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运营合作协议模板(品牌运营合作协议模板下载)
品牌运营合作协议模板
一、合作方式
1.1 授权许可方式
xx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授权xx公司(以下简称“受许可方”)使用商标“xx”(以下简称“许可商标”),受许可方根据许可方提供的许可商标使用规范和要求,在中国境内展开商标相关的商业活动。
1.2 授权许可范围
许可方授权受许可方使用许可商标全部或部分的权利,受许可方使用许可商标的范围限于以下:
(1)在中国境内展开商标相关的商业活动;
(2)在与许可方及其关联企业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营销合作协议等书面协议中使用许可商标;
(3)在产品、包装、标签、广告宣传材料、网站等相关产品中使用许可商标。
1.3 授权许可期限
许可方授权受许可方使用许可商标的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1.4 其他
(1)受许可方使用许可商标的具体方式、范围和期限以许可方提供的许可商标使用规范和要求为准。
(2)本协议不影响双方以其他方式签订的其他协议。
二、授权许可费用
2.1 受许可方应按照许可方提供的支付方式和要求向许可方支付授权许可费用。
2.2 授权许可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许可方要求提供的许可商标使用资料;
(2)根据许可方要求提供的商标相关培训;
(3)根据许可方要求提供的商标相关的推广资料;
(4)其他许可方认为应收取的费用。
三、商标使用要求
3.1 受许可方使用许可商标的具体方式、范围和期限以许可方提供的许可商标使用规范和要求为准,受许可方须按照许可方的许可商标使用规范和要求使用许可商标。
3.2 受许可方使用许可商标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许可商标的商标识别功能,不得损害许可方商标权益,不得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3.3 受许可方在使用许可商标过程中,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视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1)使用许可商标进行违法活动;
(2)使用许可商标进行不文明活动;
(3)使用许可商标进行欺诈骗取他人财产活动;
(4)使用许可商标进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活动;
(5)使用许可商标进行其他损害许可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3.4 受许可方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应符合许可方的要求,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按照许可方的要求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5 受许可方使用许可商标进行广告宣传活动时,应当按照许可方的要求审核、通过或者提交广告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