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分包制度(景观工程分包)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景观设计分包制度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的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球各地,相关业务请拨打电话:175-8598-2043,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文章目录列表:
一、园林景观中的“三分设计,七分施工”指的是什么
原话是这样的“三分种,七分养”:讲的是我们园林施工中,前期种植只有三分,成活率的关键是在后期的养护
二、设计分包违法吗
涉及分包是否违法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是不违法的。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三、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分包如何规定?
望浩设计公司承接了某发包方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由于业务过于繁忙,经发包方同意,望浩公司将部分工作分包给了夏宝公司。工作结束后,发包方验收时发现夏宝公司承接部分存在重大问题。发包方向夏宝公司交涉,夏宝公司认为其与发包方没有直接合同关系,不同意承担责任。望浩公司则认为工作由夏宝公司完成,望浩公司没有责任。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中,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分包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经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人。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望浩公司与夏宝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其承包的工作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禁止第三人将其承包的工作再分包。禁止出卖图章、图签等行为。
四、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分包如何规定?
分包是有要求的。简单说说,算抛砖引玉了。
1.
总包单位一般不能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不能分包;
3.
分包单位不能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另外,分包的比例应该没什么要求。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景观设计分包制度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如有疑问,可拨打网站上的电话,或添加微信。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