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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提供场地众创空间合作(众创空间与高校合作形式)

    发布时间:2023-03-07 20:10:47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717        问大家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高校提供场地众创空间合作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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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目录:

    高校提供场地众创空间合作(众创空间与高校合作形式)

    一、

    二、南阳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南阳市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南阳市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已经实施出台了。

    南阳市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加快推进南阳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中原创新创业活力城建设,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建设多层次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十三五”期间,在全市重点建设20个要素齐全、开放共享的创新创业载体。加快中心城区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积极推动中心城区示范性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在重点区域新建2-3个综合性创新创业载体;各县区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支撑型众创空间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创新创业提供支撑;鼓励高等院校结合重点学科建设,充分整合校内外创新创业资源,利用高校现有场所和条件,加强协同创新,每所高校至少建设一家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或创业孵化基地,为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向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放科研设施,实现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围绕自身创新需求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创办各类特色鲜明、需求指向明确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激发企业职工创新创业热情。

    二、加大政府对创新创业载体的投入支持。各级财政按照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规模、孵化服务能力、平台创新创业能力等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各级政府引进共建、利用国有场所设立的创新创业载体,给予3-5年的场租减免,并给予一定的运营和装修费用补助;对引进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企业来我市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创新创业载体,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研究确定优惠政策。对利用闲置楼宇、厂房改造建设且通过市级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认定的,由同级财政按照孵化场地改造费用(不含基础设施建设费)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为入驻企业和团队无偿提供宽带网络、公共软件、公共技术、法律、财务等服务的,由同级财政按照其服务费用的50%给予奖补。其中:对孵化载体为在孵企业提供无偿服务而购置的软件、设备,按其实际购置费用(或公允价值)在36个月进行折旧分摊,逐月计入服务费用。对孵化载体新增孵化场地、新增入孵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补,由同级财政按照新增孵化场地50元/平方米、新增在孵企业1万元/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万元/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家的标准进行奖补。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孵化载体,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由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三、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离岗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孵化期3年,保留编制、人事关系,职级、档案工资正常晋升,最长5年内可回原单位,工龄连续计算,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在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高校、科研院所可以自主决定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其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高校、科研院所可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的50%、最高可达100%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研发团队将个人收益直接用于创办企业或者投入受让企业所形成的股权收入,在形成现金收入后,按国家有关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激发各类创客主体活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计划,对列入我市职业资格培训、素质提升培训等培训补助计划的,给予资助和补助。鼓励高校出台支持在校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支持在宛高校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到各类孵化载体休学创办小微企业,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学籍2年,并可根据创业绩效给予一定学分奖励。大中专学生初创企业的,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扶持各类创业主体,凡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者和小企业都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补贴,享受贴息优惠政策。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全面落实《南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办法(试行)》(宛发〔2015〕19号)中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工作生活待遇补助政策。研究制定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廉租房准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住所租金补贴。

    五、加强政府对创新创业的投入引导。支持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探索试点预孵化服务支持机制,对转化为新产品的新成果、新技术进行财政补贴和投资;对孵化载体内创客新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创业补贴。推进普惠性研发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给予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国家、省优秀团队奖的创业团队在南阳境内注册企业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由同级财政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六、发挥政府对资本市场的引导作用。创造条件吸引市外优秀创投机构落户我市,鼓励社会资本与当地政府共同设立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争取河南省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给予我市风险投资基金的配套支持。完善中小微企业上市、挂牌、发债融资支持政策,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利用众创、P2P(个人对个人)等新型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改制和上市辅导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上市、挂牌企业申报科技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

    七、搭建互联网+“四众”支撑平台。鼓励各类众创、众包、众服、众筹支撑平台建设,统筹创新、创业服务要素和资源,建设多类型的开源技术平台和虚拟众创空间社区。探索互联网+创新创业新模式,搭建企业、载体、科技和金融互通互联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探索建立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等共享共用激励机制。支持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八、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全面清理、调整与创业、创新相关的审批、认证、收费、评奖事项,将保留事项向社会公布。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全程电子化,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允许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创业群体借助商务秘书公司地址挂靠等方式申办营业执照。

    九、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鼓励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孵化载体自建或与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共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开展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孵化器专业人员服务能力;建设科技创业导师队伍,探索建立创业导师服务绩效考评及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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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高校创业带动就业的逻辑与路径

    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随着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和风险持续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巨大的压力。数据显示,2022年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1076万人,比2021年增加167万人。

    创业带动就业,作为高校积极的就业政策,频繁出现在各类政策文本、通知和报道中,创业如何带动就业、效果如何、怎样实施?笔者尝试从 历史 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三个向度,梳理高校创业带动就业的关系,提出高校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的行动方向。

