (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单位年度照明工程设计工作量累计合同额2000万以上,且至少完成过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中的4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照明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质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设计不少于6项,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4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具备独立进行照明专项指标(照度、亮度、结构强度等)的测试仪器和计算设备。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3)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综合管理能力,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照明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质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设计不少于5项,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具备独立进行照明专项指标(照度、亮度、结构强度等)的测试仪器和计算设备。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3)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承担照明工程设计项目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照明工程专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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