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设计策划顾问合作协议(品牌设计策划顾问合作协议书)
品牌设计策划顾问合作协议书
鉴于:
一、双方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现确认双方愿意通过友好协商,就具体项目的品牌设计策划及执行工作进行合作,并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二、合作项目及范围
1、双方确认,本合作协议项下的具体项目为:品牌设计策划顾问合作项目。
2、双方确认,本合作协议项下的具体项目范围为:品牌设计策划。
三、品牌设计策划合作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品牌设计策划,乙方专业人员对甲方提出的需求进行分析、研究,明确品牌定位,拟定品牌策略,制定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开始具体设计工作。
2、乙方在品牌设计策划过程中,应当遵循甲方的意愿,并向甲方提供完整、及时、准确的信息。
3、乙方在品牌设计策划过程中所发生的专业意见纠纷,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品牌设计策划项目完成及验收标准
1、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拟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并按照乙方设计方案完成建设。
2、甲方应对乙方的设计方案进行验收,若设计方案完成后,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方案提出异议,应提供具体的理由。
3、若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方案提出异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详细的理由,并应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调整,直至甲方满意。
4、品牌设计策划项目完成后,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表示为准。
五、履行责任
1、甲方为本合作协议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资料、资金及相关协助,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乙方在甲方的指导和配合下,尽其专业能力为甲方提供品牌设计策划顾问服务;
3、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定或经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甲方专业部门人员、顾问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提供品牌设计策划顾问服务;
5、乙方承诺,本协议期内及期后,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的品牌设计策划顾问服务方案、项目设计方案、技术方案、商业秘密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甲方的品牌设计策划顾问服务方案、项目设计方案、技术方案、商业秘密等内容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六、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导致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双方发生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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