    高校的教育属性,决定了在高校中谈创业和就业,其逻辑起点必然是创业教育、就业指导或就业教育。

    首先,在 历史 逻辑上,我国的创业教育,发端于1997年清华大学开设创新与创业方向的课程,侧重讲授企业管理;孕育于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提出创新人才培养;勃兴于2015年国务院出台的《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确定创新与创业的双边关系,提出创新创业教育的价值,应是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就业教育可追溯至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实行统招统分的毕业分配政策,高校按计划招生、毕业生按需要分配,学位等同于职位。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演变的 历史 进程中,就业教育强调的是双向选择、供需对接、人岗匹配,主要是引导学生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就业。在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学位不再等同于职位,创业已经成为毕业生“就业”的选择方式之一。

    可见,从 历史 向度看,创业带动就业,是我国高等教育演进的必然产物,昭示了我国高等教育变革的 历史 轨迹。

    其次,在理论逻辑上,创业对就业具有正向的创造效应和倍增效应,也有反向挤出效应和不确定的溢出效应。直觉的认识是毕业生创办新企业,可创造新的岗位,除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外,还可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研究表明,每名创业者平均可带动5-6人就业,具有倍增效应,倍增效应在我国不同区域具有差异。

    然而,在市场总量不变甚至于递减的前提下,新创企业挤占现有企业的市场份额,或直接将现有企业挤出市场,导致现有企业提供的工作岗位减少或消失。一般而言,新创企业的内部结构相比较现有企业而言相对简单,所能提供的工作岗位供给相对有限。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多为机会型创业,对现有企业构成明显的竞争威胁,现有企业为面对新创企业的竞争,将进行产品、流程或工艺上的创新,进而创造新的岗位,也有可能因为技术的革新、智能化的提升而减少人力,导致岗位总量减少。显然,从理论向度上看,新创企业的数量与就业岗位总量的关系,并不一定是直觉的“带动”,与新创企业类型、市场总量、所处区域等因素相关。

    再次,在实践逻辑上,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持续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蓬勃发展,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陆续出台、毕业生创业的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据《2021年中国大学生创业报告》数据显示,2015-2020年中国青年创业发展指数由100提升至167.5,96.1%的大学生曾有过创业的想法和意愿、14%的大学生已经创业或正准备创业。然而,风险投资机构眼中的“准备好的创业者”仅有2.12%。实证研究发现,创业与就业呈“U”型关系,在创业初期(1-2年内),创业对就业具有较小规模的带动作用,在创业后期(8年后),创业对就业具有较大规模带动作用。而在创业中期,新创企业对现有企业的挤出效应更为明显,对就业有负向作用。现实中,新创企业的成功率非常低。数据显示,全球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为20%,我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最高的省份是浙江,仅为4%,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偏低,决定创业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多发生在创业初期,且规模较小,创业对就业的带动有限。

    可见,从实践向度上看,创业带动就业主要来源于少数创新含量高、存活时间长的新创企业,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低且对就业的带动作用有限,实践中应倡导市场主体以创业带动就业。

    综上,高校的创业带动就业,应立足于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教育有机融合,形成学生就业创业螺旋式上升。

    一是将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融合为学生就业的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是素质与能力的教育,用 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就业创业的 情感 态度和价值取向,扎根中国大地、艰苦奋斗、融入时代、融入祖国,树立正向的成才观、创业观与就业观。

    二是将创新创业教育内化为学生就业能力。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特长、个性特点和职业选择,结合 社会 、企业、行业的现状、特点和需求,开展“创新创业+专业+职业”三融合的教育,提高学生的知识应用与创新、沟通协调与合作的能力。

    三是创新创业实践外延为学生就业途径。引导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参加创新创业比赛,在实践中验证创意、完善创业项目,为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校企联合孵化服务。

    四是将创新创业平台拓展为学生就业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平台作用,集聚 社会 各界就业创业资源,为大学生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创业服务,提供场地和资金等支持。

    (作者肖喜明,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副院长、副研究员)

    四、众创空间的主要做法

    发展“众创空间”,要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释放创新创业政策集聚和“互联互通”的系统有效性,有效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盘活利用政策工具、仪器设备、闲置厂房等资源,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和门槛,释放蕴藏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中的无穷创意和无限财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措施包括:

    一要在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孵化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

    二要加大政策扶持。适应“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简化登记手续,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

    三要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和财税政策作用,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培育发展天使投资。完善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机制,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产品和服务。

    四要打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健全创业辅导指导制度,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培育创客文化,让创新创业蔚然成风。

    高校提供场地众创空间合作(众创空间与高校合作形式)

    以上就是关于高校提供场地众创空间合作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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